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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故事六十篇锦集

正文:

1、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友情故事2、重拾友谊友情故事3、小贝去过2010友情故事4、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友情故事5、离奇的绑架友情故事6、远方飘来一朵云友情故事7、上好的一座仓房友情故事8、老乡情结友情故事9、纯棉布友人友情故事10、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友情故事11、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友情故事12、同窗友情故事13、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友情故事14、老兵情怀友情故事15、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友情故事16、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友情故事17、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友情故事18、一把玫瑰,一把刀友情故事19、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友情故事20、狙击手友情故事21、换颗心又如何友情故事22、真情弥香友情故事23、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友情故事24、又是紫薇花开时友情故事25、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友情故事26、娶个老师的“下场”友情故事27、唱情歌的知更鸟友情故事28、感谢朋友的支撑友情故事29、分手的10年老友友情故事30、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友情故事31、“假秘密”换“真秘密”。友情故事32、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友情故事33、千金难买朋友心友情故事34、城里姐姐乡下妹友情故事35、通过好人认识好人友情故事36、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友情故事37、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友情故事38、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友情故事39、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友情故事40、同桌的笑脸友情故事41、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友情故事42、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友情故事43、教麦当娜健身的江西妞友情故事44、伸出友谊之手友情故事45、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友情故事46、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友情故事47、一碗辣椒的距离友情故事48、友情无需鉴定友情故事49、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友情故事50、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友情故事51、最后一块钱友情故事52、纯情岁月友情故事53、我和我的高个女友友情故事54、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友情故事55、痛苦不痛苦友情故事56、同学讲“鬼故事”吓坏小学生友情故事57、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友情故事58、把伤害留给自己友情故事59、流泪的“出卖”友情故事60、淡淡花香友情故事

第1篇、天上掉下个小白哥

  小白哥常被我称作“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因为即使拿大棒槌敲破我的头,我也想不起当初如何与他结识的,这也实在是信息时代的灵异事件了!问他,也是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在街上卖火柴,我看你又冷又饿怪可怜的,就把你捡回去了。”我举起杯子砸过去,他威武立可屈:“妹妹,投降了!”

  吃饭

   我最喜欢小白哥带我去吃饭。可我这食神一流的人物跟他鼓鼓的钱包好像没有什么缘分,第一次他带我去王府井吃小吃,我半夜里吐了三回,心都要呕出来了,才将那一堆油乎乎的完全没有消化的芋头饼吐出来,折腾得一宿没睡,可怜我辛辛苦苦补了两天的觉全完了。第二回吃火锅,小白哥生在重庆,非辣不能下咽,我也逞强,况且我能吃辣也是比较著名的,于是我们要了一锅红汤,吃的时候还连连称爽,吃完了又是翻江倒海的一夜。

  偏偏这两次盛宴都是在周日,正赶上第二天周一班级例会,我坐在班主任的对面睡得东倒西歪,会一开完我就醒了,听见他说:“我最害怕有的同学对学习没有热情……”

  再带我去吃川菜,小白哥一定逼我在吃饭前喝一个生鸡蛋,说这样可以在胃里形成一层保护膜,再吃辣就不会那么刺激了。他也是吃成精了!

  我大学同一宿舍的那帮姐姐们见我与他好成那样,就对我“情同兄妹”的辩白嗤之以鼻:“都21世纪了,还拿兄妹蒙人?当我们都傻啊?老实交代!”最终也没什么可交代的,疑云最重的老大却在一起吃过饭后立即深信不疑了。我问起缘故,老大说:“你看你在他面前那副吃相!”

  暗恋

  圣诞前夜,和同事逛街,看到一家卖罐装星座花卉的小店。我给自己挑了一罐石竹,给最好的朋友挑了一罐葡萄风信子。小白哥是双鱼座,对应的是含羞草,想想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养这样一株娇弱羞怯呵口气就能化掉的植物,委实可笑,其他的花花草草又都很常见,就选了一罐据说能随音乐跳舞的音乐树。

  送给他的时候他还很没良心地说:“怎么是射手?妹妹啊,把我的生日都忘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双鱼座是含羞草,你能养吗?你要是把它羞死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打开栽培说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妹妹啊,暗恋我就直说么,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吧,这可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我满头雾水地听他念:“音乐树又名跳舞草,爱情草……”我差点晕死过去,暗恨自己没有看清说明书,让他占了个大便宜,怒极反笑:“嘿,别说它叫爱情草这样动听的名字,就算它叫魔鬼花、断肠草,你还敢不要?”

  最让我郁闷的是,从此以后,他就随时随地向人宣扬:“这小丫头暗恋我!”遇人不淑,只有认命,逢此时我只好作出一副痴呆相,让别人看看,暗恋他的都是何等人物,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空口白说的,古人诚不我欺!

  那罐爱情草至今也没发出芽来,他倒比我还要遗憾,因为不能让人看见我暗恋他的铁证了。

  笨笨

  小白哥他们单位养了一条狗,叫笨笨,遍体金黄,威猛帅气,见了生人就呜呜发威,却跟我这个自古以来与狗族互不待见的人十分投缘,头一回见我就摇头摆尾往腿上蹭,温顺得像头小绵羊。我到小白哥那里去过四五次,已与笨笨难舍难分了。

  笨笨的狗龄已算是大龄青年了,于是我叫它“笨笨哥”。小白哥大张了眼睛:“它也是你哥?那我算什么?”我说:“你拿什么跟他比?他是大哥,你是二哥……”他忿忿然:“等哪天我把它宰了,我就是大哥了。哈!哈!哈!”

  没过多久,他来看我,进门就说:“笨笨死了!”我说:“不会吧,大不了让他做二哥你做大哥好了,用得着那么小肚鸡肠么……”看着他怪异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惶惶地问:“你真把它杀了?”他赶忙辩解:“不是我杀的,他们知道我跟笨笨好,就趁我不在的时候杀了吃肉,我回来时只剩下皮和爪子了。狗爪子是暖胃的,你肠胃那么不好,一点油腻也不能吃,我就带了两个爪子来给你炖汤喝……”

  他从包里掏出两只爪子,我一眼就认出正是笨笨的两只前爪,一只上面有个月亮型的伤痕,另一只金黄的毛丛里杂着星星点点的雪白。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小白哥被我哭得手足无措,不停地拍着我的背:“好妹妹,别哭了,别哭了,一条狗而已,过完年我再养一条……”我火了,腾地把爪子扔到他面前:“你还说一条狗而已,还要我拿它炖汤喝?你平时那么喜欢狗,感情都是装出来的了!笨笨死了你还不是照样吃肉?”

  他急了,说:“我发誓我一块肉也没吃!我也没办法啊,等我到时都已经这样了,都是很好的哥们,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这样,我把笨笨的皮拿去硝了,给你缝个坐垫,它就可以整天陪你了,好不好?你的屋子又这样冷。”

  这个温暖金黄的坐垫现在就在我眼前。我抱它在怀里,想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精灵的眼睛,轻唤着“笨笨哥笨笨哥”,眼睛常常湿透。

  压迫

  从来都认为女孩子只应该有哥哥——不应该有弟弟妹妹,女孩子生来是要被人照顾,不应该去照顾别人的;也不能有姐姐,姐妹俩是要争宠的,万一姐姐更漂亮,妹妹只好去跳楼了。目光放长远一点,如果姐妹俩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而哥哥的用处是很大的,代闯祸的妹妹挨鞭子啦,替妹妹教训欺负她的人和狗啦,做她的挡箭牌出气筒啦。而慧质兰心如我者,居然只有一个只会开口向我要钱的弟弟,命运何其不公!最要命的是,这样一个弟弟还是一张姐姐我养不大的癫痫病证明换来的!

  没有哥哥的不同,我还没上幼儿园就深有体会了。只要我的小女伴们和我斗气,就坐上她们哥哥的肩头,夸张地尖声大笑,因为她们知道,只要祭出这个法宝,我必然会扁扁嘴巴下起大雨。所以当她们中最嚣张的一个去念了心理学硕士,我一点也不吃惊。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秉了嘛!

  可是自从有了个小白哥——这话怎么说得跟“自从有了个马县令”似的——哈哈,爽啊!他第一回来看我就是奉命来的。那阵子我的合租者刚搬走,我想撤一张床,顺便把屋子重新归置一下,免得转个身都碰东碰西的。于是给他打电话:“明天来帮我干活。别忘了带上钱请我吃饭。”

  他见了对生活常识贫乏如白痴的我,赞不绝口:“傻妹妹啊……”他教我将牛奶炖热了再喝,这样就不会拉肚子;教我用牙膏糊墙纸,用泡沫板隔音;给我换爆了的灯泡,修摔坏的随身听和漏水的龙头;把我乱得贼窝似的书堆码放整齐……干完活还要挖空心思带我去吃些新奇的玩意儿,他被我欺负得紧了就犯嘀咕:“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一个妹妹的?”我说:“你命好我也没办法。”他说:“你去看看别人家的妹妹,有这么对待哥哥的吗?”我说:“我要是想要个哥哥来跟我耍威风,哪还轮得到你?我告诉你,哥哥就是用来给妹妹敲诈、欺负、剥削、压迫……”

  解放

  可现在我已经不能随便欺负他了。原因我不说你也能明白,他有女朋友了。给他打电话,就说“你嫂子在看电视呢”或“你嫂子在玩游戏呢”。我万分恼火:“我嫂子在,我就不能跟你说话了?我还是你妹妹呢!”明知道这个时候妹妹最招人嫌了,就是亲妹妹也要乖乖让道,何况我这个不知从哪里杀出来的野丫头。他又赶紧过来安抚:“这个嘛……呵呵,小妹妹,将来你会明白的。别生气了,哪天我跟你嫂子带你吃饭去。”我咬牙切齿:“你敢带她来我就把她杀掉!”

  气呼呼地摔上电话,我心里却感慨蔓生,知道什么叫重妻轻妹吗?来看看小白哥此时的样子……

  其实即使我有了嫂子,再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也根本不需皱一下眉头,拨个电话,叫一声“小白哥!”听他一句:“别着急啊,我马上过来!”则不管这个深深似海的城市抛来多少已知的磨难和未知的孤独,心也立刻就安了。

  可是小白哥,我多么怀念我们那段亲密无间的兄妹岁月。因为知道漫长琐碎的生活会在我们中间生出许多遥远和疏离,所以面对命运附着的如恒河沙数的恍惚与苍茫,因了你的存在,我学会了祈祷,向那些隐迹于宿命各个缝隙的神祗,一遍遍地祈祷,希望他们听见我惶恐的悲心,请求他们保佑彼此关爱的兄妹,让我们在这尘世的旅途上,能陪伴彼此多一些光阴。

第2篇、重拾友谊

  一名男子娶了一位弟弟是盲人的女子。有一天,他和小舅子一起打猎,这名男子对于失明小舅子灵敏的听觉和嗅觉感到非常惊奇,它能闻到何处有鸟、流水,听到从远处接近的一群疣诸。当天稍晚,他们设下两个陷阱,那个人小心地用树枝和树叶伪装自己的陷阱,却让小舅子的陷阱暴露在外,他想“反正他也看不到。”

  隔天他们回去察看陷阱,他看到自己的陷阱中有一个小宗鸟,小舅子的陷阱中则是一只有着能让他妻子惊叹的彩虹羽翼的鸟。

  当他打开陷阱时,他把两只鸟交换了,将那只小宗鸟交给他的小舅子,失明的小舅子轻触那只鸟,小心地将它放进自己的袋子里。稍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讨论邻居和已婚男子之间的某个争论,感动于他的小舅子所表现出的智慧,男子问:“人们为什么会争吵?”盲人回答:“因为他们做了你刚才对我做的事。”男子感到羞愧,他从袋子中取出彩色的鸟还给他的小舅子。“我很抱歉,兄弟。”他们无声地走了一会儿。“人们要如何重拾友谊?”他的小舅子笑着说:“只要他们做了你刚才对我做的事。 ”

第3篇、小贝去过2010

 站在现在回望,似乎迟了一些。如此看来,小贝的确是一后知后觉的孩子。

  小贝那丫头还很偏执,很容易被感动;还,很向往自由。她常说:希望他过得好。

  我不想相信这话是口齿伶俐嘴巴恶毒的小贝讲的。

  在她收拾东西去读大学的下午,她把所有的照片和纸条都看了一遍,最后全扔了,这把坐在地板上喝开水的我弄得有点诧异。在她去倒“垃圾”时,我无意地瞟见了幸存的一张纸条,有两个强调句子: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最后那张纸条的归宿是她的钱夹,和我们俩的照片放在一起带去了大学。

  呸!我不爽!我很不爽!

  记得他刚走的周末,小贝就去把头发剪了,买了新鞋子。我故意说:“哟西,要从头开始,穿新鞋,走新路哇?”她却鸟都不鸟我。当时我就超想骂她胆小鬼,倔强婆。

  刚高三小贝去了新的班级,接着国庆节她雀跃地说和班上一足球小子成了朋友。然后她信誓旦旦地说:“融入集体,指日可待!”后来的后来,一零年三月十四日,她面无表情地捧了一束玫瑰回了宿舍,什么也没有说,倒被窝里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出事了。

  后来的后来,高考的那个漫长而难熬的暑假,当我们决定一起去读大学,也从别人那里确定他要复读,她才愿意与我提起在那段时光。

  我不知道哪种感觉,。小贝说: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想抓,怕过错,想放,怕错过。所以她就在抓与放之间纠结,反复沦陷,到最后,没有勇气与力气去面对。

  现在,他们都刻意地不联系对方了。

  当我和小贝网聊时,我总会假装不经意地说:“哎哟喂,他在嘛!”

  她也不吃我这一套,淡淡地说:

  “所以呢?”

  “去打个招呼!”

  “为什么?他还要高考!”

  “就像朋友寒暄一下又不会怎样。”

  “我想睡了。”

  “~~~~~”

   大学这一年,小贝总爱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总有一天我也会美梦成真的!”

  “你瘦了。”我带了点难得的怜惜语气。

  “是不是无限趋近于完美曲线了,呵呵~~”她不是不懂,她只是想假装她过得很好。

第4篇、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

  因为中学在五六里以外的小镇上,而且要穿过一座山,所以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要上路。我的胆子小,每次都主动和他搭伴上学。
  他也很乐意和我一道去上学。在路上,我们不仅可以互相交流学习的感受,还可以一起背诵课文,山路漫漫,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那么远的路也就不觉得累了。
  这样的时光到了初三,事情忽然变得蹊跷起来。他开始变得有些怪怪的,虽然依然和我一起走,却不再和我一起背诵课文,也没什么话和我说,一道上都很沉闷。每次走的时候他都要带上一把柴镰,面对我的疑问,他支支吾吾地说:山里有野兽,带上它没准会派上用场。更奇怪的是,每次到学校他都让我一个人先进去,放学也见不到他的人影。因为放学时离天黑还早,我也就没特意找过他,总是一个人回家。但他的行为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我偷偷地来到他家,听到了他和父母的谈话,才知道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辍学已经半年了,每次带上柴镰是要顺道砍一些烧柴回去。
  我的心,顿时被感动塞得满满。
  第二天,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去找他一起上学。他依然带着他的柴镰,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上路了。我给他讲我们班里的新鲜事,讲我在书上学到的新课文,不时听到他憨憨的笑声。
  秋天来的时候,我要去更远的地方念高中,在学校住校,不能再天天回家了。临走的时候,我与他道别。我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辍学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段山路你一个人走确实让人不放心,可是刚开始不和你说,最主要的原因是怕你瞧不起我,怕你不愿意再和一个辍学的人做朋友。后来习惯了,我就当是锻炼身体了,而且和你走路很有意思。”
  “那你知道了为什么不揭穿我呢?”他反过来问我。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不告诉你,是想让你觉得我们永远是平等的。”我向他伸过手去,“不管将来我们各自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使劲握住我的手,又一次憨憨地说:“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吧……”
  山上的野菊花开得正艳。他又一次陪我走过了那段长长的但充满花香的山路。
  他陪我走过的,是一段山路,而我陪他走过的,是一段心路。我们彼此温暖过,也彼此芬芳过。
  花香满径,芬芳满心。

第5篇、离奇的绑架

  小李子和三个工友守了一天也没守到事做。平常偶有人找他们做工,工钱都压得很低:刮瓷,一平米才五毛钱;墙上开槽埋线,一人一天才挣十块钱。这天小李子他们实在无聊就围在马路边开了牌局。打着牌,小李子突然晕倒在地,慌得工友们赶紧送他去了医院。小李子住了几天,就出院了。工友们关切地问他病情,小李子脸色苍白,淡淡一笑,说了句:“没什么大病。”大家这才放心。

  他们租住在一个废弃的地下室里,一月租金二百元。地下室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阴暗潮湿,住得很不舒服。每天吃完晚饭,大家就围着一个破电视机看电视节目,十点来钟就睡觉。逛街没意思,花花世界属于别人的。再说口袋里没几个钱,就是有也得赶紧寄回家。

  但这段时间,小李子天天逛街,每天都逛到十点钟才回来。工友们问他去哪玩了,他只说心里闷,出去散散心。

  这天,小李子刚出门不久,就回来了,还领回来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好天真,问小李子:“叔叔,我妈妈真的会来这儿接我吗?”小李子说:“是的。”小李子顺手给了男孩一大堆好吃的。这堆吃食起码要几十块钱。工友们奇怪极了,问小李子:“这是谁家的孩子?你领别人的孩子到这儿来干嘛?”小李子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亲戚。小李子支支吾吾说是在大街上捡到的。工友们不信,怎么随便就能捡到孩子?快十点钟了,小男孩哭闹起来,嚷着要回家。工友们害怕了,要他把孩子给人家送回去。小李子说:“不关你们的事,你们最好不要管。”工友们说:“这影响到我们了,怎么不关我们的事呢?”他们立即吵起来。地下室有一个堆杂物的小房间,小李子把小男孩关了进去,然后把那堆吃的扔进去,任他在里面哭闹。工友们不干了,说这不成了绑架么?小李子说:“没错,我就是绑架,等着***妈送钱来。我开价三十万,你们要敢报警,我就杀了他!”小李子从身上摸出一把在街上买的尖刀大声吼叫起来,眼睛都红了。工友们全愣在那儿,小李子在小房间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你们要敢放他,连你们一起杀掉。”小李子突然翻脸不认人,不知哪根神经出了错,工友们一时还真不敢放走小男孩。工友们心想:小李子疯了,居然用这种法子弄钱!

  小李子在地下室守了一会儿,果然守到了一个电话,小李子哆哆嗦嗦摁了接听键。对方答应给他三十万块钱,说好放在小李子要求的地点,但孩子必须安全送还。小李子电话刚打完,警察就摸到了地下室。小李子一下子冲进了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大声狂叫:“你们都出去!否则,我杀了他!”

  警察只好出去,请工友们劝说一番,无效。天快亮时,小李子的老婆来劝:“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你不要干傻事啊。”这一招果然有效,小李子抱头痛哭起来。警察冲了进去,生擒了小李子。

  小李子这样一闹,判了十年,宣判那天,小李子一脸平静,他老婆倒是哭哭啼啼的。小李子进监狱后表现积极,干起活来不要命,连狱警都忍不住提醒他悠着点。一天正干活时,小李子突然晕倒了。

  送到医院一查,狱警们吃了一惊,小李子脑子里长了瘤,必须尽快手术。监狱方面为他安排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小李子很快就康复了。小李子出院那天,拉着狱警们的手紧紧不放,感动得直流眼泪,他说:“电视里报道说,监狱里管看病,真是这样啊!我哪凑得齐十万元的手术费?要是不来你们这儿,回家就是等死啊。” 

第6篇、远方飘来一朵云

    曾有一位女同事是很要好的朋友。

    我们在同一天来到公司面试,由于当时没带够足够的押金,我正打算再跑一趟回去取。她竟友善地对我说:“让我先帮你垫付吧,你取到钱再还我也不迟。”

    我不太敢相信这是真的。她从广西到广州来找工作,和我这次才是初见面、认识。我一见到她就倍有好感,因为她皮肤白,五官十分精致漂亮。穿着件高领黑毛衣,笑容真诚。比我小几岁,叫人真心喜欢。

    一段友谊就此开始。那时,我和她都还没有结婚,工作之余不是你去我住所玩,就是我去你那买菜做饭吃。我们住的地方相隔不远,就在解放北某两条街上。

    。。。。。。后来,公司关门大吉;不久后她和同居男友分手也搬走了。再后来我结婚请了她做姐妹;这时她已渐胖、并认识了另一个男的,约一年后也结婚了。

    然后我生了女儿,闲时也会通通电话、发发短信。再后来,她没有联系我了,我联系她也觉没什么意思。因为她有条短信让我看了很不是滋味:“你现在生了个女儿了,很幸福了。”通电话后得知,她宫外孕并做了个手术,生孩子对她来说机会是微乎其微了。

    也许这段友情到此结束。她看不得别人的孩子、提不得生育的事。甚至拿彼此男人的事业来比较、炫耀物质上或许比我更富有的富有。衣服、首饰都说是在香港那边买的,这又怎样了呢?现在香港还香吗?

    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她最漂亮时拍的照片,还常记得我们曾经常往来的百灵路和那些日子。

    时光写给我们俩的故事----图是网上集来的、文字则是画舫自己信手涂鸦之作。

第7篇、上好的一座仓房

  旧时的友谊冷却了,一度亲亲密密,此时的关系却十分紧张,我的自尊心又不允许我拿起电话机。

   一天,我拜访了另一位朋友,他长期担任外交公使和参赞。我们坐在书房里———四周有上千本书———开始侃起了大山。我们谈得很深很广,扯到了现代小型计算机,还聊到了贝多芬苦难的一生。

   最后话题转到了友谊,讲到了当今的友谊如何只是昙花一现。作为一例,我提到了自己的经历。我的朋友说:“友谊是个神秘的东西。有些会天长地久,有些则四分五裂。”

   我的朋友凝视着窗外林木茂盛的佛蒙特丘陵,指着临近的一家农场说:“那儿曾经有一座大仓房。”在一幢红构架房屋的近旁正是那个大建筑的基脚。

   “那仓房可能是19世纪70年代建造的,坚实牢固。但是,像此地的许多其他建筑一样,它倒塌了,因为人们都跑到富饶的中西部去了,没有人照管仓房。当时的房顶急需维修,雨水已经透过屋檐,顺着内部的梁柱往下淋。”

   一天,一场大风刮来了,整个仓房在风暴中颤抖。“当时,你会听到那种噼啪声:开始像旧船板一样嘎吱嘎吱地响,接着是一连串猛烈的噼里啪啦声,最后一阵巨大的轰鸣,顿时仓房变成了一堆碎木片。”

   “风暴过后,我去看了看那些古老而漂亮的栎木,一个个仍然坚实如初。我问农场主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估计是雨水聚积在结合处的榫眼里,一旦榫头烂了,巨大的横梁便无法连接在一起了。”

   我们俩凝视着那座仓房坐落处的山丘,现在的仓房只剩下了地下室坑洞和边缘处的丁香灌木。

   我的朋友说,这件事他琢磨了很久,最后渐渐领悟到,建造仓房与建立友谊之间有着某些相似之处:无论你有多么强大,无论你的造诣如何卓然,但在同别人的关系中,你才具有持久意义。

   “要使自己的生命成为坚固的结构,既服务于他人,又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他说,“你得记住,力量再大也不能恒久,除非仰仗他人的联合支持。孤行己见,势必会栽跟头的。”

   “友谊关系需要呵护,”他补充说,“像那仓房的房顶一样。未复的信件,未道的谢意,损害了的信任,未解决的争端———所有这些正像雨水渗入了榫眼一样,削弱了横梁之间的连接。”

   我的朋友摇着头:“那本来是座上好的仓房。即使维修也花费不了什么。可现在,再也重建不起了。”

   下半晌,我起身告辞。“你难道不想借我的电话机用一用吗?”他问。

   “哦,”我说,“想,非常想。”

第8篇、老乡情结

  我的老乡情结初始于学生时代。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同学们说话南腔北调,有人就是说上一句半句普通话也还是夹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班上同学以东北人居多,东三省哪个城市的人都有。东北人大都豪爽豁达,老乡之间也很抱团;班上陕西人数居第二,零零散散加起来有9人,其他地区的同学三三两两,我们常笑称陕西同学为陕西帮。与他们相比,我的老乡很少,我的家乡是直辖市,城市很大,可是肯到这个偏僻小城来念书的人却凤毛麟角。

  初进校园我没有老乡意识,天性使然我没有苦恼和忧愁,和同学们在一起如鱼得水,每天在欢声中来笑语中往,刻苦而认真地读着书。第一个寒假同学们大都没回家,和大家在一起生活很快活,转眼间就到了暑假,悠然地度过了第一学年。考完试就在要买回家的车票时,突然想到得有个乘车的伙伴,这才急急忙忙去寻老乡。

  其实,班上就有老乡,只是他不显山我不露水,我们虽来自同一座城市,但平时交往很少。

  俺老乡是个英俊小伙。这哥们身高一米八,肩宽体壮挺拔帅气,圆脸大眼睛,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的身板总是那么直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身材没的挑,长相绝对酷。

  俺老乡属于那种贵人语话迟的类型,教室里从来听不见他喧哗,沉默寡言且很有个性,很有点大男人的模样。在教室、食堂、宿舍这三角地段中像是匹天马,经常独来独往。话少的人给人们的印象除了深沉还带有许多神秘,我亦深信如此。

  因为他是男生,在他面前,如果他不主动打招呼,我绝不说话,并对其敬而远之。在班上,虽我俩是名正言顺的老乡,但由于他经常性的沉默和我假装的矜持,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同学还一般,远没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更没有他乡遇旧友一见如故的那种热情。

  尽管我对老乡的感觉如此淡漠,老乡对我却很宽容。

  大学生活中,小女生们常常去给笨手笨脚的男生们帮点忙就像是小菜一碟碟,尤其老乡帮老乡更是义不容辞的事。班上的男生经常请勤快能干的女生帮忙缝点什么,很多女生乐此不疲。偶尔,我也滥竽充数装模作样地和大家一起去给男生们帮忙。其实,对我而言那是无奈之举,自己的被子还经常是同室好友帮忙缝呢,可在男生面前,总要装出一副什么都很在行的模样,不能让男生小瞧了自己。这种做秀,往往以被针扎破手指为代价,可怜兮兮退居二线,让能干的同学帮忙把这点好事做到底。

  俺老乡比较清楚城市女孩儿的生活本领,老乡从没这种奢求,我帮他缝过扣子,可对付刮了三角口子的衬衫就没多大道行,尽管用上十二万耐心缝好衬衫上呲牙咧嘴的豁口,那缝好的衣服却像是趴上了一只折了腰的蜈蚣,相貌极其丑陋,这女红水平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还好,咱老乡从不计较这等小事,只要肯帮忙,便是好老乡。

  大二时,我对老乡的脾气秉性已了如指掌,对老乡的家庭背景也略知一二。老乡和我一样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是从父辈那一代落脚于这座城市。老乡在家行大,父亲曾是军人,转业后在一家企业当领导,老乡的母亲非常宠爱他,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老乡还有弟弟在读中学。

  自然,我家的情况老乡也一清二楚。

  同学两年了,我和老乡的关系一如既往,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仍是同学中一般的一般,在这平平淡淡的交往中,我从没注意过别人的目光,也没刻意去找什么感觉,我们放假一同回家,开学一同返校,在路上行走的一天一夜里,我们谈笑风生一同欣赏沿途的美好风光,那是一种考完试极轻松的感觉,自有一种飘然成仙的舒服,那一路很自然很惬意。老乡不再沉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地北天南滔滔不绝说上一火车,我们由初始的陌路人逐渐向着相互信任进展。

  大三以后,学校组织我们去武汉实习,这对整日在校苦读的我们是个兴奋点,着实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在北京站转车时,就在我们几个女生汗流浃背焦头烂额地等待托运行李时,老乡大步流星满脸汗水地赶到了。

  “哪个是她的行李?”老乡指着我旗帜鲜明地直奔主题。

  同学用手一指,老乡大步向前二话没说拎起行李就走,等我明白他的用意时,他大步已量出了老远。

  “行呀,这同学,有本事。”对室友们的恭维,慌乱中的我已分辨不出是褒是贬?只觉得一阵难为情。

  我们班因为专业的原因女生很少,而我的瘦弱在女生中又排了第一。凭心而论,这行李是我此次实习的累赘,扛不动,拎不动,老乡的表现真好比雪中送炭,可众目睽睽之下,我独享此殊荣心中又忐忑不安,这不是在向大家宣布:我们的关系不一般!

  越想,我就越脸红心跳犯晕不知所措,口中讷讷地表白:“我们是老乡啊。”

  可是,同行的同学中又有谁不知道我们是老乡呢?

  其实,老乡对我真的很好,那份呵护,就是榆木疙瘩也会有所感觉,更何况我也不是冷血动物!

  抓住实习的间隙,同学们纷纷到武汉各处游玩,此时,庞大的东北老乡已分解为各个城市的小分队,陕西帮更是以老乡为单元进行活动,我和老乡横竖就是两个人,成双结对也罢,按城市组合似是天经地义没商量的事,一切出行便成了我俩的共同行动。我们游览了东湖和黄鹤楼,我还和他一起去看望了他父亲的战友。

  老乡父亲的战友是现役军官,住在武昌区的一个独门小院中。在他家,女主人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招待我们,受到这般款待我暗自琢磨,阿姨一定把我当成老乡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心中一阵惶恐,做老乡我们是天经地义,做女朋友我可没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那出来,我们聊起夜晚因为寒冷而人人当“团长”的情形,老乡执意要返回阿姨家借床被子给我,我连忙拉住了他,我能感觉到老乡的关切之意,但为了减少同学们的议论,我宁可继续当“团长”。

  实习期间,尽管我认为与老乡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得当,但回校不久还是传闻四起。

  一天,老师叫我去她家吃饭,老师的父亲和我老爸是大学同窗,因此在学校老师对我格外关照,她经常做了好吃的饭菜让女儿来教室叫我,在顿顿都是土豆白菜的伙食情况下,偶尔改善伙食是很惬意的事,因此,每次老师有请我都欣然前往,并且毫不做作。

  吃饭中老师随意地说:“你们这次实习回来,很多老师反映发现了新大陆,说一直不知你们俩这小老乡竟还是一对儿。”

  “什么新大陆?哪个老乡是一对儿?” 我沉湎在美食中没醒过味来。

  “说的你,你和郑建!还有谁?”老师一句话就将我揪了出来。

  “哪儿对哪儿呀,我们是不错,我们是老乡,谁让我们班就我们一男一女两个老乡呢。”我理直气壮地跟老师辩解。

  我的解释并不苍白,我有一千个理由来说明我们就是一般的同学而不是一对儿。

  但是,人家很多人都看见了我们在武汉就是两人部队啊!

  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

  传闻归传闻,我们依然如故做着纯粹的老乡。

  直到毕业我和他一直都是好朋友,4年的磨练我们已是铁杆老乡。当我们相互特别熟悉后,没有陌生感,思想没有了距离,在教室我们仍然不说太多的话,各自闷头念自己的书,只是从放假那一刻开始,打开话匣子兴奋地说上一路,宿舍轶事,考试的精彩回放……每个假期,我们一块颠簸着拥挤着踏上回家的火车,返校时拥挤着颠簸着回到校园,然后便融入校园生活同学之间这个大集体里再也显不出我和他。

  毕业后,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分别在不同的设计单位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乐趣,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流中开始了自己事业的奠基,偶尔,为设计上的事我们互通电话交流个资料。再后来我们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小家,老乡的妻子是位眼科医生,我先生是大学老师,我们各自过着自己幸福的日子,终日忙碌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只在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时大家才得聚一聚。

  不管谁来,同学们的问话惊人地一致:“你们俩没成一家子啊?”神态中带着许多迷惑和不解。这时,我看老乡,老乡望我,我们相视一笑:“是呀,我们怎么没成一家子啊!?”

  其实,成不成一家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学生时代的初识,历经了多年的考验,由单纯的老乡成为能够包容理解、相知帮助的好朋友,多年的友情已酿成了老酒,滴滴醇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我和老乡依然是好朋友,老乡对我的呵护至今关爱有加。几年前我曾患了一场大病,住院做了手术,老乡闻讯后经常下班到医院来看我。他担负着领导工作,单位远还特别忙,看着他的身影出现在病房门口,我心中便涌起一阵阵感动,老乡如兄长般的关爱已成为我心中难以割舍的一个情结,这难忘的友情伴随着人生的脚步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第9篇、纯棉布友人

  衣料质地中,我首选棉,棉制品中尤喜牛仔布与毛巾布。因其洗后不易变形,可熨可不熨,故为懒人佳选——无须花大量工夫,看上去整洁清爽。

  友人中有不少性格似百分百纯棉的——不用时时刻刻照顾其弱小的心灵,一年间三四次面,一般投机,无话不说,爽朗可爱,全天候,多年不变。

  丝与麻,美则美矣,比较麻烦,简直需要伺候。可是许多人时间多得可以用来发呆,又穿得起,得其所哉。故甲之熊掌,乃乙之砒霜,信焉。

  与一些怪人做朋友,亦有同样的烦恼,他们总是要求别人孝悌忠信、贤良淑德,动辄冷笑着埋怨所托非人,真累。

  如今,衣柜中难打理的衣物越来越少,生活中难服侍的亲友也避而不见。

  所有枝叶都被削得干干静静,自由自在,不由得让人想起爱因斯坦那七套西装来:一式一样,每天穿一套,均无伤大雅。

  我们要不要跟好榜样学习

  乃可听其自然,有一朝起床,会诧异地对自己说:我要五十双鞋来干什么?此其时矣。

  吾爱吾纯棉布友。(此乃我曰)

第10篇、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首选的座驾。这一世界级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最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最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第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最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

第11篇、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第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最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第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第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第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最惬意最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第12篇、同窗

  生活中有些往事,也许不会经常忆起,但是永远不会忘记。

  那时,我们都很年轻,二十才出头,参加工作不久,是从师范学校毕业,来到湘中那所煤矿的职工子弟学校。矿山住房紧,单身汉们便挤住集体宿舍。学胜、再生、兴泰和我同居一室,我们都是同窗。

  白露秋分之际,学胜患了感冒。我们陪他上医院,给他打洗脸洗脚水,为他熬稀饭。学胜打针吃药,感冒总不见好,心情也不太好。

  “秀才人情纸半张”,记不清谁首先提出,给学胜写封信,逗一逗,乐一乐,慰问慰问。再生、兴泰和我3个人一番策划,便集体创作了一封情书。一个善良的玩笑,一个美丽的谎言,便由我执笔完成。

  信的开头,按当时流行的格式,首先抄录了一条最高指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我接着以一个清纯少女的口吻,向学胜表示了满腔钦羡和含羞的问候,祝他早日恢复健康。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抒发了初恋少女的爱慕之情:白天你是阳光/夜晚你是月光/没有月亮的晚上/你就是灿烂的星光/假如星光被浮动遮盖/你就是多情的烛光/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的青春为你打扮梳妆。

  信的末尾还写道:我真的好喜欢你,我也希望你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落款是:你心中的人。

  我起草后,由再生模仿女性的字体抄写好,兴泰买了一个信封,又从旧信封上撕下一张盖了邮戳的邮票贴上。就这样,一封寄信人为“内详”的信送到了卧病在床的学胜手里。

  白天上班我们没向学胜提半句信的事,直到晚餐后,才有意无意地问起。学胜的感冒明显好转,他“犹抱琵琶半遮面”,掩饰不住高兴,告诉我们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我们佯装惊喜地读了一遍,要学胜坦白交待,看上了矿上哪个女孩,学胜发誓赌咒自己没有半点痴心妄想。我们便煞有介事地猜测分析来信人,是矿文艺宣传队的那个女高音?是矿灯房那个梳辫子的大眼睛姑娘?是医院那个打针不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护士?猜来猜去,我们自己也进入了角色,好像还真有那么一个梦中情人,给学胜写来了这封缠绵的情书,开始幻想着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学胜挡不住我们要请客的强烈呼声,从矿俱乐部买票请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散场后又请吃了一碗牛肉面。学胜的感冒就这样好了,我们说是爱情的力量。从那以后,学胜改变了早晨睡懒觉的习惯,尼龙袜也常洗常换,再不乱扔床底下算总账。他的行动也影响了我们,从此,我们这间集体宿舍,保持了经常性的整洁卫生,小屋里早晚传出欢歌笑语。

  爱情的梦幻,终于在不久的一天被我们点破,学胜没有气恼,没有羞怨。如蜜的友情滋润着我们情窦初开的心田,无邪的调侃和嬉戏像玫瑰的芬芳充盈着我们的宿舍。

  流年似水,一晃就是三十余年,当年同居一室的朋友,现在都已成家立业天各一方。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有机会聚首,回想这段往事,每个人至少要年轻二十岁。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物都会老去,而浪漫的青春,稚真的友情,是永远年轻的。

   新柜登场

第13篇、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

  2009年初,童话大王郑渊洁做客李咏主持的《咏乐会》。现场的一位观众问:“您认为什么样的人生才能获得成功?”
  郑渊洁回答得既简洁又干脆:“交好人!与好人相处,交学识水平高、有安身立命之术的人为友。”他还引用了敢于直言相谏的历史名臣唐代宰相魏征的一句话:“立身成败,在于所染!”
  全球畅销书《富爸爸穷爸爸》的作者罗伯特·T·清崎在上海市做理财讲演的时候,有的学员问:“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什么人密切相关?”
  罗伯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要求每位学员写下10位和自己最亲近朋友的详细情况,包括他们的职业,公司大小,财务状况,是否有房子、车子等。
  当在场的300多位学员写完之后,罗伯特说:“现在,请各位把自己的经济状况与最亲近朋友的经济状况做比较,然后看看能否发现彼此之间的经济状况是差不多的。”
  大家惊讶地发现:出租汽车司机的朋友,大多是出租汽车司机;医生的朋友,大多是医生;教师的朋友,大多是教师;读MBA者的朋友,大多也在读MBA;老板的朋友,大多是老板;富翁的朋友,大多是富翁……此时,罗伯特正面回答说:“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交什么样的朋友密切相关。”
  乔·吉拉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销售员之一,他在广州市做推销讲演时,有学员问:“您多次谦虚地说,您的成功得益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那么谁是我们的贵人呢?”
  乔·吉拉德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250位左右的朋友。他们一般会出现在两种重要的场合,一个场合是在你的婚礼,另一个场合是在你的葬礼。在这些朋友中,有80%的朋友,对你是没有太大帮助的,当你渴望有所作为的时候,他们甚至会泼冷水,告诉你种种的不利条件和失败的可能;有15%的朋友,会给你一些积极的正面影响;只有5%的朋友,能真正地给你重大的帮助,且能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找到了5%能改变你一生的朋友,也就等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每个人都值得花时间找到自己的贵人,然后紧紧地跟着他前进!”

第14篇、老兵情怀

  1979年9月,入伍不到一年的他跟随部队来到新疆天山深处,加入到了修筑天山独库公路的大会战中。那一年,他20岁。

  1980年4月8日,一个他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正在深山里紧张劳作的他们被暴风雪围困,狂风很快就把他们与外界联络的电话线给扯断了。他们一行几个人奉命到山上去给部队送信。那天,与他一起同行的还有另外三名战士,带队的是他们刚成为预备党员七天的班长郑林书。

  为能顺利完成任务,他们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支防备野狼的枪和30发子弹,还有二十多个馒头。他们原本想以最快的速度最少的时间到达山上的筑路工地,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才出发不久,原本就恶劣的天气变得更加无常。肆虐的狂风裹着大团的雪花从高处俯冲下来,气温骤然下降,最低气温竟然达到零下三十多度。在海拔3000米的高山上,他们踩着脚下厚厚的雪,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缓慢前行。那样的恶劣天气,再加上上山时带的给养不足,大家的体力消耗得很快,没多久,就个个筋疲力尽了。

  4月12日下午6时,他们已在风雪中艰难跋涉了四天,筑路部队的工地,却连影子也没看到。严寒,疲惫,饥饿,如同三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魔一齐张牙舞爪朝他们扑来。有人撑不住,要倒下,又被身边的战友强行拉起来。他们都很清楚,这时候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带来的给养,只剩下班长郑林书包里的最后一个馒头了。推来让去,那个馒头,却是谁也不肯吃,谁都知道那个馒头的分量——吃了它,也许就有了生还的希望。

  “我和罗强是共产党员,陈卫星是老兵,你是新兵,年龄最小,馒头你吃!这是命令,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争论到最后,班长郑林书发了火。那个冰冷的馒头,最后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就着雪花与泪水,一口一口将那个馒头咽了下去……

  班长郑林书没能撑过那天晚上。临终前,班长拉着他的手说:“我死后,就把我葬在附近的山上,让我永远看护着部队和战友……”班长倒下了,副班长罗强继续带队前行。不久,副班长也倒下了,只剩下他与另外一名战士在风雪中蹒跚前行……那天夜里,他们两个人被严重冻伤,也倒了下去,所幸被附近的哈萨克牧民发现救起。之后,他在医院度过了四年漫长的时光。那场风雪,给他的身心都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它夺走了他的健康,也夺走了他最亲爱的战友。

  1984年,他作为一名二等甲级残疾军人复员回到老家,当地政府给他安排了不错的工作,家中父母也操持着为他娶妻生子。他的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可他的心事也一天天重了起来。他想起了倒在天山深处的战友,想起老班长郑林书临终前的嘱咐,他太想回去看看自己的老战友了。当他把自己重回天山为老战友守墓的想法告诉家人时,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放着这么好的小日子不过,要跑到那么艰苦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去受苦。可当家人听他含泪讲了那些生死风雪夜的经历时,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妻子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她会陪他一起去,跟他一起陪着他那些长眠地下的战友,一生一世。

  就在离班长墓地最近的山坡上,他们盖了三间房,又陆陆续续在周围开出了二十多亩荒地,种上各种庄稼,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劳作的间隙,他会到老班长的坟前,拔一下坟茔上的草,默默地坐在墓前抽一支烟,同老班长说一会儿话。时间一晃,他的满头青丝就被染成了白发。二十多年的光阴,一生最好的光阴,他都交给了那片沉默的土地。可他不悔,不寂寞,因为在不远处的山坡上,老班长在陪着他,他也在陪着老班长。

  2007年,经过多方努力,他将班长郑林书和副班长罗强的遗骨,从新源县移到新扩建的尼勒克县乔尔玛筑路解放军指战员烈士陵园安葬,还担任了那里的管理员。他激动地说:“从此以后,我不仅可以和班长在一起,还可终生守护着为修筑天山独库公路而牺牲的战友们了!”

  他是一名普通的退伍老兵,名叫陈俊贵。

  同是1979年,2月17日,在我国南部边疆的某次军事行动中,刚刚入伍一个多月的他就跟着部队一起开往前线。那次,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一位与他同连队同乡的战友李保良。在前方阵地隆隆的炮火声中,年纪稍长的李保良镇静而大声地对他说:“谁有啥了相互帮助点,负伤了帮助包扎包扎,万一谁牺牲了,另一个人一定要把他的遗骸带回老家。”

  他记住了那个生死约定,却没有料到,死神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战友带走。3月11日,在他们所镇守的高地上,战友李保良是一班的重机枪手,处在阵地最前沿,他是另一个班的副机枪手,位置稍稍靠后。战斗打响,敌方阵地上飞下来的一枚火箭弹落在李保良的身边,李保良牺牲了。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李保良的遗体没有及时转移到后方,而是就地进行了处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撤离回国,无法再回去寻找战友的遗体,这成了他心底一个永远的痛。

  三十年过去了,而今的他已年近半百,头发灰白。可要把战友遗骸送回老家的愿望却日渐一日地强烈。从2009年春天开始,他走上了艰辛漫长的寻找之路。民政厅,烈士陵园,从河南到湖北,他一路打工赚些路费一路打听寻找。厚厚的黑皮日记本上,记着密密麻麻的线索:“2009年4月16日,到河南省民政厅打听部队老兵的情况”、“5月14日,拜访指导员赵得宽和战友刘汉军”、“10月1日,去武汉寻找许平”……

  如今的他,还在寻找战友遗骸的路上,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越来越多的人听说了他和老战友的约定,都加入到这个搜寻大军中来。他说:我最大的心愿是找到李保良的遗骸,并带回家乡,安葬在烈士陵园内,让为国捐躯者有一个安身之处。

  他也是一名退伍老兵,名叫郭益民。

  两名退伍老兵,一个在天山的风雪中接受过最严酷的生死洗礼,一个在南疆的隆隆炮火中与死神那么近地对峙。退伍后,也是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从事着完全不同的职业。从地域空间上来讲,他们的人生,并没有任何交集。可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老兵,一个让我们多少人念来眼含热泪的名字。

  老兵,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多少新兵成了老兵,而多少老兵成了长眠地下的英魂。新兵踩着老兵走过的血路,扛着老兵手上的大旗,慢慢地也走成了老兵。时光荏苒,岁月可以无情地漂白老兵的青春黑发,却漂不去老兵胸膛里跳动的那颗赤诚的心。老兵情怀,在战争年代,是支撑起我们民族的脊梁,在和平时代,仍然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魂。

第15篇、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

       旧日情侣狭路相逢的热闹,一向被旁观者视为上好谈资。前一阵子黄沾过世,几乎所有媒体都把眼光投到了“黄沾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林燕妮身上。林女士呢,压根不想表现出人们认为红颜知己该有的痛不欲生悔之晚矣状,反而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对黄沾已无感觉,一时被众人指骂为“薄情”。林女士则撂下一句:我和黄沾的事情,不希企外人能懂。
  拜伦在写给已逝情人的诗里,无限凄婉地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 
,以眼泪。

 而现实生活中,与旧爱狭路相逢,无论男人女人,假如不是做戏,纵然不至于落到寻相骂的地步,姿态都很难潇洒,林燕妮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素手裂红裳般决绝

  对唱:林燕妮VS黄沾

  能让阅美女无数的黄沾念念不忘,林燕妮自非等闲之辈。她是香港第一代的美女作家,名门闺秀,骄矜得用香水写字、用粉红色枕头睡觉的。在黄沾之前,她与影星李小龙的大哥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这样一个女子,一开始自然没把满口粗话、放荡不羁的黄沾放在眼里。更何况,彼时黄沾已有家有室,原配华娃曾是红歌星,也是黄沾好不容易追到手的,他们有两个儿子,华娃肚子里还怀着小女儿。但是,被周边朋友们称为“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还是发生了。

  眼看着至情至性的黄沾一头栽倒在了林燕妮的石榴裙下,生性刚烈的华娃头也不回地选择了离婚。有意思的是,华娃后来仍能和黄沾维持着朋友关系,而林燕妮跟黄沾轰轰烈烈14年之后,非但以分手收场,俩人还几乎反目成仇。

  林燕妮究竟为什么与黄沾分手?黄沾说是林燕妮不爱他,把他赶出家门;林燕妮则说黄沾因为对家庭的内疚,而始终不能全心待她。分手之后,黄沾还在一次颁奖礼上发表对林燕妮爱的宣言。只是,“宣言之后,当晚我拿着金针奖去旧居送给她,但最后她退回给我。这件事令我觉悟到,纵使全世界人都为此感动,唯独是她没有被感动,证明她已不再爱我,我唯有走,因为我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你怎么能让女人在感情上冷静理智?做惯了大小姐的林燕妮,甚至逼着与自己和黄沾同是好友的一班朋友们做出决断,要么跟她,要么跟黄沾绝交!由此可见,林燕妮对这段感情是多么耿耿于怀。黄沾过身之后,林燕妮也没有参加任何纪念活动,她的解释是,自己只不过是黄沾相恋14年的女友,无名无份,无人通知,怎么亮相呢?--即便如今连半老徐娘都算不上,但林燕妮心底,可能永远都是一个耍娇的小公主吧。生在富贵之家,如花似玉,众人爱慕,华衣美食,她要的是那种不打一丝折扣的爱情。在高傲了这么多年之后,即便心中有悔意,她也决不会公之于众的。至于很多人指责她“败金”,在黄沾生意失败时还去看珠宝展,那更是无稽。别忘了,那钱也是她自己赚来的,有什么不可以?!

  黄沾后来娶了个虽然不美丽却很贤淑的太太,过朴素无华的日子,林燕妮则仍是单身。爱恨情仇都已经过去,她淡淡地说:“我对我的老年生活不抱太大的期望,也许我注定孤独终老……我想,我会带着很多秘密归于尘土。”

  姿态解读每次看到林燕妮和黄沾的这段情事,我都会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首小诗:背离你的,也许正是/最渴望得到你的/那个人,因为/无法面对的悲伤,不忍/多一刻的面对。

  那些指责林燕妮“薄情”的人,应该并不真正懂得黄沾吧。虽然晚年皈依了平淡家庭,但我认为他骨子里仍是那种崇尚“爱我也好,恨我也好,就是不要全不在乎”的男人。他宁可林燕妮对自己是这般素手裂红裳般决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因为她曾经深爱过,所以至今无法释怀;如果她客套温和地说一句“黄沾让我们做朋友吧”,黄沾可怎么接受得了?!

  是,林燕妮也没有故做大度,她又有什么必要做给咱们看呢?要知道,是来自一个男人的爱,才给了这个女人无比尊贵和骄矜的身份。只要黄沾还承认林燕妮是他毕生最爱,那么林燕妮的矜持,外人根本没有横加指责的资格,那仍是她与他之间的事情。

  不过,这种姿态,大概只适用于女性,而且是仍然被爱的女性。像窦唯那样都分手了还在念叨当初是王菲设套跟他结婚的男人,那不是决绝,而是近于下作了。

  对唱:李宗盛VS林忆莲

  当听到林忆莲和李宗盛离婚的消息时,想来会有不少歌迷心生感慨吧。说起来,李宗盛算是林忆莲的半个导师,正是他写出《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让林忆莲摆脱半红不紫的尴尬处境。录音室里擦出的火花,照亮了两个人的生命,为了看清这段感情,当时还是有妇之夫的李宗盛甚至从台湾出走了1年,《听说爱情回来过》就是他的心情写照。李宗盛终于听从了心灵的召唤,先恢复自由身,随后与林忆莲奉女成婚。没人会料到,这桩如此来之不易的婚姻,终于也以失败收场。

  很多歌迷都试图从两人的离婚声明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是距离破坏了爱情之美?是林忆莲或李宗盛另有所爱?还是李宗盛江郎才尽?两位当事人即使在同一场合亮相,也会自动错开时间,而且,对外界的所有猜测,无可奉告。

  姿态解读“我们的爱若是错误,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并非林忆莲原唱的《领悟》,却成了李宗盛留给她最后的情歌。林忆莲和李宗盛都属于斯文守理的内敛型,能避则避,即使狭路相逢,应该也会念着“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不让外界看出任何情绪波动吧。

  时过境迁旧欢如梦

  对唱:周润发VS陈玉莲

  这该是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了。那时,陈玉莲刚刚演过了“香香公主”,是风头无二的清纯玉女,而周润发则是刚出道的英俊小生。为了爱他,陈玉莲甚至不惜冒被公司雪藏的风险。然而,他母亲不喜欢她,事母至孝的他无计可施;年少轻狂又英俊倜傥,身边美女无数,不时冒出跟谁谁谁的传闻。最终让漫漫5年的情路终于走到尽头。陈玉莲的倔强个性,跟香香公主和小龙女还是有些相似的,在爱情和自尊面前,她断然选择了后者。

  陈玉莲嫁为商人妇,后来还是离婚了;周润发跟余安安闪电结婚又离婚,如今的发嫂,是个走贤妻路线的圈外人。今天金庸武侠剧被一再改编,但观众仍然在怀念陈玉莲内外合一的小龙女形象,并再次提起她跟周润发的少年情事。如今孑然一身的陈玉莲选择了回避,而周润发曾说过一段这样的话:“毕竟大家都是旧情侣,再见面又有什么话说呢?我现在的生活很简单,简单中的幸福,但是想起她,我还是会有些慨叹。”

  姿态解读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从杂志上看到的陈玉莲,已经不复当年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而是四十开外、腰身发福的妇人了。所谓相见争如不见,当中隔着渺茫的时空,再度相逢也不会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只余沉默和唏嘘了。

  相守以情相待以礼

  对唱:沈殿霞VS郑少秋

  虽然未能够阻止分手,但孩子,却可以成为旧爱们“一笑泯恩仇”的最大理由。很多郑少秋的影迷们都觉得不可思议,风流倜傥的秋官当年为什么选择了吨位惊人的沈殿霞?但是20年后,大家想来可以看明白了,沈女士绝对担得起郑少秋那几年光景。除了她本人的才华,她做人做事的风度,也值得所有女性学习。开始恋爱时,肥肥的收入和名气都比郑少秋高,却一直因自己容貌不如人而对秋官百般纵容;当他移情后,沈女士也从未跑到对方门口去抓狐狸精,却以40岁的高龄毅然生下女儿,唯一要求就是把女儿留给自己。之后,身为金牌司仪的她碰到郑少秋,始终以礼相待;而当女儿欣宜减肥成功接受采访时,沈女士还特邀郑少秋前来捧场。这样以退为进的旧情人,于人于己,都是一种高贵。

  姿态解读如果曾经相守以情,就算分手,也还是相待以礼吧。不管是谁辜负了谁,不管是否还有留恋怨恨,一味撒泼破落根本不可能唤回旧情,只会徒然丢掉自己的身价。在无数人热爱的《东京爱情故事》里,当赤名莉香回到东京再次见到完治时,完治正好与妻子在一起,但莉香仍然展露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这才是聪明女子的做法。

第16篇、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不过也没关系 
     
  因为错过 所以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 
     
  正如我心中的梦想 
     
  又怎能让它四大皆空 
     
  因为苦涩才去品尝 
     
  因为感动才去深爱 

第17篇、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看上去依然明艳照人。说起20年前那种朦胧而青涩的情感,她的脸上,依然会飞起少女般的粉红。

  谁没有娇嫩的青葱岁月,谁没有羞涩的青苹果之恋。当我们在情感和生活之路上一步步成熟的时候,蓦然回首,才会发现,当年的那份情感竟是如此纯真如此美丽。虽然爱早已不再,但那纯真的友情,不正是我们对青春时代最美好的回忆吗?

  青葱“万年青”

  20年来,我们的联系多次中断,但却又无数次地拾起。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有一些亲切,也有一些期待,而更多的是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

  认识他,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事情。当时我在中越边境的野战医院里工作,而他刚刚从战场上回来。记得他来住院的时候,还带着一根练武用的铁链。

  他是因为什么病住院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他是什么时候出院的,我也完全没有印象。惟一记得的是,他走的时候,当着医院许多医生护士们的面,大大方方地送了我一棵“万年青”———一种绿色、无根、用水养在瓶子里的常绿植物。当时我根本没有在意,我以为他只是对我的医护工作表示感谢。因为我们此刻离战场很近,战友之间的情谊,经过血与火的考验和洗礼,永远是最纯真而深厚的。我同样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礼物,没有任何的遐想和绮念。

  边境渐渐平静后,我们撤离了前线。回到驻地后,我和同伴们都陆陆续续收到许多曾在医院住过的战友的来信。其中有一封信,很真诚地问我能否给他寄一张照片。我一时有点迷糊,在姑娘们的提示下,想起他就是那个带着铁链和送我万年青的战友。

  这一小小的要求在我的女伴中引起了小小的涟漪,就像一湖平静的水面突然跃起一尾小鱼,大家笑着闹着逼问我准备如何回复人家。我有些犹豫,其实送一张照片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可能是一件极小的事情,就算普通的男女朋友在一起合照也属正常。可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互赠照片一般只在恋人间才会发生。送吧,怕引起别人的闲话,不送吧,我们又是战友,连人家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周围的姐妹们,她们渐渐停止了喧闹,变得严肃起来。

  激情燃烧的岁月

  正在迟疑的时候,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战场上,一个18岁的战士血流如注,生命危在旦夕。他望着周围的医护人员,吃力地说:“我从来没被女孩子亲吻过,你能不能亲我一下。”周围的人全愣住了,只有离他最近的那个年轻女兵羞红了脸,但她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将双唇深深地贴在战士的额头上。而那位战士,带着微笑慢慢合上双眼。后来,记者采访女兵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把我的初吻献给保家卫国的勇士,我觉得值。

  我和姑娘们都被这个故事打动着,因为我们拥有着同样激情燃烧的岁月,同样拥有着对前线战士最崇高的敬意。最后,大家一致表示:照片要寄,但是为了不让他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要选一张正规严肃的。

  那一年我才18岁,虽然朦胧之中,我感觉到了他对我的心意,但我从来没考虑过个人的事,于是对他的表白显得非常迟钝。最后,我选了一张非常威武的照片寄给了他。

  想不到20年来,他一直保留着这张照片。

  20年来我一直当他是我的战友,而他也总是适时地对我表示祝福。后来,当终于有一天我长大成人,告诉他我已经有了男友时,他依然大方地向我表示祝贺。同时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一种感情叫友情。他说希望我们能一直把我们的友情延续下去。

  本来我以为,男女之间,如果做不成情人,可能也很难再保持一种纯洁的友情。然而想不到,他真的把我们的友谊,完好无缺地保存了20年。

  20年后,等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从一个20岁的青年变为稳重的中年,由一个军人变为集团老总。然而在我的感觉中,他对我的关心和亲切,依然如昨。

  我们永远是朋友

  前不久,我出差来到他所在的城市里,再次见到了他。

  他从口袋里拿出当年我写给他的信,还有当年我寄给他的那张装模作样充满稚气的照片。我看到,他把我的信每一封都编了序号,并注明收到的日期,整整齐齐。

  他说起在前线为我寻找“万年青”的故事,他说听到我们要走了,他到处寻找一件可以留为纪念的东西。好不容易在附近老乡家看到一株翠绿的“万年青”,他觉得我一定会喜欢这株常绿植物。为此,他红着脸,鼓足勇气,好不容易才开口向老乡讨了来。

  天啊,这一切,我竟然没有想到要好好地珍惜。

  这一天,我们都已经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然而我们坐在这里,回忆着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那么纯真无邪,那么亲切温暖。临上火车的那一刻,他关切地将我肩上背包的带子正好,然后微笑着告诉我:回家之后来个电话,别让我挂念。

  此时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一定能信守着一个承诺:我们永远是朋友。

  正如他所说,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友情。我相信我们的友情,将永远纯真温暖,永远陪伴你走过生命中的风风雨雨,沟沟坎坎。

  我想,这次我不会再错过这份友情,我会好好地把它珍藏在我的心里。这里有我青葱岁月最美丽的回忆,也是我人生路上永远不会丢失的纪念。

  在这里,我想真诚地对他说一句: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有人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一次擦身而过的机会。比起那些因爱成恨、因爱成仇的例子,我更喜欢这种把爱情转化为友情的做法,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更珍惜过去,更珍惜生活。

  的确,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值得我们一生珍惜的友情。

第18篇、一把玫瑰,一把刀

     她也不说话。我知道马上就到情人节了。我没打算给她买花,我现在很烦她。她的性格就像电视里演的泼妇,和她的容貌大相径庭。她这一天闷闷不乐的,我知道她生气我对情人节一点反映也没有。她也知道,我没闲钱给她买花。可这毕竟是大多数女人最喜爱的节日。她也是女人。
  
  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第一次的情人节。我的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哪是用牛皮纸包着的三朵玫瑰。那一天,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留言成了她们班上4小时热门话题。我在上面写的“我希望你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发现她很暴躁时已经晚了。我们有一年了。
  
  “你到底是怎么?有事情和我说,总是生闷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啊!”
  
  “没事。我自己闹心,和你没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嘛。不你总是这样不是折磨我吗。你刚才和我发什么脾气。有事你就说呀!”
  
  “没事!你跟我喊什么!用不着你管!”
  
  她穿上衣服,拿起包,狠狠的开门。看了我一眼,走了。
  
  真***烦,总是这样。我追出去。一路上,我像个记者不停的问。她像个政客不知道说的什么。到了她家,我已经问的没有一点心情了。我告诉她,我回去了。她低吼着对我说:“难道从我家待一会都不行吗?”好吧。我无奈的随她上了楼。
  
  “你要是不想说,就睡一会吧。明天就好了。我回去了。”我实在不想在呆下去了。老半天,她说:“你姐夫也不上班,***还护着他,挺大一老爷们。天天在家呆着,拿什么养孩子养老婆。你看***那样,还说我一顿。我来气!”
  
  “我操,就因为这个?你也。。。。。他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妈她怎么了?我妈这样的老婆婆你还上那找去。对你不错了吧”
  
  “你别更我喊。我就知道你得说我。你说我干嘛!总说我,总说我,我在你眼里狗屁不是,是不是!”她大喊。
  
  “你能不能懂点事啊。”我放小了声音。
  
  “不能!!!我知道,你早就烦我了,后悔了吧。把我骗到手了,就什么都不管了”她疯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以前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现在你越来越过份了,我不希望以后再费事的离婚”
  
  “你什么意思,想分手是不是。我就知道。我告诉你,不行!你要是走,我就死!”她站了起来,像个杀红了眼的匪徒。
  
  我没搭理她。转身开门。她像个豹子冲到门口。从墙上拿起哪把藏刀,亮出了白刃。我感觉她来真的了。一把薅住她的手。“我先杀了你,再自己死,我今天***的不活了!”
  
  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手腕。我们俩搏在一起。我没想到一弱女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她又咬又抓,我几乎快招架不住了。哪把刀在我们俩之间来回的窜动。我的衣服出现了几个口子。我使尽了力气,终于把刀夺过来。她还拼命的枪。被我推倒在沙发上。
  
  “我要下岗了。。。。你不能不要我。。。。。”她的手流出了鲜血。
  
  “哪你也用不着这样啊!”我喘着粗气。我看到了她手上的血。
  
  “我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哄我,为什么不给我买玫瑰花,为什么不买巧克力”她嘤嘤的苦了。
  
  我把刀放在桌子上。来到他身边。用手擦了擦她的血迹。“我知道的,不还没道呢吗。你着什么急。。。。。下不下岗没关系。咱们年轻,再找呗。”我气消了一半。
  
  “哪那么好找,我妈也下岗了,我听我爸说他也可能要下。以后怎么办。。。。。 你还爱我吗?”
  
  我看着她。她实际上很温柔很开朗,有时可爱的像个天使。她现在又仿佛回到了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看着她。她崛起了小嘴。微微的笑了。眼泪还挂在鼻子上。“哪不用买玫瑰花了。太贵了。”她又靠在我的肩膀上。
  
  “好的”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混蛋。
  
  第二天,她收到了三朵玫瑰,没有署名。上面写着:梦似花开落,情存你我间。

第19篇、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

  曾几何时,在众说纷纭中彷徨,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曾几何时,在他人的只语片言中迷茫,缺一双飞离困惑的翅膀;曾几何时,没有选择坚守抑或听取的胆量,心中少一片照亮前路的阳光……朋友,别把心灰,别把气丧,请听取心灵对真善美的呼唤,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

  是的,听从心之召唤。 

  既别深陷于刚愎自用的泥潭,也别迷失在莫衷一是的他乡。翻开历史的册页,你会看到商纣王不纳良言只落得家破人亡,刘阿斗没有主见只能在可悲可笑的人生舞台上将蜀国埋葬。而当你关闭心灵之窗,不再与世界交往,你只能给思想加框,心灵上绑,永远不能在生活的无垠蓝天上自由翱翔。 

  是的,听从心之召唤。别去想那些把无数庸者掩埋的蜚短流长,也别计较“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积毁销骨”的力量。你悲伤,是心在低吟;你微笑,是心在歌唱。别人指手画脚时你岿然不动是一种榜样,别人的非议与指责只会更好地映衬出你的勇气与度量!只要问心无愧,你的脚步便走得稳当。位高权重时选择他人的劝诫还是无休止的褒奖?荣誉加身时选择他人善意的勉励还是谄媚的颂扬?欲壑难填时选择无休止的自我膨胀还是一句箴言——“无欲则刚”?只要坚守心灵之灯对真善美的期望,它终将为你指引最正确的方向!

  是的,听从心之召唤。别让双眼被道听途说的表象皮毛蒙上,也别把“怀疑论”的精神弄得太过夸张。无论对人对事,千万不要只凭陈年老账,让心灵的天平总是空空荡荡!扬弃中多几分审视与估量,选择中找准真理的重量。当歧路亡羊,墨子会嚎啕大哭,是因为没有心灵

  之灯为他导航;孟子“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霸气,就是“当仁不让”思想下的个性张扬。当你不熟悉情况,多询问询问,恰好似“入山问樵,入水问渔”,是找到捷径的良方;可是正直与良知要求你这样或那样时,你就该勇往直前,千万别回避,别退让!

  听取心灵的召唤吧,不要师心自用,也别全盘吸收。当你有心灵之灯为你导航,你的生活之路才能走得坦坦荡荡,让爱你的和你爱的人心中充满阳光!

第20篇、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21篇、换颗心又如何

  一个是电脑公司的总裁米先生,一个是该公司大厦的看门人老波比,他们两个提出要交换心脏,并且因为医生拒绝手术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颁令强制医生执行。

  其实故事发生于五年前,那时波比还是一个流浪汉。在一个下雪天,米先生见到他,没有给他钱,却带他去喝了一顿热汤。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说起足球,说起往事,原来他们在高中时曾参加过同一场球赛。

  从那一天起他们真正成了朋友。米先生介绍波比进了自己的公司做门卫,并没有刻意照顾,不过是让他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薪水微薄聊以糊口。唯一与其他员工不同的是,每个星期三,他们仍会相聚,共进一顿午餐。整整五年,周周如此。直到一个月前米先生因为心脏病而失约,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的心脏岌岌可危,随时都会停跳,即使给予最好的医药治疗,也最多可维持两三年。于是,他提出来要与朋友交换心脏。

  他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两个孩子,还有整个公司上千人在等他开工吃饭;而我,一个流浪汉,一无所有,无家无业,无儿无女。他的价值远大于我,如果我能有什么可以给他,与他交换,我很乐意。我会因为终于有机会做一件重要的事,而觉得不枉此生,这会是我在人世间创造的最大价值。”

  律师问“如果你是总裁而他是门卫,你还会愿意跟他交换心脏吗?”“不,如果我是总裁,未必会带他在寒天喝热汤。”老波比说,“五年中,他曾经给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给予他的就是,友谊与我健康的心脏。”

  然而没有人愿意相信这友谊是真实的,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太不对等了,人生的价值也太悬殊。律师因此认为有理由质疑米先生在这场交往中的获益——除了那心脏——倘若不是为了换心,那么他最初与一个流浪汉的循序渐进的友谊到底意义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围,人人视我为老板,但是没有人肯与我推心置腹,当我是朋友。只有他,波比,他从不奉承我,固执己见,稍不如意就对我暴跳如雷,但他却真正当我是朋友,平等、自由的朋友。当他向我提出换心的要求的时候,我答应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是总裁而他是门卫,我的考虑仅仅是因为我有儿女,不想让他们失去父亲。这里面没有金钱交易。如果你们质疑这友谊,认为我在安排波比进公司时就在计划换心,那么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法官最终还是宣布他们败诉——基于众生平等的无上原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强制要求以一个生命的结束来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老波比十分沮丧,米先生却淡然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颁布这样的强制令,我也根本不会接受你换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让你出庭,你无论如何都不会甘心的。”

  波比惊愕道:“你答应出庭只是为了让我说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话,让我当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为英雄。这样,我以后就可以无比骄傲地告诉儿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职衔炫耀,而应该引以为豪的是:你们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像老波比这样的朋友。人人都说为友谊应该两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给我。”

第22篇、真情弥香

懒散地躺在床上,手闲散地翻着书刊,

耳朵里充斥着所谓的音乐,眼睛却不知该看向何处,

哀伤如烟如雾般弥散,席卷了整个空落的心。

泪腺在一瞬间特别地兴奋飞舞,流泪的冲动从大脑传到眼眶的泪管,

也就在此时此刻,悲哀地发现身边竟无人倾诉,

无肩依靠,无手温暖,只能任冰冷一寸寸浸润皮肤,将整颗心浸透。

浑浑噩噩地过活。尽情地睡,拼命地吃,

散漫地学习,享乐地玩.......留下的是空虚与悲哀,也只能是空虚与悲哀。

平日呼朋引伴竟也气势恢弘,可是关键时刻才明白自己生命竟如此贫乏,

身边竟连一个可以信赖,可以撒娇,

可以任性的朋友都没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与孤独。

眼睛咫尺,心去也天涯。忆起昔日好友,往日真情,

如同饮陈年醇酒,醉人飘香,心里安慰甚多。

庆幸,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两个牵挂你也被你牵挂的朋友,

他们在乎你幸福与悲伤,快乐与忧愁,

虽不及整日嘻嘻哈哈的快乐与亲密,却自有一种沉淀人心的深厚与宽容。

原来,自以为是已成了现代人的通病。

真正的友情不在乎朝朝暮暮的相守、相伴,也不在乎平日的杳无音信。

只要你需要,轻轻拨一窜无意义的数字组合成的有特殊意义的温暖代码,

你的心变可以得到宁静,你的忧伤便会举械投降,你的哀伤也会得到慰藉。

在那一会,你会体会什么是真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历久密弥坚。

有的人,只能分享你的快乐,接受你的抚慰,

却无法与你共谱心灵的美妙乐章,步上你的心灵殿堂;

有的人,只有在你被忧伤侵袭之刻才能想起她,

但是却是你心灵永远的温暖,你一生的灿烂阳光,

包容你所有的过错,洗涤你身上所有的污秽,为你留下一片清香的圣地。

朋友,你嗅到真情弥散的香味了吗?

嗅到了就请珍惜;还未嗅到就用你的真心去嗅,

终有一天你的心里会溢满清香----真情的弥香!!!!!

第23篇、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24篇、又是紫薇花开时

  那段时间,雨水缠绵滴答,天空是阴霾的,心情也是。从冬到春,我以蛰伏的姿态存在,一直延续至盛夏。 

  有一天,我决定冒雨出逃,当22路公交车穿过那段匍匐前行的路段以难得的速度前行时,久违的阳光竟然穿透了阴霾,朗朗地落在了我的脸上,透过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我看见路旁已是满树满树粉妆的大叶紫薇在雨后阳光中散发她的紫色气息,一条粉紫的缎带在我眼前舞动起来……我知道,那一刻我一定是微笑了。

  于是决定,换个发型。于是有了莫名的勇气,把满头青丝--染了。

  六七月份,又是紫薇花开时。校园里的大叶紫薇也已次第绽放,一开始是粉点树冠,然后是半披紫衣,等到开得淋漓尽致盛装待人时,毕业之歌也随之奏响了……

  舍不得校道上那一树树的大叶紫薇,白玉兰,洋紫荆,舍不得窗旁伸手可及的大叶榕,舍不得桃李园旁那株木棉,舍不得图书馆前那一丛丛的天门冬,还有,广场上的映山红,教师楼前的蒲葵,湖边的落羽松……还有,杜英,莲雾,相思树……

  离校前的某个晚上,和阿小出去散步,说起了一些事情。她说,还记得刚开学那阵子我们每晚都散步去四课读书吗?当然记得,从西区到东区的路程不短,但我们仍乐此不疲,醉翁之意不在读书而在于漫步校园的那份心情。我说,还记得一边走你一边教我辨认校园的那些花花草草吗?当然记得,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在校园采草的日子,还有我们亲手包的送给自己的或送给别人的漂亮的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些花花草草,或许每个女子天生对于花都有莫名的感情吧。不过,倒是想起了安妮的一句话:“不知道喜欢花朵的女子,是因为内心荒芜,还是生命力激盛……”把这句话发给阿小和椒子,她们一个说:又心有戚戚了?一个说:想得太多了不好的。

  在紫薇花盛开时节,有人告别了校园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玲在学校附近找到工作,现在还住在校园里,素考上了研究生也留在校园里。我是很羡慕的。那天,却在同学录上看到素的留言:一个人走在熟悉的校道上感觉却是那样的陌生……。在QQ里遇到玲,问她紫薇花是否依然灿烂,她说,是的,但是却是没有见着一个熟悉的面孔了,好想大家呀……

  也许,割舍不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地方,它还包含好多好多物事。最重要的是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恩师,朋友,同学。纵然仍能对着满树灿烂紫薇,但心里感伤未免。是所有所有的人和物事,才凝结成了那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

  《红楼梦》里说:开到荼蘼春事了。或许,这个盛夏过去那一树树的紫薇也将开到荼蘼了吧。但安妮却说,花是不会老的,它像一个人固执留守时间的心结。我想,但留那份情怀在也就足够了。可是安妮还说:但其实再如何肆意尽力,到最后总是要坠入轮回。这样就未免太丧气了,我知道,明年那一树树的紫薇还是会开得灿烂依然的,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罢了,罢了。

第25篇、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

     丁玲是兰大文学院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她和兰大教育学院的同乡周望前往自己的老家湖北省随州市均川镇对艾滋病患者的生活进行为期20天的社会调查。回到学校后,她的男友再三催促她检查一下看是否染病,而和她要好的同学也拐弯抹角提议她去做检查。她希望用自己的切身体验、感受和图片唤起更多人对“艾滋病”患者的了解和宽容。昨日,记者在兰大学生宿舍见到了丁玲。

  触动  从那一刻开始,说起探访艾滋病人群的由头,丁玲说很偶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校图书馆看书时,突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对一个“温馨家园”的介绍,细看内容后,她才知道,原来在她的家乡,湖北随州市均川镇有个全国唯一的乡镇级的专门为艾滋病患者服务的机构,称为“温馨家园”,这个家园为全镇登记的400多名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检查和救治等医疗服务。这段文字给了丁玲很大的触动。她没想到在自己的老家竟生活着这么多艾滋病患者,她便找到老乡周望,和丁玲一样,周望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叹息。刚好班长要让报暑期社会实践的项目,她便将这个选题报上去了,让她们高兴的是,校团委通过了她们的实践项目。她们便很快联系到了“温馨家园”的主治疗医生夏志华。7月20日,丁玲和周望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返校  同学男友家人要她去体检,丁玲说,去均川前,男友就交代:“要带上洗手液,勤洗手,不准留指甲。”太多的叮咛让她觉得有些烦了,好多同学也劝她,去那里很危险,要换成她们肯定不会去那地方,但丁玲还是没有放弃。父母得知她要去探访艾滋病人群的消息后也不支持,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妥协了,但父母要她必须答应,不与艾滋病患者近距离接触,回家后要做相应的身体检查。“你应该做一下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染上病。”从均川艾滋病人群中回来后,男友这样对丁玲说,与他持同一观点的,还有其他比较要好的同学。同学们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不断间接提醒她。

  希望  更多人的关注,丁玲说,以前只要提到艾滋病,人们就会联想到“生活不检点”、“堕落”等字眼,但均川镇90%的患者都是因家庭贫困,因给孩子筹学费卖血而染上的。丁玲说,通过此次实践,她认为关于艾滋病人的宣传应该更多地展示他们的生活,消除普通人与他们的隔膜,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她引用一名艾滋病患者的话说:“在感染上艾滋病之后,保护隐私权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他们更多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丁玲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春节期间能再去趟均川镇,去看看8岁的艾滋病患者欢欢,希望能借到一部专业点的摄像机,把欢欢和更多病人过年时的喜庆气氛拍下来,也希望能给欢欢带去一些衣服和食品,医生说欢欢最多活不过两年,她们很担心再也见不到欢欢了。

  平静  艾滋病人就在周围,夏医生告诉她们,均川镇全镇5万人口中,有500多人感染艾滋病,感染率是1%。7月21日,她们来到均川镇,选择在“温馨家园”门口的餐馆吃早点,吃完付钱的时候,老板小声地问丁玲是不是来采访艾滋病人的,并告诉她刚才坐在她旁边吃早点的中年男子就是艾滋病患者。这着实让丁玲吃了一惊,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艾滋病人会在她们的身边。  惊奇  艾滋病人正常地生活  丁玲说,均川镇的艾滋病患者不像她们想象的一样,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统一救治管理,而是像平常人一样正常生活。“温馨家园”更确切地说像一个医疗诊所,为这里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知识并配发药品。丁玲说,让她们感动的是,镇上没有一个人因感染了艾滋而离异。在这个镇上,谁家有艾滋病患者都很清楚,但大家不会因此而歧视他们。

  难忘  和患者共进午餐,7月26日,她们来到一位艾滋病患者家里共进午餐,这个家庭很特殊,女主人感染了艾滋病,但男主人却是健康人,男主人明知她患有艾滋病还与她结婚,并全心地呵护关心她。午饭很丰盛,男主人买了很多卤制品,还有牛肉和花生米,女主人还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丁玲很害怕她在做饭的时候切破手将血液流到菜里。整个吃饭过程的气氛和和谐,虽然只吃了一些牛肉和花生米,但这顿不寻常的午餐让丁玲和周望终生难忘。

  惋惜  8岁儿童乐观面对,在均川镇曾查出两例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其中一位去年去世了。另一位叫王欢欢,今年8岁,他父亲因卖血感染了艾滋病(已经去世),他母亲被丈夫感染后通过母乳传染给了欢欢,医生说,欢欢只能活到10岁。但欢欢很乐观,他每天认真学习,还和丁玲她们一起玩耍。

第26篇、娶个老师的“下场”

  俺媳妇是位小学语文教师。趁着教师节这节骨眼,俺得赶紧跟大家“诉诉委屈”。

  说起这“委屈”,其实早在和俺媳妇刚谈恋爱的那阵儿就打下了伏笔。那时媳妇还是刚分配的实习生,虽上班时间不长,但工作态度那是没得说———绝对的端正,除了正常的八小时外,晚上加班加点是常事。由于她家距学校比较远,骑自行车需要二十多分钟,且中间还要穿村过寨,所以接送的重任义不容辞压到了俺这个“护花使者”的肩上。俺倒不是嫌路途遥远,其实这一接一送没少给俺制造“骗取芳心”的机会,在俺的甜言蜜语和她的娇嗔细语中,时间和路途都缩短了不少。但抵达学校以后到接她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可就不是那么好受了。为了不打扰她备课、写教案,俺就在旁边埋头苦读小学语文,里面的好几篇课文俺都会背了。有时实在无聊俺就到校园里游荡一圈,以至于有一回被看门的老大爷误认为贼,幸亏媳妇听到动静及时出现,否则俺差点就被练武出身的老同志给“缉拿归案”喽。这还不算啥,更让俺感到痛苦的是,由于俺接送比较勤奋,且表现良好,竟然被媳妇同事们封以“模范老师家属”的荣誉称号,一直叫到今天,这下可好,让俺没了翻身做主人的机会。

  后来媳妇因俺的突出表现,进了俺家的门,也从此翻开了俺“受苦受难”的新篇章。平常为了扫地都要跟俺斤斤计较的媳妇,对待她的那帮“小土豆兵”们却有十足的耐心与爱心。为了让小家伙们在第二天能很容易的接受新知识、新课程,媳妇每天晚上细致认真的备课是必不可少的,备课地点虽然从婚前的学校挪至婚后的家里,免了俺一去一回的接送,但刷碗、拖地、倒垃圾这三大任务却名正言顺的归入了俺的名下。更有甚者,媳妇经常在下班的时候领着因父母工作忙而无人照顾的小家伙回家,辅导其做功课和写作业,每到这个时候,为“一家三口”做饭的任务就落到了俺这个“临时爸爸”的头上。晚上把俺当劳工还不算,周末也不让俺安生。为了激发孩子们的写作热情,媳妇没少“瞎折腾”,每个月都要拿出一个周末来搞课外活动———什么春游秋游啦,什么野外烧烤啦,什么植树种菜啦,什么风筝比赛啦……花样还真不少。孩子们呢,每回都兴奋得不得了,就像一群撒了欢儿的小羊羔,这时候不仅需要媳妇这只“头羊”的带领,更需要一只尽职尽责、腿脚利索的“牧羊犬”来维持秩序和保护羊羔子们的安全。很不幸的是,那只“牧羊犬”就是俺。

  媳妇很有学生缘,每到教师节,收到的小礼物、小贺卡一堆一堆的。虽然都是些小家伙们自己动手做的幸运星、千纸鹤、祝福卡一类的小物什,可媳妇却如视珍宝,一件一件归置整齐,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头两年还好说,俺们家的柜子里、抽屉中、床底下还能容得下这些“珍宝”,可随着教师节一个个的过下来,俺们家的“内存”明显吃紧。为此,俺三番五次的向媳妇表示抗议,强烈要求精简库存,可每回都无功而返。前些日子,俺实在是忍无可忍,趁她不在家时偷偷处理了一部分。可没过两天就被媳妇发现了,这可捅了大马蜂窝,在遭受了猛烈的“枪林弹雨”之后,千疮百孔的俺当晚还享受了“沙发待遇”。在俺写了自识字以来最为深刻的检查,并发了“再犯此类错误,罚睡一个月沙发”的毒誓后,才平息了那场风暴。

  最近又有不幸的消息传来———媳妇被评为了“局优秀教师”!看着荣誉下媳妇更为勤奋的身影,俺痛不欲生,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

第27篇、唱情歌的知更鸟

  这些日子,林格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当他走过艾玛的花园时,再没有从前那样阳光的笑容和清脆的口哨声。“他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艾玛不禁有些担心。

  年近七旬的艾玛在这个镇上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自从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后,她就一直独居。也许是因为经历过三个男人的欺骗,也许是两个女儿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也许是长年的独居生活,艾玛的性格变得孤僻、暴躁,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和近乎苛刻的语言。因此,在这个小镇里,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她遇到年轻的林格。

  16岁的林格是这个镇上的新移民,他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林格却是个坚强执著、乐观向上的年轻人,他一直勤工俭学。

  一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林格来给艾玛送报纸,发现艾玛连昨天早上的报纸都没有拿走。林格大叫了几声艾玛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难道是出事了吗?” 林格知道,寡居的艾玛很少会出门很久。林格冒着犯法的危险撞开了门,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轻微中风的艾玛。

  林格的相救让艾玛捡回了一条命,虽然艾玛对他依然没个好脸色,但明显地开始关心起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当他早上满头大汗地送来报纸时,她会递上一瓶柠檬水。

  这些日子,林格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当他第三次心不在焉地送错报纸给艾玛时,她终于忍不住问:“喂,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什么麻烦了?说给我听听!”在艾玛强势地逼问下,林格终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告诉她:他刚刚考上大学,母亲又病了,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让他郁闷。

  “原来是这样!”艾玛转身回房从卧室里拿出了一张支票,什么也没说就递给林格。“哦,艾玛,我可不想白要你的……”林格笑着拒绝了。“你说什么呀!”艾玛生硬地打断了林格的话,“谁说我是白给你的,我不过是正好想雇个人而已。”艾玛拖出了一个小铁箱,里面是满满的信件。

  艾玛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的情人写给我的,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字了。我还有老年痴呆症,我怕时间久了,会把这一切都给忘了。所以一直想雇个人帮我念念这些信。”

  “可这种小事,谈不上花钱,我有空就能过来帮你的。我可不希望你因为同情我才这么做。”林格爽朗地答道。

  “小伙子,请你严肃点,我可不是在拿我的爱情开玩笑!你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来。而且,我还有个很重要的要求,以前我和他恋爱时,他总会学知更鸟的叫声来逗我开心,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在唱情歌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学学鸟叫。”艾玛很认真地说。

  “这样啊!”林格有些为难,要知道,模仿知更鸟的叫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你是不是嫌钱少了?我会再想办法的。”艾玛着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听艾玛这样说,林格倒不好意思了,只好应允了下来。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林格都会来到艾玛的家里,为她朗诵那些从前的情书。不过让林格为难的是,他天生一副鸭嗓子,不管怎样捏着嗓也很难发出知更鸟那样动听的叫声,好在艾玛似乎并不在意,从没对此提出异议。于是这一老一少,常常在宁静的深夜,分享动人的老情书和滑稽的知更鸟的歌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格大学毕业,并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孩。

  得知林格每到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艾玛太太家做兼职,除了给她念念情书,学学鸟叫,还会帮她收拾一下家务。女友凯莉很不理解:“亲爱的,现在你已经不像当初上学时那样需要钱了,为什么还要去侍候一个老太太呢?”“你错了,我不是在侍候艾玛,我只是在享受一段温暖时光。”林格对女友解释道。

  在凯莉的要求下,这个周末,林格也把她带到了艾玛家做客。告别艾玛后,凯莉很激动地告诉林格:“你知道吗?刚才艾玛奶奶托我转告你,她知道你很忙,以后可以不用再去陪她了。还说其实当初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帮你渡过难关。只是当初的你自尊心太强了,为了让你坦然接受,才一时情急说出了念情书和学知更鸟歌唱的要求。”

  “哦,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看到吗,艾玛的耳边戴着一个很小巧的助听器。而很多次的晚上,当我离开她的家门时,总是看到那副助听器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也就是说,当我给她念那些乏味的情书,或是捏着嗓子学鸟叫时,她的耳边只是一片寂静。还有,我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她遇到的三个男人都无情地伤害了她,所以她根本不会对这些情书念念不忘。又怎么会为此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林格微笑着说。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游戏?”凯莉瞪大了眼睛。

  “因为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游戏。你知道吗?每次我到艾玛这里来,给她念信,学鸟叫,我的夸张表情都会让她开心地笑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听到,但我想,她只是希望有张笑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有,你知道吗?我现在模仿的知更鸟的情歌真的很动听……”

第28篇、感谢朋友的支撑

  感谢友情,我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也许是我的秋天时节,风舞残叶,落寞无援。影子是我的伴侣,独自承受着一片空际,远远的黄草颜色加深,地面刨开了新泥,却不见尘土。大雁排着人字形队伍在高空飞走,整齐的心有灵犀。谁在呼应,谁又在指挥,是共同的默契,共同的目标。远方是前程,高飞是旅途,人字是什么?只听一片叫唤,是心语随行,是心灵相吸。枯木横枝条,长路我独行。正要迷茫,前方起来的人影,随我而来。是一字型的长队,相伴走天涯。

  也许是我的冬天时节,暴风雪来袭,没有壁垒阻挡,长驱之入,侵入我的心灵。枝条已经萧条剩残枝,飘叶已无踪影早睡深泥。冻结象是一条命令,被强制的执行。是谁让沉默,沉默的萎缩,沉默的削减生气,乃至温度也凋零,何况乎飘叶已消无,暗示已失踪。没人告诉我,只是刺骨的呼呼声回应。撕裂脆音起,断木落地轻音迹。仅有冰棱武器在天地放肆,雪没有成花的美丽,块状带着锋利的棱角,下落时急速不带飘逸,绝刃般刺穿空气。一片绝迹的温存,寒冷无助带着孤独的眼神。苍白的一切昭示无奈,华丽的落寞。寒衣包裹不住的肉身,身体麻木失去知觉,精神恍惚连接绝望。白色的模糊,依稀的几个高大的身影,来到嘴边是一壶烈酒。燃烧从舌头开始,穿透喉咙,直落心底。破碎的冰冻,寒冷被驱散。复苏也在顷刻间,爬起也利落,几人相视而默许。

  梅花出现却不知何时,美酒饮来不顾有几壶,传递在手间。花从里舞剑花,叹高音。一股横流飞,雪棱化去成花纹,轻飘下落也婀娜。几声长笑破天际,一转眼间已是春的脚步要来临。

  我无须走过的,却在伴随中前行了两个季节。无助也没有哀叹,只知道,有你们,我被支撑。

第29篇、分手的10年老友

  故事就在那个时刻开始了,你看见罗斯沮丧地走进来,昨天的离婚事件让他濒临世界末日;说实话,以漫长的青春期和青春期里的肥胖症来对抗这位在任何方面都很优秀的哥哥,是莫尼卡在成功减肥之前最大的课题;然后,你听见乔伊在出着馊主义:哈哈,重回单身,不如去看脱衣舞吧;你瞥见瑞秋穿着婚纱冲进来;混乱中,钱德好像大叫了一声:我想要100万美元。

  但这一幕已是10年前的故事了。10年后,你知道莫尼卡可能永远生不出孩子,但还是会成为两个孩子的漂亮妈妈……抱着孩子的钱德似乎比以前成熟些。菲比和迈克经历了多灾多难的求婚事件和结婚基金捐赠活动终于步上婚姻的红地毯,像两个天真地彩排着婚礼的孩子突然发现自己正站在主婚的神甫面前,得意洋洋却又手足无措;乔伊把钟爱的足球桌大卸八块来找那两只小鸭和小鸡,那是给莫尼卡和钱德新居的礼物,还有专为他设计的“乔伊的阁楼”。

  瑞秋兴冲冲地去Gucci面试,却遇上拉尔夫劳伦的老板,新工作不成旧工作也丢了,只好接受巴黎路易威登的邀请,飞去就职。罗斯在菲比的陪伴下,冲出去想挽回瑞秋,却跑错到30英里之外的机场;罗斯在入闸口大叫:我爱你!瑞秋也大叫:为什么每次你都这样。你看见罗斯沮丧地回到家打开电话答录机,是瑞秋在飞机轰鸣声中的喊声:罗斯,我也爱你,我一定要下飞机。乘务员愤怒的声音,不行,太晚了……

  你幻想着瑞秋终于奔下飞机,按响了罗斯的门铃,罗斯会跪下来求婚吧:请做我第4个新娘?瑞秋会满面泪水地回答,我一定会比前3个新娘好100倍;是啊,未来永远都比过去好100倍,无论是镜头内还是镜头外,生活在继续,脱离家庭主题的朋友生涯仍然要回归到家庭中去,仿佛是双重的轮回,在虚拟的时空和现实时空里同时发生。

  你还清晰记得某个清晨5点L.A.华纳片场他们围着水池跳舞的场景;而可爱的詹妮佛在布拉德·皮特来客串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眉开眼笑,最后导演只好纵容她演出时的莫名其妙笑容;为了庆祝寇特尼·考克斯与大卫·阿奎特的相爱,那集片尾,每个人名后边都加上了大卫·阿奎特以示庆祝;在“Everyone Finds Out”那集,乔伊为了显示他的花花公子特色不得不笨拙训练多次最后连拍12次之后才能正确、迅速地打开菲比的上衣……你只是任由每集3万英尺的底片轻轻卷动,像是缓慢显影着的后青春志,在拍摄friends的10年里尽心纪录。


  咖啡馆 伊甸园

  故事一直在继续,屏幕下我们经历金融风暴、恐怖袭击、海湾战事,这边还有楼价起落、升职迁居的烦恼,恋爱做爱、结婚离婚似乎也不甚顺利,生个孩子还是领养,要永葆激情绚烂如夏花还是找个人静静变老就算了都是问题。

  为什么没有一座只为我的城市设计的咖啡馆?让我也可以像Friends故事中的主角,没有衰老永远年轻地在咖啡香四溢的伊甸园里享受25岁以后的青春期,可以像莫尼卡仍然与母亲的关系不好,可以像菲比愿意爱每一个人,或者像瑞秋因为小同事很帅就录用他并且爱上他,或者可以在结婚前像钱德一样躲起来,还可以像乔伊看上美女就去喜欢,一夜情得天经地义。

  的确,就像每个人幻想中所能拥有的最好的青春期里的礼物一样,Friends 是一座属于6个明星的伊甸园,没有时空的多变和翻脸无情,没有道德说教,没有评判,只是信心百倍地固执地想要挽留住这一段挣脱家庭枷锁,只在友情中生存的自由年华。

  Friends的伊甸园是唾手可得但又是很难经营的,它是单纯的(最坏的事情是钱德吸烟)、真实的(故事中发生的父母遗弃孩子问题、街头游童问题、性取向问题、不孕问题)、心灵田园(男与女的确可以成为好友,也许会变成恋人,这是与《欲望城市》女人的好友大都是同志完全不同的纽约),可以寻找到值得你付出青春去陪伴成长的友情;但你需要放弃一些机会,愿意陪着朋友一起坐下来喝杯咖啡聊个天。

  虽然是美国式的天真妥协,但也在全世界引起共鸣,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一直这样:6个人永远也不老就这么嘻嘻哈哈一辈子过下去?虽然青春易逝、未来的生命、理想与现实、幼稚与成熟的话题已经逼到了眼前,但Friends仍然固守着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最后一抹天真,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温暖着所有心灵自由和珍重友谊的人们,包括故事继续中,镜头里的6个人。

  经历青春期后的再成长,原来也是如此快乐;参加Friends 的演出,对他们6位来说,都是人生里的一次自我的后成长。尽管他们的经纪人,甚至电视公司投资方都不看好这部剧集,但他们还是坚持签下了演出合约。

  而自从Friends上演以来,它就没有跌下过前10名,剧集的大红意味着合约会继续源源不断,合约的源源不断意味着这10年生活中的主要话题就是Friends。

第30篇、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暑假给一家礼品店打工。老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名叫阿忘,健忘的忘。

      虽然只有巴掌大小的一个店面,老板还是郑重地为我安排了一次面试。为了这次面试我精心修饰了自己:从发型到衣着。但当我如约到达的时候,只看见店里有个大个子“吭哧吭哧”地撅着屁股拖地板,上身穿着卡通人物“辛普森”的T恤衫,毛茸茸的大脚插在一双沙滩鞋里。这就是我的老板阿忘。我说明来意,阿忘一拍脑门儿,接下去我差点晕倒——他压根就忘了这次面试!

  第二天,他风风火火地去进货,临走时向我交待:“这个存钱罐少了15块不能卖,这个钢琴音乐盒,要价得35,再低也不能低过30,否则,宁可不卖……”也就在那天上午,我做成了第一笔生意,把那只存钱罐以15块的价钱打发了。阿忘一回来,我便向他邀功,没想到他不屑地说:“要卖15块的东西,你要价才15块,多亏人家没砍价,要不你能卖上这个价钱?以后长点记性!”“哎!”我低头答应着。这时,一个女学生进店指着那只钢琴音乐盒问:“怎么卖呀?”“20块!”阿忘想也不想地说。

  接下去的一个星期,我彻底地领教了阿忘糟糕的记忆力。他会忘了带钥匙,忘了锁车子,他会在进货时忘了带钱包,他会紧紧地抱着一捧满天星,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如果我不提醒他,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王还是小李……

  一天,有个小青年一大早就来到店里,见到阿忘就“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惊得阿忘一口水没喝匀,打起嗝儿来。听小青年细说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青年是街上的“太保”,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保护费”,被阿忘断然拒绝。后来,他就叫了几个小“哥们儿”砸了阿忘的柜台。而昨天晚上,小青年喝醉了酒,一头栽到护城河里,又偏偏不会水,幸亏阿忘路过,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大哥,我对不住你,要打要罚,由你吧!”小青年说。阿忘脸上的疑惑以极慢的速度解开,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噢,是这样啊,过去的事,算了!”打发走了感激涕零的小青年,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唉!你别笑话我了,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况且,谁掉到河里,我也不能不管呀!”这个阿忘,不只是“不计前嫌”,他压根儿就“不记前嫌”。

  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也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次车祸,阿忘的父亲死了,母亲少了一条胳膊,他还有个妹妹,和我同岁,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阿忘的礼品店。有一次我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说:“会,不过我记性差,一会儿就忘了。”印象中,阿忘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他母亲做饭;二是每个星期六给他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

  暑假结束了,打工也划上了句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阿忘,他的生意还好吗?不管怎么样,我相信阿忘一定很快活。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 

第31篇、“假秘密”换“真秘密”。


   从我这位学生的话和前面的那个故事,我们知道,要跟一个人建立特别亲密的关系,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分享他的秘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会使用各种手段,他们可以为你算命、为你填表、为你做心理测验的游戏,也可以用他们的秘密来交换你的秘密,甚至用“假秘密”来换你的“真秘密”。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交浅而言深,既为君子所忌,亦为小人所薄。”每个人在对你说出他的秘密之后,都可能不心安。因为他不敢确定,你是不是会把他的秘密说出去。
   于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也要求你说出你的秘密。
   所以,我们要知道,无论对别人说出自己的秘密,或去听别人的秘密,都没什么好处,你可能有“短利”,也可能有“长害”,何况在秘密传递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许多副作用。

第32篇、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

  夏日的午后,一阵阵带着香甜气息的暖风吹进了教室,让正在上自习课的我们感觉浑身上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就在我面带微笑准备去会周公他老人家的时候,一个小纸团像精准的导弹一样,在半空中滑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不偏不倚地敲在我额头正中央。我猛地坐直身子,睁开雷达一样的眼睛搜索着纸团的来源。

  就在这时,我发现死党丁广博正满脸坏笑地看着我,手里还比划着扔纸团的动作。看到丁广博这副神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既然你小子不让我睡个好觉,那我也饶不了你!想到这儿,我捡起地上的纸团狠狠地向丁广博砸了过去。

  “哎呀!”一个女生的尖叫声撕破了教室里的宁静。而丁广博在纸团砸来的一刹那俯下了身子,我那充满了力量的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后排元颖的脖子上。几乎是在一瞬间,全班同学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元颖。我一下子愣住了,丁广博也傻了眼。

  无巧不成书,谁也没料到半堂课都没出现的老班恰好这时走进了教室。我心里暗叫不好,恨不得立刻烧香拜佛好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就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老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元颖,出什么事情了?”乖乖女元颖站起来,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大声地告诉老班:“老师,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磕到桌子上了。”“没碰坏吧?”老班关心地问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元颖摇了摇头,便坐下继续学习。

  当老班一走出教室,我才发现自己紧张得后背都湿透了。今天要不是元颖手下留情,我肯定得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吃“小灶”。我看了看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元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放学之后,我和丁广博特意找到元颖,当面向她道谢。没想到元颖还是像平时一样沉默寡言,淡淡地冲我们笑了笑,推着自行车走开了。从那之后,我和丁广博总觉得欠元颖一份人情。可是,人家学习好,又是班级干部,更是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们这两个除了捣蛋就没什么特长的家伙想帮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就在我和丁广博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机会却出现了。在体育课上,我们终于发现了元颖的弱点——她的运动神经缓慢。在体育达标测试中,全班就她一人不合格。尤其是在跳远项目上,她以非常优美的姿势起跳,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像一只青蛙一样,逗得大家差点笑出声来。

  元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这次体育测试让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我和丁广博的体育成绩在班级里还是不错的,我们俩向元颖提出带她一起锻炼,好让她在下次的测试中顺利通过。元颖疑惑地看着满脸真诚的我们,勉强点了点头。

  从那之后,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三个人就跑到操场对面的树林旁,我和丁广博轮流教元颖各种各样体育锻炼的技巧,陪着她一起练习。元颖的表现,让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丁广博教她跑步,她跑着跑着能把鞋甩出去;我教她跳远,她就能偏出方向把站在旁边的我砸得满眼冒金星。

  在丁广博被元颖的运动鞋打了两次和我被元颖在跳远中砸了三回之后,元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她还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通过体育测试已经不成问题了。几个星期之后,在第二次的体育测试中,元颖终于顺利过关。当元颖在上一次出了丑的跳远项目中咸鱼翻身之后,她转过身冲着我俩高高地做了个v字型手势!

  在那些一起陪伴元颖锻炼的日子里,我们三个人的友情也迅速升温。元颖顺利通过体育测试之后,我们三个人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学们送给我们一个绰号——“三剑客”。

  那时候,学校时不时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每次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能悄悄地通过和别的同学换座位凑到一起。丁广博最贪吃,每次他都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来,从瓜子到水果,从巧克力到芙蓉饼,我和元颖简直都怀疑这小子家里是不是开食杂店的,要不哪能弄到这么多这么全的东西?我爱讲笑话,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我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笑话,逗得他们两个笑得前仰后合。元颖感情特别丰富,有一次,看到电影最伤感的地方,元颖趴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把周围的人都惊动了。我连忙低下头哀求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你了,咱们回去再哭,成吗?你再这么哭,大家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元颖冲我撅了撅嘴终于破涕为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之间就要毕业了。在同学们忙着写同学录的时候,我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元颖,没想到这份礼物却引起了一场误会。这天放学等同学们都走了之后,元颖叫住了我和丁广博,她低着头告诉我: “我们年纪还小,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的,你的礼物我不能要。”元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一样。我和丁广博有些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元颖似乎也看出了我一脸的不解,于是便拿出了我送给她的影集,指了指在影集扉页上写的字念道:“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着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这些话,好像超出了朋友的限度……”

  我听完之后,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丁广博也笑弯了腰。元颖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元颖啊!元颖!你可是咱们班出了名的才女,谁不知道你喜欢古诗。这是我特意给你抄录的一首藏族古诗,还是丁广博帮我找到的。”听了我的话,元颖先是一愣,然后跳起来用粉拳使劲地捶着我的后背:“谁让你们不早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开完最后一次班会之后,所有的人都迟迟不愿离去。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们有过摩擦,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欢声笑语。我们三个人坐在操场边上,默默地看着低年级的同学在打闹着。

  操场上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上课的铃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但是在这青涩的时光里,我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这就足够了。无论时光怎样流逝,这段属于我们的时光,这些属于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第33篇、千金难买朋友心

  人与人(同学、朋友、同事或邻居等)之间的一种相互亲近、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依恋的关系,称之为友谊 。

  飞鸟要筑巢,蜘蛛要织网。而人呢?则需要朋友,需要友谊。

  为何?因为人是社会人,需要与他人交往,需要理解,需要发展,需要相互同情,相互帮助……

  那么,友谊是什么?

  心理学家认为友谊有以下五个特点:

  a. 温暖、感情:相处时会表达出温暖与感情。

  b. 信任 :对对方有信心。

  c. 自我坦露:藉由自我坦露更加了解彼此。

  d. 承诺 :花时间与精力去帮助对方。

  e. 相信关系是持久的:相信双方的友谊是长存的。

  所以,友谊是知情,是知音,是知心。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说得好:“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所以有人就有这样的感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有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严正的朋友。”

  友谊是诤言,是中肯,是医治心病的良药,真正的朋友很像一些内行的心理医生,不仅会帮助你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而且能帮你卸下精神包袱。 古人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友谊 ,在平时似乎还觉察不出它的珍贵来,然而一旦当人感到有困难时,尤其是在当你犯了错误、“落难”时,一般人所持的态度往往是:想说而不敢说、不会说,有的甚至躲得远远的。此时,惟有朋友才会伸出友谊之手,同情你,安慰你,支持你,帮助你。所以,友谊是难得的、可贵的。甜甜蜜蜜不是友谊,奉承谄媚也不是友谊 ,互相吹捧只会使友谊变得毫无价值 。

  友谊是人终身的精神食粮。“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帮你长知识、长智慧、长力量、长经验……酒可以足,饭可以饱,金钱可以用完,而真诚的友谊却是一生一世享用不完的。友谊是人生的无价之宝。

  友谊也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自己的朋友负责。友谊会使你先朋友之忧而忧,后朋友之乐而乐;会使你心甘情愿地去为朋友尽义务,毫无怨言地为朋友做贡献。

  友谊是愉快,是欢乐,是幸福。它会使一个人的人生感到充实、和谐。有了它,人就不会感到孤独;有了它,就会使一个人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和价值。

  友谊是一盏明灯。它能使人在彷徨之中增加信心,在困难之中见到希望,在黑暗之中见到光明,它能弥补一个人心灵中的创伤,可以将一个人从危险的堕落之中挽救过来。

  总之,友谊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所以英国伟大学者达尔文说:“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谊相比,它们都是尘土……”

  一个人要获得真正的友谊 ,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真正的友誼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的人今天想要友谊时对他人就好得不得了,明天不想要友谊时则冷若冰霜,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弯;有的人“需要”友谊时就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愿意给,不“需要”友谊时,则特别怕麻烦,甚至懒得答理他人,这样的人是很难获得真正的友谊。

  真正的友谊不能从个人的私利出发。有的人功利性极其强烈,将建立友谊作为达到个人某种目的的工具,将友谊看作是谋取私利的手段。有利可图时,则亲密无间;无利可图时(或者当自己的利益与朋友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则立即反目为仇;私利没有达到目的时,就尽量去建立友谊,私利达到后则尽快摆脱友谊。隋朝学人王通曰:“以势交者,势尽则疏;以利交者,利尽则散。”这种人是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友谊的,即使有了友谊也不会天长日久。为什么青少年时代建立起来的友谊最难使人忘怀,使人留恋?因为这个时代是人们最纯洁、最真诚、最无私的时代。

  真正的友谊要忠实,要真诚,要赤诚。既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就要诚恳老实,就要襟怀坦白,就要推心置腹,就要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能犯疑心病,不能总怀疑别人友善行为的背后,有什么别的动机(如要利用自己、陷害自己),不能“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相互间有了矛盾就放到桌面上来,敞开自己的心扉,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彼此要充分交换意见,不能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不要遮遮掩掩,不能三心二意,不能虚情假意,经过忠诚考验的友谊才是真正的的友谊。

  真正的友谊不是在口头上的,要在行动上互相帮助。俄国文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交朋友干什么?为的是到紧要关头能有储备的代办处。”哪一个人活在世上不会碰到困难?不会遇到挫折、失败?不会发生危难?所以朋友有了困难就要伸出援助之手,尤其是当他人处于危难之中的时刻,更要去帮助。其实,建立在酒肉基础和哥们义气上的友谊是最不可靠的友谊,只有患难相济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

  在友谊的问题上,无产阶级的导师堪称是典范。马克思及其家庭很是穷困,为了不让马克思中断科学巨著《资本论》的写作,恩格斯进入了他父亲的商店,从事他最为痛恨前资本家的“该死的商业”,为了什么?就是了资助马克思完成《资本论》的写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之所以能在无产阶级事业上有如此大的发展,与恩格斯的无私帮助联在一起的。所以,当《资本论》第一卷问世之后,马克思在对恩格斯的信中这样说:“这件事之成为可能,我只能归功于你,没有你对我的牺牲精神,我绝不可能完成我那三巨作。”为此,革命导师列宁作了如下的评价:“古老的传说中有各种非常动人的友谊的故事。欧洲无产阶级可以说,它的科学是由两位学者和战士创造的,他们的关系超过了古人关于人类友谊的一切最动人的传说。”

  总之,当一个人对友谊采取认真、投入、热诚、参与的态度后,就会有真正的友谊。诚如俄国诗人普希金所说的:“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不论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情。”

  所以,得不到友谊的人是世界上最为可怜的孤独者。 

第34篇、城里姐姐乡下妹

闺密十八

  

  认识李春香那年,她18岁,我25岁。虽然有人说,25岁正是女人最灿烂的年华,可我在18岁的李春香面前,总感觉自己很老。我租住的楼区是旧式筒子楼,里面租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底层打工族。

  我在那里见到了李春香,她眼睛很小,打扮土气,但是青春逼人,这是我对李春香的第一印象。我们同租一个小套房,共用一间很小的客厅。春香是河北乡下来的,未上完高中就出来打工了。她一见我就热情地笑:“我来帮你拿东西。”

  和那些浮躁的90后不同,春香很好相处,主动帮我提水、拖地,甚至帮我洗衣。老到得不像18岁,倒像是老江湖。受宠若惊之余,我却有私人空间被人占有的不快。邻居秦嫂偷偷地告诉我:“小心点这丫头,手脚不干净,家里穷惯了,哪受得了这花花世界?”秦嫂是八卦婆,我对她的话当耳旁风,一笑置之。

  秦嫂的话第一回让我对春香有了芥蒂是7月的一天下午。我忘了锁小门,等回到宿舍,发现春香趴在我的案头,笔记本电脑打开着。春香见我突然回来,惊跳起来说:“看你有电脑,所以打开玩玩。”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厌恶极了,怎么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还打开我的私人电脑呢?想起秦嫂的话,我不再马虎不锁门,笔记本电脑也锁进皮箱里,并设了密码。

  但表面上我对春香还是不错的,零食总会分她一些,偶然回报式地帮她提水。春香吃西瓜不吐籽,吃瓜子时嘴唇上拖着一大堆瓜子皮,吃饭叭叽声很大,扫地不扫角落。除了年纪,这也是我和她成不了亲密朋友的原因。自认为优越的我,和她不搭调。

  春香身体壮实,干活麻利,但她有个毛病,就是生理期要死要活,躺在床上直哎哟。我们同租一套房,我不管她谁管她?我伺候着她,送水送饭,嘘寒问暖。为了哄她开心,我把笔记本电脑拿来放音乐给她听。

  第一回和春香争吵是发现她偷用了我的化妆品,还粗心地忘了盖盖子。我质问春香,春香说她要参加厂庆活动,看我不在就用了点,她不屑地说:“廖姐,你小气什么?不就是一点擦脸油吗?我还给你好了。”用20块一瓶面霜的春香哪知道,我这牌子100多块呢。这个不拘小节的女孩,我怎么跟她说得清,说多了,反显得我斤斤计较。

  从此,我把东西放得更仔细了,可千防万防,我还是丢了东西。这回丢的是—条黑色蕾丝内裤。那内裤风骚得很,说白了,就是穿给男人看的。除了春香还会有谁呢?我上厕所、提水洗衣的小空当,常忘了锁门,她要拿很容易。

  但捉贼要拿赃,这事我只能隐忍不发。

  

  没了爱情,但还得要自尊

  

  我恋爱了,男友王尚平开了一家酒吧,挺精明的样子。我说我想结婚,王尚平依了;他说要跟我那样,我也依了。

  我在王尚平面前剥了壳,同时也把心对他剥开了。我把他领到我的宿舍,春香那天穿着无袖小衫,屁股包得圆圆的,略显壮实的她显得很丰满。王尚平和春香一对眼,就呆了好几秒,那丢魂的样子让我吃醋不已。一个乡下妹。和活色生香、花枝招展的我哪能比?她不过就是年轻,才18岁。

  从我宿舍出来后,王尚平180度大转弯,对我不理不睬,索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我被甩了!懊恼之余,我发现第三者居然是春香。那天我坐在的士上,看到街边王尚平和春香对站着,表情很熟络。

  我冲到王尚平的酒吧,王尚平冷冷地说:“我们不合适,你找更好的男人去吧。”我在众人的同情和不屑的目光中被甩了出来,临走前,我看到王尚平沙发上的一件女式新毛衣,他有其他女人了。

  这件新毛衣一天后就穿在了春香身上。春香偷了我的男人,还恬不知耻没事似的跟我讲话,我用恶毒的眼神和冷漠的话语把她击了回去。她不再搭理我,背地里说我“更年期提前”。

  不久,压抑的我终于找到骂春香的由头了。

  我丢了500块钱,只有春香可能拿,我们有共同的大门钥匙,那天我忘了锁小门。我声色俱厉地质问春香,招来了左邻右合,春香吵起架来也厉害。她说我是母老虎不讲理,我就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她的床,在她枕头套里发现塞着10张50元。我前面也说过了,我丢的是10张50元。

  春香哭了:“这是我新发的奖金。”有人叫唤着要去报警,房东害怕了,息事宁人地让我放过春香。

  第三天,她搬走了。她会不会搬到王尚平那里呢?想起春香昔日的点点滴滴,如果她没有抢我的男人,她不拘小节的小毛病我都可以认为是可爱纯朴。

  我辗转打听到春香的下落,她没搬到王尚平那里,而是租住了一间条件很差的房子,4个人一间房,楼下就是红灯区,鱼龙混杂。

  偶然间遇到了王尚平,我努力平静地上前打招呼。他装模作样地请我喝了咖啡,我问他有没有新女朋友。他没说话。我说:“不会是春香吧。”“春香是我的表亲,没出三代的,你想到哪去了?”他说。我的心咯噔一下,他们真的是表亲?

  徘徊在春香居住的楼下,有男人把我当酒女往楼上拉,我吓得赶紧逃,和春香迎个正面。我直截了当地要求和她谈谈,春香不记仇,爽快地答应了,还认真地对我说:“那天钱真不是我偷的,否则天打五雷轰。”她这话,让我内疚极了。

  

  妹妹春香

  

  王尚平是春香表舅家的孩子,在河北早有家室。遇到知他底细的春香,一切都瞒不住了,所以他才会疏远我。那件毛衣是王尚平为了讨好春香封她的嘴送的。王尚平虽然不要我了,也不希望他在我心中是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

  这就是真相。春香不是我的仇人,而是我的恩人。她警告王尚平:“你要是再胡搞,我告诉家里人。”这是王尚平最害怕的。

  我强忍着泪水说:“春香,搬回去吧。那房还没租出去。你现在这个地方真吓人。”春香迟疑地说:“可我真的没偷你的东西。”我豪爽地将钥匙交给她一把,说:“以后我的东西你随便用。”其实春香不知道,那500块是我故意栽赃她的。再顺便说一下,我的蕾丝内裤晒被子时从褥子里掉出来落在过道上,秦嫂因此笑话了我好久。

  春香19岁生日,是在我们原来的宿舍过的,她端着那红色的酒精液体说:“廖姐,我恋爱啦,我男朋友说明天请我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我抢过酒杯,严肃地说:“别学喝酒,你不能被男人灌醉,你才19岁。”

  我就是在19岁生日那天因酒醉失贞的。我要保护春香,保护她的纯洁天真,因为我把她当妹妹。

第35篇、通过好人认识好人

  刚踏入社会的那段时间,黄伟健从身边的同龄人身上深深感受到了工作的难找和竞争的压力。不过,黄伟健对于自己的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性格豪爽大气的他早就结交下了不少朋友,他觉得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找一份做编剧的工作养家糊口还是很容易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几次求职失败之后,黄伟健想起了那些私交不错的朋友,于是便请他们给自己帮帮忙。这天下午,黄伟健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很多承诺过要帮自己找工作的人,可是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拒绝。这些以前拍着胸脯保证要帮他找一份编剧工作的人,对来寻求帮助的黄伟健不是哀叹就业形势严峻实在帮不上忙,就是敷衍应付几句。
  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黄伟健一个人喝起了闷酒。酒入愁肠愁更长,他越想越憋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怎么这么多昔日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碰上自己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这些经历让他彻底寒了心,就在他最茫然无助的时候,一个导演给他打来了电话。这个导演是黄伟健一个性格憨厚善良的好朋友的朋友,他和对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对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得知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立刻主动打来电话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剧组。
  这件事情成为了黄伟健人生的转折点,自从进入剧组之后,黄伟健通过导演又认识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行,在大家的提携帮助下,再加上自己在编剧方面过人的天分,他很快就在编剧界站稳了脚跟。
  后来,黄伟健自己也在反思,为什么在不久之前,自己四处求人却连一份普通的工作都得不到,可自从导演招自己进入剧组之后,不仅有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在圈内小有名气了。苦苦想了很多天之后,黄伟健才突然想明白,之所以自己前后境遇差距这么大,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同罢了。以前遇到的很多人,虽然豪言壮语地向自己做了很多保证,可到了真需要帮忙的时候,才知道对方许下的很多诺言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和说空话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帮助;而这个导演是自己好朋友介绍来的,那个好朋友本身就是一个热心重感情的人,物以类聚,他的朋友自然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才不计回报地仅仅因为欣赏就帮了自己一把。
  想明白这些之后,黄伟健再交朋友的时候,就尽量通过为人踏实可靠的人去认识新人,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朋友质量也越来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认识的热心善良的朋友越来越多,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得到了不少的帮助,只用了几年的工夫,就把自己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黄伟健已经在圈内成了著名的编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进入了动漫编剧的领域,带领着自己优秀的团队,很快就制作出了一部非常优秀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个人事业的基础,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本领,更需要有很多善良热心的朋友为你提供帮助。而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是一种不错的“识人”之路。

第36篇、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

       玫瑰并不一定要畏缩、自卑,只要心中宽容乐观,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开满玫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哦,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的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这些女孩子值得骄傲和喜欢幻想的东西,只会让我自卑、孤独和伤感。我渴望别人的理解和关怀,渴望有人越过我毫无光彩的脸真诚地感受我火热的内心。

  这一切终于不可置信地实现了——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子用灿烂的微笑在我少女的花园里洒满珍珠般的光芒。

  数学系召开第一次全系会议,会上宣布了系里录取成绩的前三名。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二名,心里不觉涌动着一股惊喜的安慰。可是这一点可怜的骄傲却被大家的目光从敬佩迅速转为惊讶而扫除了。

  我低着头,比挨批评还难受。散会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我故意留在后面,准备只有我一个人时再走。

  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看见是“第一名”。他笑起来很文雅,让人不能不感到亲切。但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下:“你是谁?”他的嘴角浮起一抹更浓的微笑:“我是97计算机专业的乔阳。”我的心一沉,他和我是一个班。在学习上我一向独占鳌头,现在明明地多出了一个竞争者,我心里不觉生出一股敌意。他仿佛对我的“巨变”毫无察觉,仍旧和颜悦色地问:“你呢?你也是97的?”我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嗯”里全部是胜过他的决心。

  在班里我很怕跟人接触,而坐在我前排的乔阳一下课就转过头来问东问西,常常弄得我窘迫不安。我不知是因为我不能给他骄傲女孩的感觉才使他坦然自若地跟我接近,还是因为他想借此“侦探”我的学习状况。总之我不太相信他的善意,我的长相决定了我没有这么宽容的心。

  一次自习课上,我又拿出了心爱的《红楼梦》。不是没看过而是因为总看不够。乔阳转过来,他很随意地从我手里拿过书,然后笑起来:“这么唬人,我看你都伤感成林妹妹了。”“我?林妹妹?你开什么玩笑?”羞愤的眼泪直往外涌,他竟这样戏弄我!我知道自己丑,可他也不能含沙射影地说我东施效鳖呀?乔阳吓得手足无措,面带尴尬不住地说:“对不起。”我伏在臂弯里,久久不肯抬头。

  说实在的,与乔阳的频频接触虽使我窘迫,但并不反感,尤其想到那么出色的男孩单单喜欢跟我接触,心里便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和虚荣。可我没料到他根本就不尊重我。我发誓不再理他。

  此后乔阳频频转头,但一看见我阴沉的脸便欲言又止。有一次他转过头来无声地想拿我桌上的一本书看一看,我一把握住,满脸愠怒。他毫不介意也不放弃,无奈我只得松手。乔阳送回的书里多了一封厚厚的信:“溟蒙,系里第一次开会,我就佩服你,一个女孩能考出那么好的成绩,需要付出多少汗水,拥有多少坚强!可是我从你脸上没有读到一丝应有的自豪,也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你的朋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待你,你在我心里总是和谐而美好的。请你不要让自卑的海浪将你重重包围,抛开一切顾虑,相信自己的能力……”一时间我的眼泪恣意流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么大的鼓励和安慰。

  期中考试我稳拿第一,乔阳不得不屈居第二,这使我在扬眉吐气之际略有不忍。但乔阳却大度地微笑着冲我竖起了大拇指。一段干戈就这样轻易地化作了玉帛。此后,我和乔阳一起下棋,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嘀咕某某老师的讨厌,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可这些简简单单的俗事里也隐含着危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并期望整天跟他在一起。强烈的感情和内心的无望时时噬咬着我的坚强,脆弱的我甚至听到一首伤感的歌都要泪流满面。有一次我梦见乔阳不知为何打了我一个巴掌。我哭着用力划开了手腕,汩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梦。我惊悸得满身冒冷汗,我想我这样的丑八怪喜欢他连老天也会在冥冥中惩罚我。有时我又天真地想我可以为他去整容,只要他肯等我,于是我开始积攒每一笔稿费。可现实还是彻底地把我从想入非非中击醒了。

  一次去收发室取信,隔着密密匝匝的长青藤,我听到乔阳和他的老乡在谈话。依稀有一句“溟蒙”,让我立时支起了耳朵。我终于明白他的老乡是想确信一下他是否在跟我谈恋爱,又想明白为什么偏偏选择丑陋的我。乔阳的话一句句落在了我等待判决的心里:“我和她只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她需要友谊,对她来说一份真正的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我想帮助她让她有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期中考试我故意做错题就是想让她考第一,让她有一份战胜自卑的力量……”我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了,可我心里却是感动的,温暖的。

  年终我和乔阳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两人的奖学金加起来足有2000元。我和他在一家饭店美餐了一顿。餐间有位卖花小姐经过,看看我看看乔阳,似乎在一刹那被我们之间的关系搞昏了头。但为了生意她还是试了一试:“先生,给小姐买一束花吧。”这个“小姐”说得迟迟疑疑,但我快乐的心情已不再计较它。乔阳付给她5元钱,挑了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微笑着递给了我。伸手接花时,我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是一支与爱情无关的玫瑰,却是我生命里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一首友情绝唱。

第37篇、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

  我和谢汀兰有三个约定:不在同一天发脾气,一个人郁闷了,另一个要哄;不再喜欢爱吃苹果的男生,他们通常没心没肺;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里的首要地位永远不可动摇。

  依旧记得我和谢汀兰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那个下午。那天,我们化了淡妆,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挽着手从后台意气风发地走到舞台中央。当时的台下有些骚动,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吹起了口哨,虽然有些刺耳,但我和谢汀兰却备感骄傲。音乐响起,我们煞有介事地唱起来,可唱着唱着,我就忘词了,随后谢汀兰跑调了。最终,我和谢汀兰把排练了三个星期的节目演砸了,台下嘘声一片。亮相很惊艳,结局很凄惨。

  谢汀兰责怪我,苏黎,我们练了无数遍,你怎么把词忘了啊?

  我说,我忘了词你就接着往下唱,反正是合唱,别人又不会听出来,我一会儿就能想起来了,你怎么唱跑调了呢?

  谢汀兰说,还不是因为你忘了词,我紧张的吗?

  我说,我忘了词,我都没紧张。

  谢汀兰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也噘着嘴看她。最后,我们俩背着书包各自回家。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方向,相距不远,我和谢汀兰走同一条路,她在前,我在后,隔着50米的距离,谁也没有理谁。太阳落山了,天空跟我们的脸色一样难看。

  我和谢汀兰在七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死党,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如今我们十六岁,长大了很多,却突然变得不懂事了。

  晚上,我坐在窗台上,看屋外雪花纷扬,凌晨三点,雪停了,整个大地素面朝天。我钻到被窝里,把谢汀兰送我的加菲猫摁在床上,边打它的屁股边说,我错了,还不行吗?

  天蒙蒙亮,我就爬了起来,揣着两个苹果去找谢汀兰,我想我应该当面向她道个歉,毕竟我比她大一个月,做老大要能屈能伸才好。

  从我家到谢汀兰家要走二百八十多步,我数着步子,踩着积雪往她家走,当我数到二百五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谢汀兰,她蹲在地上不知搞什么鬼。我悄悄走到她背后,发现她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苏黎,对不起。

  我站在她身后傻乐,谢汀兰,你在干什么?

  她发现了我,飞快地把对不起三个字给抹掉了,说,我在练字啊,知道我的字为什么写得那么好了吧?

  我哈哈大笑,谢汀兰同学,你的字一般,不过认错态度很好,我决定原谅你啦。

  谢汀兰说,你的态度比我好,一大早就来找我负荆请罪。

  我说,不要胡说,我只是路过,顺便带个苹果给你。我把苹果放到谢汀兰的手心里,她很快就找到了我刻在苹果上的对不起,“喀嚓”一口咬了下来,吞到了肚子里,样子颇为饥渴。

  吃完苹果,我和谢汀兰堆了两个紧挨在一起的雪人,用煤球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活忙完了,我们的手被冻得又麻又凉又红,握在一起却感觉温暖异常。

  谢汀兰把树枝折了一半给我,我们用它在雪地里写字,写《友谊地久天长》的歌词:“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欢笑,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她写一句,我写一句,一边写,一边唱,整条街都被我们写满了,这一次,我没有忘词,谢汀兰没有跑调。

  1999年的夏天,我和谢汀兰背井离乡从烟台到天津求学。她去了天津大学,我去了南开大学。两所大学,一墙之隔,曾经朝夕相处的两个外地女孩子,在陌生的城市仍然可以天天见面。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跑到天南街上一起吃饭。饭后,坐在新开湖或青年湖边喀嚓喀嚓地吃苹果。苹果是我和谢汀兰最爱的水果,我们买很多很多的苹果,遇见喜欢的人,便请他们吃。林志言便是其中之一。

  林志言和我同系,比我大两届,一个终日穿着白衬衣的英俊男生,只和他对了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无还手之力。系里组织溜冰,在南京路伊势丹顶层,技术不太好速度又过快的我把他撞倒了,拽掉了他白衬衣的第二粒扣子,并栽倒在他的身上。我狼狈地站起来,忙不迭地跟他说对不起,他倒是坐在地上慢悠悠地打量我,又对了一眼,天,我的麻烦来了。

  10月13日,我入学以来第一次没有跟谢汀兰一起吃晚饭,当然也没有跟她到湖边喀嚓苹果。取而代之的是林志言,我和他共进晚餐,并肩坐在新开湖边吃苹果。

  林志言竟然说他也喜欢吃苹果,这让我大喜过望,我嘿嘿暗笑,敌人已经暴露了致命缺点,就别怪大小姐我心狠手辣了。

  我把送给林志言的每一个苹果都用水果刀小心地刻上苏黎,这样,坐在新开湖边,他就会把我的名字喀嚓掉,吃到胃里,靠近心脏,我的名字就能轻而易举占据他的心,他吃得越多,我的名字就积累得越多,日久天长,他的心里就只有苏黎,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我对谢汀兰说,如果要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就要让他吃刻着自己名字的苹果。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课题。谢汀兰神秘地说,我现在也正研究这个课题。

  我眼睛一亮,是吗?那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吃饭吧,就晚上啦,晚上行吗?谢汀兰低下头微微一笑,故作娇羞地说,那好吧。

第38篇、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

      生命中总有许多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我们走路时马路上那些过客,有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有与我们走向同一个方向的。

  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许我们转瞬即忘,岁月的风,会把他们吹到我们记忆的边缘,甚至是我们的记忆之外。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里,我们也还会偶尔地想起一些模糊的影子来,但也只是偶尔地想一下而已,他们在我们身后,已离我们越来越远。即使他们因为某些原因又重新折回来,可因为我们已相隔得太远了,也早已无法追得上。

  那些与我们同行的,有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有的也许会陪我们走一段距离。但时间都不会太长,人生的道路上岔道太多,在每一个路口,我们的选择都会不同。你选择了这条路,他选择了那条路,于是,只有分手。新的道路上,当然还会有新的同行者,可也同样还会有新的岔路口。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馨。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只因常常积满忧虑和无奈而倍感沉重的杯子,只有那些为了友情而伸给我们的双手,才愿意真诚的为我们倒空这只杯子,还她快慰和轻松。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更加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光荣。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只有那些和我们的心灵撞出了友情之火的心灵,才会愿意打开这本厚书仔细地阅读和真诚地评注。通过他的评注,我们明白了哪些是该删除的文字;通过他的评注,我们知道了该怎样才能用自己的生命之笔创造出不朽的杰作。

  在这个世界上,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心着我们的灵魂,我们的心灵怎能不燃烧?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注着我们的精神世界,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快乐和幸福?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为我们的失败和成就而叹息和祝福,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骄傲和激动?亲情是来自于血缘,而友情却是来自于苍茫人海中的一种美妙的机缘,来自于对彼此荣与辱的分享和分担,来自于彼此对对方人格的尊重和对内心的理解。

  友情的根是植于高尚的精神,而不是植根于低俗的利欲;友情是彼此为对方吹响的鼓舞前进的号角,而不是相互利用的工具;友情是彼此为对方美好的情操而唱的赞歌,而不是相互间的哄骗和吹嘘;友情是为了使朋友之间成为彼此的纯洁品行的一面镜子,而不是为了使彼此成为对方恶行的帮凶……

  拥有了友情,就如青山拥有了奔腾的小溪;拥有了友情,就如帆船拥有了顺风;拥有了友情,干渴的旅行者拥有了清泉;拥有了友情,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灵魂就不再是形单影只;拥有了友情,就会有人在我们成功的时候穿过嫉妒的人丛为我们献上一束鲜花,在我们失败痛苦的时候为我们抚平伤痕。

第39篇、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有女人的地方,笑多;有婆姨的地方,是非多。”由此可见,女人作为一个社会角色,她们的和睦相处不仅关系到一个小范围或局部的祥和,而且也关系到整体和全局的安定。  和谐幸福的家庭往往是有一个好女人,协调有序的社会往往是有一群好女人。女人与女人间的交往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和影响着男人的交往,以及整个社会的交往。那么,怎样才能做个在交往中讨人喜欢、赢得同性首肯的好女人呢?

  一、不要藐视对方,要适度赞美

  女人通常视同性为天敌,这不奇怪。正像一则笑话所讲:两对男女迎面走,男人看女人,女人也看女人。女人一般不把男人看作对手,这固然与传统的“好男不跟女斗”的意识有关,更重要的是,女人先天带有某种自鄙的成分。所以,女人的敌人最终只是女人。女人吝啬对女人的赞美,女人轻蔑自己的同类。女人之间相处实非易事。?  阿媛是位小有成绩的女记者,文章一向以关注女界生活为内容。她有一个别人不及的优点:无论她的采访对象是何人,她都能迅速与之打成一片。尤其女人,她能很快使你进入角色,回答她要采访的问题。同事讨问有何秘诀,阿媛答:“好办,只要诚恳地夸她‘你今天的唇膏颜色真漂亮’,‘这身衣服配你,真是再合适不过’,足矣!”

  确实,女人喜欢受注目。若想获得一个女人的好感,适度的赞美是必要的,让她知道你是她无需设防的人,你真心把她做朋友,你不会同她争风吃醋,“鹬蚌相争”。

  二、不要盛气凌人,要平易随和

  有架子的人是人见人烦的。与其做个孤芳自赏的高傲“公主”,不如平心静气地与人谈天说地,做个善解人意的“灰姑娘”。女人,格外不喜欢倚仗容貌骄矜自己的同类。相比之下,她们更愿意接受随意、温婉、同自己一样柔和、普通的女子。

  菁是校花,一向高昂脖颈,金鸡独立。女孩子们艳羡她的同时又全都孤立她,不同她交谈,不与她为友。菁终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男生虽说倾慕她,但觉得她太傲慢,不好接近,女生则背后尽说她的坏话。最终老师无奈,作出了对她不利的决定:没有推荐她上研究生。

  三、不要浮躁轻飘,要笃定守持

  好女人是所学校,认识一个稳重沉静、兼收并蓄的女人等于进入一所好学校。无法设想,一个见面嬉笑拍打、自来熟识的女人会在意和顾忌什么;同样无法设想,一个轻佻风流的女人会拿你的友情为重。端庄的女人是块标牌,她永远不能被小视,永远令人怀想。相反,飘摆的女人有如水性杨花,智慧远她而去,美丽不能长久,甚至连善良也变得忽忽悠悠,缺乏应有的力度。

  藕是波的密友,藕“一根筋”,波“随风摆”。波父死,藕赶至,哀恸神伤,不在波下。众人感佩之余,皆以藕挚诚忠义,纷纷相谊。而波,不过泛泛之交耳。

  四、不要出语刻薄,要宽容待人

  “刀子嘴,豆腐心”真真写绝了女人!女人的心地或许是善良的,但那两片不服输的嘴巴却往往坏事,影响了女人的交际成果。“瞧她那副德性,脸抹得跟白脸狼似的!”不用说,此种女人定不会有好人缘。因为一个厉害、苛刻、得理不饶人的人是不会真正让人信服的。

  护士小慧不漂亮,但性情谦逊、大度、热心助人。周围无论谁人有求,她都帮忙,且不小肚鸡肠,鼠目寸光。同伴工作有误,她笑说:“我刚来时也这样。

  ”病人心情烦躁,她宽言抚慰:“您别着急,很快就会好的。”这样,她的人缘要强于比她漂亮的人。

  五、不要自说自话,要投其所好

  唠叨是女人易犯的通病。婆婆妈妈,爱讲“车轱辘话”的女人无疑讨人厌。而且女人见面话又格外多,反反复复,述着自己的喜乐哀愁,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径自讲个没完,自己倒是舒心,沉溺于一时的宣泄中去了,别人的情绪却给搅个乱七八糟。这种人,说白了,就是自私。所以,聪明的女人在与人谈话时,首先是个好听众,其次又能随时注意对方的反应,相机调整谈话内容,而不是一味自顾言语。

  祥林嫂的唠叨就是前车之鉴。其实,国内外的名女人,在这方面做得好的比比皆是。巴基斯坦女总理贝?布托在听取下属工作汇报时专注耐心,不多言语,汇报结束则抓住要点,纵论分析,条理清楚,切中肯綮;我国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倪萍在任何场合针对任何对象都能恰到好处地发问、应答,从而控制场上气氛,达到轻松主持的目的。

第40篇、同桌的笑脸

     同桌管非,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却也是最调皮、故事最多的一个男生。

  大概是受了罗大佑歌曲的影响,他的语言总是“知知知知知,乎乎乎乎乎,者者者者者,也也也也也。”他时常在下课时,拿着一个苹果或是一袋饼干,逢人便问:“吃乎哉?吃乎哉?”没等你反应过来,他又笑嘻嘻地说:“不吃也!此乃小生充饥之物,非他人可食也。”

  一次,我们组织参加社会考察。在汽车上,突闻管非大喊:“老师,我要到五谷轮回之所。”教数学的班主任乍一听,愣住了。

  “你要去哪里?”

  “五谷轮回之所啊。”

  “什么‘五谷轮回之所’?”

  “人吃五谷,终有轮回。所谓‘五谷轮回之所’,指的就是厕所啊!”

  班主任和我们都笑得人仰马翻。

  管非有一个爱好和特长,就是抓苍蝇,只要有飞过,他就不可能不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这天下午上政治课,天气热,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可他却一点也不昏昏欲睡,因为有一只苍蝇正好飞在他靠着的墙上!

  只见他伸出右手,慢慢地向苍蝇靠近。我们早已没了听课的心思,全都屏息凝视看他如何把苍蝇抓到手。我们看了不止一次了,但百看不厌,我们简直不知道苍蝇究竟长不长眼睛,如果长的话,那么他管非的手每回向它靠近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总像大傻瓜似的。

  管非的手掌慢慢地向苍蝇靠近,先是小半个手掌,接着是大半个,最后是……苍蝇稀里糊涂地成其掌下之物。

  “精彩!”一声大喊,吓我们一跳,定睛一看,知道是谁喊的吗?是我们的政治老师!!政治老师说:“管非同学,久闻你抓苍蝇神力莫测,今日大饱眼福。愉快哉!幸福哉!”

  ……

  那些都是一年前的往事了。管非现在去了新西兰,听说仍是他们班的“风流人物”,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在信末画一个像小新那样的头,跟他又有几分相似,在附一句话:“不要老看人家,脸会红红的啦!”

  呵呵,倚在窗前,看着蓝天,总想着管非在大洋彼岸的样子,总之,挥之不去的总是他的笑话、他的抓苍蝇大法,还有——忘不了他那张笑脸! 

第41篇、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

  把你的号码从通讯录中删除,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吧,反正,你已经好久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甚至没有主动发过一条短信,我们,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不再爱你了。

   不再在嘈杂的人声中捕捉你的嗓音了

    不再在滚滚人流中追逐你的身影了

  不再因为你出现而再三斟酌自己的言语,动作甚至表情了

  不再,为你心动了

  你 从来没有发现,喊出你的名字的时候,是我最温柔的时候,甚至声音有微微的颤抖;我从不敢直视你的眼睛,怕泄露了太多的情感;在无意识的发呆时,草稿纸上满 页满页都是你的名字,我能把你的名字写得比我的名字还溜;分开的时候,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你的身影,回忆一刹那只剩与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睡觉的 时候,逛街的时候,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你在干什么呢,会不会,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呢……

  那样纯粹而淡然的生活,那样以你为中心的生活,因为回忆而丰满,因为现实而枯萎。距离拉长了思念,却阻隔了见面;时间沉淀了感情,让你离我好远好远。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有了轰轰烈烈,我想,是该放下你了,回忆,仅仅是用来回忆。

  不要说我不甘寂寞,因为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不要说我轻言放弃,你甚至,连一个微小的回应都不曾给我。

  不再留着你的短信不舍得删掉了

  不再一遍一遍的回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了

  不再眼巴巴的盯着手机期望你的电话了

  不再上一整晚的QQ等你现身了

  不再到处跟别人打听你的消息了

  不再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心酸了,因为倾诉过几次,已经代表,我决定放下你了

  你 拨动了我的心弦,却不曾为我驻足,当我以为你还在的时候,你已没有踪影,当你回头找寻我的时候,我已开始寻找自己的天空,亲爱的,我把最美好最美好的年华 留给了你,我,于你无愧。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承担不起一生一世的等待。亲爱的,让我骄傲一次,这次,是我不要你了。

  你爱我的时候是真的爱我,你不爱我的时候是真的不爱我了

  请不要怀疑,曾经,我愿意不顾一切的等你,愿意随时随地陪你,愿意在你身后默默的看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悲伤而悲伤,尽管,那些情绪,与我无关啊……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那段感情,只能成为曾经的了

  有的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了就是爱了,即使撞上南墙也是爱了,只是爱的卑微爱的骄傲罢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第42篇、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我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竟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然后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他握着我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我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我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我善良的朋友,为我对朋友曾有的恶毒的猜测。
 

第43篇、教麦当娜健身的江西妞

  2008年3月的一天上午,纽约某豪华私人公寓式健身房,世界流行天后麦当娜正在全神贯注地锻炼着她的肌肉线条。这位主宰全球流行文化的喜怒哀乐超过四分之一世纪的音乐女神已经五十岁了,但你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棒极。她的胳膊匀称有力、小腹结实,浑身找不到赘肉的痕迹。而在她身后指导她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的东方女孩。

  她就是麦当娜的秘密武器——麦当娜的私人健身教练乐音。

  乐音198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2006年毕业于上海师大音乐学院舞蹈系。为了去现代舞发源地继续学习舞蹈,乐音通过重重选拔考试,于2006年9月顺利成为美国纽约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惟一一位攻读硕士学位的中国女孩。2008年暑假,她获得了纽约大学舞蹈硕士学位。

  暑假期间,乐音偶然间看到一则启事,美国有名的特蕾西·安德森工作室招聘在纽约地区的私人健身教练,要求具有很强的舞蹈功底、多年从舞经历和杰出的舞蹈编导能力。这三项要求,像是为乐音“量身定做”,她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参加了面试。面试很顺利,乐音从400多名面试人当中脱颖而出。

  因为老板欣赏,乐音被破例安排到名人健身工作室。

  第一天上班,乐音被通知要给麦当娜做私人健身指导,可她在私人健身领域还完全是白纸一张。这真是太神奇了,她才刚到工作室工作,还没有接受全面训练,接待的第一位客人居然是位巨星!乐音既惊又喜,非常激动。

  不过,这个“第一次”经历让她非常尴尬和痛苦。

  上班那天,乐音按照指示来到麦当娜在纽约的私人公寓式健身房里。签了保密协议后,乐音被带去见麦当娜。只见麦当娜简单地穿一件t恤和一条运动裤,没有化妆,但精神百倍。作为训练师,乐音不知是因为压力大还是兴奋过度,只觉得度过了一生中“最残酷的两个小时”。她觉得自己完全是一只“笨拙”的菜鸟,站在天后身边,她手脚僵硬,不知道该从何做起。麦当娜看出了她的紧张,走过来安慰她说:“不用担心,等一下我就要跟你做同样的事情,学同样的动作了。”天后的和颜悦色让乐音的焦虑感瞬间缓解大半,动作也渐渐顺畅起来。

  麦当娜对自己的健身要求,完全可以用“苛刻”两个字来形容——长达两个小时的训练,中间基本上没有无端的停顿和休息时间,也不会毫无目的地闲聊。这个训练是麦当娜每日的例行训练,她对此非常严肃。直到训练结束,乐音跟老板回到工作室,她还感觉到自己像在做梦……

  安德森工作室的健身理念是把舞蹈,运动和健身融汇到一起,用大量舞蹈动作来调整身体状态和肌肉线条。乐音中西融合的舞蹈功底正好可以大派用场。麦当娜50岁了,却依然能毫无禁忌地挑战高难度动作,甚至在广告中把一条腿抬起成90度,笔直地横向空中,由于长期的运动,麦当娜的肌肉比较发达。老板挑中乐音训练麦当娜,就是希望借助乐音中国古典舞蹈的柔美,让巨星在环球巡回演唱会时,肌肉线条看上去不要那么强悍,给人感觉更“女人”些。乐音不敢马虎,兢兢业业地履行着职责,更把在巨星身边工作的每一分钟,都视为锻炼并提升自己的机会。

  乐音说:“我是一个舞者,飞翔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为了我的舞蹈路走得更远,我必须到更远的地方去把更创新的理念带回来,就像麦当娜在纽约等我一样,我相信我心底的梦想,还在更远的地方等着我。”

第44篇、伸出友谊之手

     有一个人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一间二层楼的屋子。

  进到第一层楼时,发现一张长长的桌子,桌旁都坐着人,而桌子上摆满可丰盛的佳肴,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吃得到。因为大家的手臂受到魔法师的诅咒,全都变成直的,手肘不能弯曲,而桌上的美食,夹不到口中,所以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

  但是他听到楼上却充满了欢笑,他好奇地上楼一看,同样的也有一群人,手肘也是不能弯曲,但是大家却吃得兴高采烈。原来每个人的手臂虽然不能伸直。但是因为对面的人彼此互相协助,互相帮忙夹菜喂食,结果大家吃得很尽兴。

  默想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别人,而独立生活,这本是一个需要互相扶持的社会,先主动伸出友谊的手,你会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的朋友。在生命的道路上我们更需要和其他的人互相扶持,一起共同成长。

第45篇、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

  高一那年,瑶瑶从昆明转学过来,之后就一直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的班主任是个教物理的倔老头,火爆的脾气一触即发,他亲手写的挂在教室后墙上的两个条幅我至今没齿难忘,一张是“背水一战”,一张是“破釜沉舟”。就在这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肃杀气氛里,瑶瑶一阵清风般飘然而至,并在我和她的两张课桌间打造了一片快乐的小天堂。那时的瑶瑶穿一条缀满碎花的连衣裙,像在我的视野里种了一棵圣诞树。每天她都要回头N遍,枯燥的物理课上回头的次数尤其多,倔老头淫威下不敢说话她便练就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就是在那时,我们之间有了许多默契的非语言交流,沿用好多年,再高段的外人都参解不透。

  瑶瑶是班中最调皮的女生。倔老头对她爱恨交加,我这后桌便常遭连累和迁怒。那时我们常常被双双拎到班主任办公室,接受他决堤泄洪般的训斥,二人均满心眼的虚心领教决心不改。一来二去办公室的老师们都认识了我俩,下次再挨骂时他们便会心地起身劝老头消气,然后齐齐拉老人家去操场上散步。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我俩,瑶瑶立刻通了电般恢复神气,在老头抽屉里一通乱翻,然后抄起两套物理卷子冲我眨眼睛:我们一起把它作完。头昏脑涨地作完题时窗外早已暮色四合,老头散步回来对着我们写的满满当当的习题满脸忍不住的开心。回教室取了书包,我们便一路踩着快乐老家的歌声回家,开头两句两人合的最好: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

  最难熬就是高三的夏天,天气燥热难耐,我和瑶瑶坐在校园西侧的小树林里,题海沉沦。我定力不够常常开小差,想洗澡想麦当劳也想球场上那个常凝眸看我的漂亮男生,要么干脆脑袋在膝盖上一弯就打起盹来,每每这时瑶瑶就不动声色地起身,去不远处的冷饮摊买两只美登高雪糕回来,跪在我身边一手举着雪糕一手轻拍我的脑袋,小姐姐一样细声细气地哄我,就快到了,就快熬过去了。

  填报志愿,我们自然选择同一所大学。

  上铺下铺

  考上同一所大学还不是最让我兴奋的,最令人惊喜的是在那座漂亮的三层公寓里,我和瑶瑶居然住同一个房间的上下铺!

  北方的8月秋高气爽,我们开始了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这座美丽的北方城市如此的亲切与神秘,我们没多久便相约游遍了太阳岛、索菲亚、月亮湾等所有美不胜收的去处,照片拍了几大摞,分头装进厚厚的信封寄回家去。D楼的阶梯教室昼夜不关,我们便从图书馆借来好多《译林》一本一本地读,其中不乏许多没名气却文字精彩的外国小说。读到后半夜,意犹未尽地摸回宿舍,同学们都已睡去,瑶瑶懒得爬上铺,在我的床上倒头就睡,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爬上去,从她猪窝一样的床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躺下,虽有些不舒服,照旧能美美地睡到天亮。

  学校广播站贴出大红告示的当天,瑶瑶就去报了名,次日就被选中。第三天的黄昏,瑶瑶的身影刚刚消失,声音就已在广播里四散了。如此这般,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本事,也不得不像学校的师生们一样喜欢她小黄莺一样的声音:大家好,欢迎准时收听“幸运鸟俱乐部”,我是主持人关琳瑶……雀跃的声音从高高的扩音器里传播开来,像一只只美丽的音符在空气里游弋,牵着无数年轻的心灵翩然舞蹈。

  没多久,瑶瑶接了家里一个长途,半个字没留下就连夜乘火车回了老家。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星期,去火车站接瑶瑶返校,我吓了一跳,她整个人居然瘦了一大圈!瑶瑶表情凄苦,受伤的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一开口便泪如雨下:小岳,姐姐得了白血病,姐姐走了……那时正是深秋,瑶瑶像一片泛黄的树叶般跌落在我脚边,那么孱弱、苍白。我的胃一阵痉挛,颤抖着伸出双臂,我像自己死了亲人一般抱紧瑶瑶失声痛哭。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发现,我和这个女孩是如此的心意相通,萍水相逢的没有血缘的我们是如此的相亲相爱。

  爱左爱右

  瑶瑶是几时开始恋爱的,我不知道。大学读到第三年,瑶瑶在广播站里已是炙手可热,背包里已常有不知名的男生偷塞的信,但她似乎都不感冒。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发现平日素面朝天的她居然刷了绿色的眼影,她开始偷笑、发呆,夜深人静时上铺也会传来她低低的叹息。我问过几次,她都摇头不说,我就没放在心上,只一心忙自己的事。

  那时每个周六晚上的6点钟,秦鹏都会在小花园的老槐树下等我。我们先是各自在校刊上发表自己的诗,之后便对诗,之后便走出文字见了面。秦鹏的人和他的诗一样忧郁干净,看我的眼神里有纯纯的信赖和喜爱。我们见了面也不做什么,只是牵着手走过一条条长街,星空很美很浪漫,我心醉如酒,就暂时忘了追究瑶瑶的心事。

  直到有一天黄昏,瑶瑶生拉硬拽地让我陪她去见一个人。见一个人,她面色潮红双目闪闪地说。地点是在北京街,刚刚被瑶瑶拉着转过街角我就呆住了,等在那里的人,是秦鹏。秦鹏吃惊地张大嘴巴,我们3个人齐齐愣在了秋天的十字路口。瑶瑶没来得及向我介绍她的新男友,秦鹏直直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便径直走掉了。瑶瑶瞬间明白了一切,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步步后退,然后像迫不及待地来这里一样,又迫不及待地跑掉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床上的瑶瑶眼睛已经哭成棉桃。她一把抱住我,一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抱住了瑶瑶,那一刻,我们同时放弃了秦鹏。年少轻狂的岁月,总有怦然心动总有温柔的迷茫,它分别刺伤了我们,却不能让我们彼此伤害。这一点,再高段的外人也参解不透。

  今世来生

  毕业那年,我被这个城市的一家报社留下来,瑶瑶却要回家了。家里已经给她办了签证,为她作好留学新西兰的一切准备。

  分别那夜,月朗星稀。我们早早去了站台,买了几大盒冰糕捧了一大勺一大勺地吃。冰糕很凉,吃得味蕾都有些麻木,真想神经也木掉。我把头歪在瑶瑶肩上,只觉得一颗心湿漉漉的,拔凉拔凉。瑶瑶的每句话都如梦呓:还记得那个对我们哭笑不得的老头吗,还记得大学报到第一天你给我买的5毛一缸的红樱桃吗,还记得姐姐离开时你带我去看《我的兄弟姐妹》吗,还记得3分钟前我说过我们今世来生都做朋友吗……我泪如雨下,只拼命点头点头……然后,瑶瑶便上了火车,她急急跑到我对着的车窗口,双手举过头顶牢牢贴在窗玻璃上,她漂亮的头发开始随着车厢的移动飞扬,我控制不住地哭起来,哭着送走最后一节车厢,转过头我像得了一场大病般步履蹒跚。出了车站,霓虹闪烁,我踱到报摊前要买一份晚报,一张嘴吓了自己一跳,嗓子已经哭哑。

  半月前,接到瑶瑶的国际长途。瑶瑶黄莺一样的声音穿越时空穿透电话这端的漫漫长夜:小岳,新西兰挺美的。我问美过哈尔滨吗,她说当然不。哈尔滨是很美很美。我问为什么,她停顿了很久才说话:因为那里有你。

  是的,这个城市很美很美,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未来,更因为它记录了我的青春我的回忆我和瑶瑶深深浅浅的脚印和贵若珍宝的友谊。这段友谊,即使美过了今世,也会美在来生。 

第46篇、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

  我在北京已经住了近两年了,虽说可以称得上是白领女性,但也要为几百块钱斤斤计较,毕竟每一分钱都是没日没夜工作换来的血汗钱。我觉得自己住一个设备齐全的二居室虽然不算奢侈,但也存在着浪费,脑子里便闪现过要找一个伴儿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将同事张力"请"了进来,一听名字你也知道,这当然不会和我一样也是女孩子了。那是一个周末,因为我要去买电脑和电脑桌,当然得请一个男人帮忙搬搬东西什么的,于是我就叫上了同事张力,他也挺热情的,二话没说就应承了下来。

  张力呢,和我一样,也是外省进京来创业的年轻人,只不过,我来自南方,他来自北方罢了。他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高大威猛、面部轮廓分明,为人耿直,向来都不推卸责任。

  电脑搬回家之后,他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左瞅瞅、右瞧瞧,连声说道:"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真羡慕你!到底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白领,财大气粗。我哪天才能住上独单元啊?"

  张力是新员工,目前还不得不屈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也不奇怪,我也是住过宿舍的人,知道集体宿舍的种种不便。再说了,咱们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还住在集体宿舍里面,朋友交往啊或者别的什么的都显得挺别扭的。

  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其实已经在当地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一个月只有300多块钱,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那种沉闷的气氛,也看不到有什么发展。虽然家里人观念挺老化的,一直想把他"锁"在身边照应家里。但是他还是憋不住,最后还是到北京来发展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于是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谈得很深。

  第二天,他忽然来到我的办公室里对我说:"沈娟,你一个人住两间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租一半给我住吧!"

  虽然他的主意不错,但一想到男女合居我却犯难了。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看来,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完全是有备而来。字据是这样写的:"不对外人乱讲;不擅自串门;不用电话;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水电煤暖费用分摊;月初支付房租费800元……"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这样每月可以减少800元的支出不说,至少能够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再说了,和同性住在一起麻烦,到时候万一两个女孩子一起较起真来,那还有好日子过吗?这样一想,我也放开了,觉得男女合租就男女合租,大家这么熟,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第47篇、一碗辣椒的距离

  他是一位心理咨询师,开着一家有名的心理咨询室,来咨询的,常常是情感遇到问题的年轻人。他接手的案例从来没有一次失手。口耳相传,他的名气越来越响,在杂志和电视台都有专栏,人们都把他当成爱情专家。很多时候,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是,他心里知道,有一个案例,他一直没弄明白,虽然花了比任何案例都多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朝夕相处的她。

  他对她的喜欢,就像园丁喜欢一朵花,不由自主地呵护,再多也不觉得多。她对他的喜欢,全放在眼睛里,怎么盛都盛不住,满满地溢出来。但是,他确定,她不爱他。不爱的人,宁肯上床,也不肯亲吻。

  睁着眼睛亲吻的,绝不是爱情。

  她越来越冷漠的态度、永远睁开的眼睛,令他备受伤害,终于弃城而逃。她固然倾城,却不是他的倾城。他爱她,用尽力气。离开她,更是用尽力气。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他以一个心理专家的冷静说:“分手吧,你不爱我,有一天你会知道,当你找到一个可以令你闭上眼睛接吻的男人时。”

  他走的时候,她低着头坐在那里哭。3天后他回来取东西的时候,她仍坐在那里哭,姿势都没改变一点儿。他觉得伤心突然减轻了。一个人不伤心,往往因为另一个人最伤心。离开他之后,她喜欢上工作和酒。

  3个月后,他接到她的电话。她说,救救我。他像子弹一样冲上车。开车的时候,他想,她还是爱他,离开他根本活不下去。他看到她的时候,她奄奄一息,面前是一碗面条和一碗鲜红的辣椒。那碗面条的颜色,和那碗辣椒没什么分别。他把她送到医院,是胃出血。医生惊叹:她到底吃了多少辣椒,活活把胃穿出一个洞!他细心而体贴地照顾她,她好了以后,对他说:“谢谢。”他缓过神来,说:“不客气。”

  转眼10年。他终于又爱上一个女人,而且她和他接吻的时候,闭着眼睛。他马上结婚,不敢错过机会。

  一次工作的机会,他偶然碰到当年的她。她仍然美得令人心跳。她静静地看着他笑,说:“你好。”他有点儿慌,下意识地摸摸婚戒说:“你好。”他请她在一家安静别致的小饭馆里午餐。“吃什么?”他问。“不辣就好。”他想起她的胃。他们聊天,他知道她结婚了,心里怪怪的。想: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她喜欢和他接吻吗?和他接吻的时候,也睁着眼睛?

  恍惚间,他突然把手伸出去,握住她细腻的手指。她垂下眼睛看着他的手,用拇指点点他的手背,说:“我第一次看见他就知道,我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一个秘密:12岁的时候,我吃错药,从此再也没有味觉。我知道接吻是美妙的,但是,到底有多美呢?是不是就像我永远不知道辣椒有多辣?”

  他猛然惊醒!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对食物完全没有意见,吃东西都随着他,随便什么味道。吃麻辣火锅时,他咝咝地吸着冷气,她却泰然白若。她常常在他面前大勺大勺往食物里浇辣椒。甚至他买的怪味豆,都不能令她表情皱一下。她希望他能注意,假如他能问一句,她就有勇气说出来。他却忽略一切,只以一个心理学家的敏感,看到她睁大的眼睛。

  当所有人都可以用唇齿的缠绵表达爱的时候,她只能用眼睛,看着爱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他和她,只差了一碗辣椒的距离。

第48篇、友情无需鉴定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小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他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朋友也收藏了一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一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他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俩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瓷瓶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刚刚他也忽然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虽然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央视“鉴宝”栏目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至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家人和朋友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着,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海选快结束时,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指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个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业余水平,所有收藏的东西是真品还是赝品,当然是专家的话更有权威。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交换的那个瓷瓶——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

  可他想,如果那个瓷瓶真是宝贝,必定价值连城。但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在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如果那个瓷瓶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会觉得当初自己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以前他不知道朋友是怎么想又会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珍贵、最难得的真品。

第49篇、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

     “闺密”是女孩子的专属,它既有闺中密友的意思,又透着一股子温暖和芬芳。不少美国性咨询师都认为,闺密有助于女孩的成长,因为她们的交流常常以感情为主:年轻女孩的话题大多停留在暗恋某个男生、恋人吵架拌嘴上;而成年女性多半会选择一两个贴心朋友,倾诉性方面的苦恼或寻求意见。

       妈妈也能做“闺密”

  美国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播出时,曾引起了一股热潮:女性纷纷仿效连续剧中的女主角,将性话题摆上了桌面,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分享。在美国,基本每个成年女性都会有一两个亲密的朋友:她们可能是深交多年的同学,或是从未见面的网友,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22岁的大学生苏珊说:“我认为,母亲是我最好的闺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人们习惯把话题夸大化,有时网友的意见会和实际生活有所差距,只能作为参考。但母亲的生活经历丰富,也最了解我的个性。她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刻,给我非常中肯且实用的建议。当然,和她交流我对性生活的态度,有时确实有些尴尬。

  “男闺密”并不妥当

  我国的性心理学专家也认为,中国女性也非常有必要有一位闺密。比如,很多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性意外或感情意外时,都会不知所措,以致做出错误决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这时有一位可靠的闺密就非常重要了。

  曾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一直是乖乖女的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绝望的她只能拨通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电话,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她终于放弃了去私人医院做流产的念头。

  专家建议说,闺密最好“有一定生活经验且比较稳重”,向冲动、义气行事者求助反而会“自乱阵脚”。其实,已婚女性比男性更热衷于交流有关性的想法和苦闷。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比较严肃的话题,最好只和一位好友单独交流,因为“两个人会当真,三个人容易开玩笑。”

  针对现在一些女性热衷和“男闺密”分享性事的现象,专家则认为不妥,这样一来易让人误解,认为你是个轻浮的女人;二来男性的立场始终和女性有异,有时并不能获得最有力的帮助。

第50篇、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第51篇、最后一块钱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第52篇、纯情岁月

  我在中专学校上学时,一个寝室10个人。这么多年来,除了老五,其他的人,都还狗扯羊皮时断时续地联系着。老五是我铁子,毕业后,一个猛子扎到深圳去,就没了影儿。有时候想起她,我恨得牙痒痒。这狗东西也太冷酷了,白瞎我那么疼她了。

  前几天和同学通电话,无意中居然听到老五的消息。辗转了几个人,终于弄到一串她的电话号码。迫不急待地拨过去,心里很激动地咚咚直跳。看着自己的手在电话键盘上哆嗦,彼时那些青葱岁月翻江倒海地就纷至沓来了。

  开始入学的时候我和老五最不对付。她长得挺好看,两个大眼睛像玻璃球儿似的,贼圆。我受不了的是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的像个三仙姑。那时我正忙着玩儿深沉呢,一天到晚不苟言笑,从来不正眼瞧人。除了几个男生,女的我一概不理,嫌她们肤浅,烦着呢。于是老五和寝室里的其他人当然也看不上我。老五曾对别人损我:长得不也就一般人儿吗?臭美什么?骚在骨子里。上班以后,再没人这么夸过我。所以老五这句话,我记一辈子,不为别的,经典。

  那时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老五她们每天晚自习回来的神侃。每每折腾到半夜也不睡觉。高兴了,摸着黑儿还集体唱一段儿。我先是用被子蒙住头,忍无可忍的时候,就猛地掀起被子,大喊一声:你们还有没有完了?于是果然就鸦雀无声了。过了3分钟,有人拿起布娃娃向门上砸去,一声沉闷的带着抗议的碰撞声在夜里散落。我知道,那是老五。

  后来的冰释前嫌是因为学校要举行绘画比赛,老五大大咧咧地让我给她当模特儿。我当时开了一句玩笑:用全裸吗?没想到她的脸就红了。红着脸的老五居然那么好看。

  画好后,老五问我,上面题点什么吧。我大言不惭:腹有诗书气自华呀。她愣了3秒钟,哈哈大笑。我仔细看看,那是一张画得不错的素描。三等奖。在学校的宣传栏里挂了很久,直到落满灰尘。常常有男生站在那张画的面前指手画脚,这不是某某班的某某吗,瞧人这眼睛画的,波斯猫似的。于是以后老五就叫我猫猫。

  走得近了才发现,我其实和老五是一类人。我是骨子里世俗,表面上清高。她则相反。后来我主动追求一男生惨遭拒绝,而她则被一男生追得无处可躲。我们俩的情况没有可比性,却都把自己打扮得挺悲伤,每天很凄惨的样子。我愤怒于有的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她则痛恨天下的好男生都死绝了。似乎青春的生命惟有如此才会有了些许韵味儿。好像两个人还合着信手涂鸦了很多诗,为填新词强说愁吧。

  匆匆走过10年,蓦然之间回过头去,才发现还是同学的情谊最真最纯。在单位感到处理人际关系吃力的时候,我的心里会伴着一点淡淡的痛楚想起她们。有一次喝了酒后跑到同学录上留言:302寝室的靓姐靓妹们,什么时候我们再夜半歌声鬼哭狼嚎一回吧!几天后,看到两条留言。一,还唱恋曲一九九O吗?老三起个头儿。二,我可以负责唱歌,谁来负责摔布娃娃?

   ……

  给老五的电话接通了,我只说了一句:死鬼,这么多年你跑哪儿去了?然后眼泪就止不住流下来。那边叫了句十妹,也哭了……

  放下电话老五给我发过来一个短信:10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第53篇、我和我的高个女友

        女友陶儿,这两天正琢磨着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今天她忽然笑吟吟地跟我说:阿伪,我想到了,May,五月。多好,又和“美”谐音。我想了想,很严肃地对她说:嗯,不错,你姓周,周的英文好像是chow,连起来念,正好是臭美。陶儿很不满:你就会胡咧咧。那你给我起一个呀。我说:都是姓周的,你看看人周润发的英文名起得多好。chowyunfat。如果再翻译回来,就是周润发福。一听就知道去了趟好莱坞,多了个福。所以,你的英文名也应该根据你的名字起。陶儿先是笑,可看我始终很严肃,就认真地问:那你说我叫什么好?我说:你就叫tower。帅吧,简直就是浑然天成无与伦比。她立刻反应过来,横了我一眼,骂了句:没文化。

  Tower是塔。她当然不高兴。可是我说的也没错。因为她长得高,虽然比我高不了多少,也就高大半个头。

  我第一次见到她,仰头说了句:喂,别找了,我在这儿呢。她就笑了。据她说,她正是因为这句话喜欢上了我。她觉得我很幽默,而且还能身残志坚。

  刚开始恋爱那会儿,除了恋爱本身的快乐外,我多少还体会了一把虚荣心的满足。几个朋友见过陶儿之后,一致认为,这样两条长腿给我实在是太奢侈太浪费。我嘿嘿一笑,没理他们,我知道哥儿几个这是在嫉妒。

  不过,一些问题还是逐渐暴露了出来。每次我和她拥抱,感觉上总像是我小鸟依人般一头扎进她怀里,而她会顺势拍拍我的后脑勺说乖。有时我想吻她,我得拼命踮脚努嘴,这让我好几次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长吻鳄。可这些还不是我最苦恼的,我最害怕和陶儿一起上街。

  如果你认为和一个长腿美女走在街上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长得也很高,二是你没试过。

  对我来说这两种可能都没有,所以,每回和陶儿一起出去身心都备受折磨。试想一下,如果我搂着她的肩,这让我看上去像一只吊在树上的考拉,或者是斜背在她身上的一只帆布包。当然,我可以去搂她的腰。只是她的腰很高,我的手常常会不自觉地落在她的屁股上。老实说,我不介意把手放在那里。但是陶儿介意,这时候她会扭扭身子,然后横我一眼,说:老实点!

  自从我和陶儿恋爱以后,我觉得对陶儿来说,一步裙是最完美的,既能严密地遮掩腿部又能控制她的步幅。可惜我从没见她穿过。我曾替她买了一条,作为一种暗示。但没过几天,她就有了一条新裙子。

  所以,我常常满头大汗地紧跟在穿着短裤的陶儿身边。看着她轻松愉快的神情,我绝望地想象自己有一天练成了星爷的无敌风火轮。

  前些天,陶儿有点沾沾自喜地说:我现在的回头率好像上升得很快啊。我见她很陶醉,就没忍心告诉她,其实,在这高回头率里,有她长腿的一半,也有我短腿的一半。

  假使有人从身后走过去,总会回眸一笑。如果是几个人,会交头接耳一番,接着一起回眸一笑。这帮孙子,笑得真整齐。要不是我正吊在陶儿肩上,两脚悬浮,我一定早踹过去了。

  我想改变,而且我相信科学。我买钙片,没长高,长出两颗智齿,结果整整吃了俩星期泡面。我做引体向上,半年以后,两只手臂各长出五厘米,我从一只考拉变成了长臂猿。我买各种据说能增高的药,两个月以后,我长高五厘米,太神奇了。但事实上,这是因为这药吃得我头发根根愤怒直立,看上去高了,但不能洗头,一洗立马重新矮下去五厘米。

  这些事情,我都是瞒着陶儿做的。那次到她家,我在门口换鞋,几乎是下意识地挑了一双高跟拖鞋,被他父母四道目光当场盯死以后,我就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些活动。其实我估计陶儿是知道的。有一天她盯着我的一头怒发问我:你用的什么摩丝,怎么整成这样?!

  可是失败接二连三,我绝望了。我开始明白我不是在相信科学而是蔑视科学。因为科学证明,除非有病,三十岁只可能往下长了。

  陶儿的朋友结婚了,拍了一堆照片。新郎官横抱着新娘春风满面,陶儿说:这张多好,多幸福,我喜欢。我为难地说:这对我实在有点难度。陶儿说:乖,我们拍你背着我的就行。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觉得其实我还是很幸福的。

第54篇、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55篇、痛苦不痛苦

    一辆东风大卡车,在沪杭高速上追尾撞上了一辆厢式大货车。东风大卡车的整个车头凹了进去,司机扭曲在驾驶室里,他身上的鲜血像发动机里的机油一样往下流。东风大卡车后面,停着另一辆卡车,他们是朋友,他眼睁睁地看着朋友在驾驶室里呻吟、求救。

    消防队员赶来了,经过了三个小时,才把司机从驾驶室里抱出来,但司机已经死去多时了。司机的遗体被家人运走了。安葬后,司机的妻子带着五岁的儿子赶来问他一个问题。

    她问:“我丈夫撞车前,有没有喝酒?”

    他说:“没有。”

    她又问:“有没有疲劳驾驶?”

    他说:“我们刚刚启程一小时。”她的泪掉下来了,又问:“当时他痛不痛苦?”

    他一怔,说:“不痛苦。”

    她问:“真的不痛苦?那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没有。”

    她已经泪流满面,她对儿子说:“你爸爸死的时候没痛苦,他很坚强。”

    孩子懂事地点点头。

    其实,他的朋友卡在驾驶室里,痛苦至极。朋友在里面呼天抢地,但是,他无能为力。朋友那满脸的血,绝望的呼救,他回想起来,就会不寒而栗。

    他不想让朋友的妻子知道这一切。否则,这惨状会让朋友的妻子一辈子也无法承受。但不幸的是,一个月后,当时消防队员救援的场面却在电视台播出了,镜头中的朋友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在喊救命,不停地喊着。他吃了一惊,马上想到了朋友的妻子会不会看到,如果看到了,她将如何面对?

    他赶往朋友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朋友的家人正在用餐,电视关着,他们对于他的到来有点意外,招呼着他一起吃。他和他们聊着家常,他们很平静。他想,他们肯定没有看到那一幕。

    从朋友家出来后,他又赶往电视台,找到了制片人。他把这个故事告诉制片人,希望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画面了,死者的妻子、儿子都认为他死的时候没有痛苦,让他们心中永远保留着一份美好。制片人很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从电视台出来时,那位制片人一直送他到大门口,握着他的手说:“但愿这个秘密能一直保持下去。”

第56篇、同学讲“鬼故事”吓坏小学生

  在妈妈的追问下,在沈阳市铁西新区兴工街某小学上五年级的琳琳(化名)说出了为什么天天晚上要妈妈哄着睡觉的原因。

  原来是在上自然课时,老师为了活跃课堂气氛让同学讲故事的个别情节上让胆子小的同学觉得恐怖,没有得到老师及时制止。

  该教师称,当事老师应该是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同时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目前这位教师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决心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一定会更加小心,考虑更加周全。

  昨日下午,该学校一位领导表示,当时教师利用剩余时间来活跃课堂气氛,锻炼同学的综合素质,其主导思想是好的,但有些小学生讲的内容有些离题。该领导同时认为,老师没有控制住课堂秩序,以后学校会对年轻教师加强教育。

第57篇、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

     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

  我的邻居是一个讨厌的男人。

  他在一年零六个月前搬来,在整一年前搬走。自他来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家浴缸的水龙头就开始无缘无故地漏水。也不是一直不停地漏,就是不定期地漏那么一两个小时。请 

  人来修理过,但是根本找不到什么故障。爸爸困扰了一段时间,发现无从下手,就不再管它了--反正这种抽筋式漏水也不能构成什么危害。

  他搬来之后一个星期,我跟他第一次打照面。那天下午放学回家,我看见他弯着腰在摆弄门锁,很使劲的样子,穿着皮外套。我默默地从他身边擦了过去,站在自家门口,开始从书包里掏钥匙--这个时候,我感到他直起了身子,并且对我转过头来。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肩膀给人拍了一下。我反感地往肩膀上看去,只看见几根苍白的手指。

  干什么?我问。我的邻居--这个讨厌的男人--说:钥匙借我用一下吧。他说话的时候,我的眼光一直平视着他皮外套的第二粒扣子,听过他的请求,阴沉地把钥匙递给他。谢谢,他说。

  他开始用我的钥匙尝试着打开他家的门。我满怀抱着书包站在一边,老着脸,身子晃来晃去。他试了一会儿,抬头对我笑笑,说:对不起哦。过一会儿,又说:不好意思。我一直冷着脸,望着他,身子晃来晃去。又过了一会儿,他把钥匙还给我,说:算了,找人撬吧。说着笑笑--笑在眼睛里,眼睛外面没有。他打量我,说:书包很大么--重不重?我阴着脸,在喉咙里低低地发出一个声音,随即走进家门。

  这个讨厌的人最后大概去找了个锁匠,才得以进门。和他的第一次照面给我留下了非常坏的印象。这个人相貌还好,个子也不矮,可是瘦弱得像一个孩子,尤其是,举手投足间好像有种倒霉相——那一年我在读高三,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所以见不得像他这样懒洋洋的家伙。后来他也常常出这种不带钥匙的事,不过再也没有请过锁匠--有一个似乎是他女朋友的人会跑来用备用钥匙给他开门。

  当我听到楼道里那种特别的脚步声的时候,我就会跑到门后面,眼睛对着猫眼朝外看。我知道那种脚步声--那就是他的女朋友来了。她的脚步声和她的其他动作一样,传达出她气质里一种非常敏锐的东西。她总是穿着色彩斑斓的长衣服,从猫眼里望出去,微微地变了形,好像夏加尔的画。她默默地把钥匙插在锁孔里,却不去开,而是斜倚在墙上,伸直了双臂,开始观察自己的手指。那个讨厌的人也不急着开门,在旁边小声地说着什么--我猜想是在解释再次忘带钥匙的原因--他笑眯眯的,笑在眼睛里。她也笑眯眯的,歪歪头,目光从纤纤十指滑到他的眼睛里面,什么话也不说,无限爱怜在心底。

  我常常躲在猫眼后面,看他和她站在一起,他的嘴唇无声地动着……我对她是如此迷恋,以至于对他极端讨厌。有时候她会跟他一起进去,有时候不进门就走了。在我心里,他们的交往似乎就全部发生在这个狭窄的楼道里,两个人无声地笑来笑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在猫眼后面,看到眼睛发酸发痛--电视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包含着那么多夸张的内容,而我亲眼目睹的真实恋爱,却无声无息。

  不久之后,我认识了这个讨厌的人的女朋友。周末的时候,她经常到这里来住;我们两家的阳台离得很近,早晨我在阳台上读书,十有八九她会穿着五彩斑斓的丝绸晨袍从房间里走出来--于是我们就打个招呼,简单地说几句话。我喜欢看她手撑在阳台栏杆上往楼下看,然后直起腰身,长长地出气,或者是迎着扑面吹来的暖风做扩胸运动--她的长卷发和身上穿的彩色丝绸晨袍一起往后飞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小孩一样贴着她的身体。

  我跟她在阳台上聊天的时候,那个讨厌的人--也就是她的男朋友--总是在房间里呼呼大睡。有一次她抱怨说:总是睡睡睡,不到中午不睁眼睛,睡死他!这样说的时候,她很快乐地微笑着。我问她他是做什么的。她很简单地答道:广告。就没有第二句话了。过了很大一会儿,她突然说:他比我年纪要大,也不像我这样很傻地一直读书。我就问:你还在读书吗?她说:是呀,我读应用数学的。顿了顿,叹口气说:还有一年就拿硕士学位了,我也不知道接下去要不要再读,或者,出国去读。说完又叹口气,随即与我相视一笑。我在心里很崇拜她有本事,虽然知道要是说出来,她一定不以为然。后来她帮我解过几道数学题,用的都是极其巧妙的方法。她的字写得很大,很有力,尤其是数字。还有,她用的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紫色墨水,在那张揉皱的草稿纸上微微地化开来。

  那段时间因为升学的压力,我负担很重。有一次她请我到她学校去玩,走在草坪边上,我说我也想考这个大学,然后我就开始哭,说:我不会有出息了。她把手放在我背上,叹着气温柔地说:你看看我的男朋友--你会比他更没出息吗?于是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

  后来,那个讨厌的人就搬走了。他搬走前大约一个礼拜,有一天黄昏,我在阳台上收衣服,看见他从楼下走过,低着头像在想什么事情。楼下种着一排小小的杨柳,柳枝青青的空隙中,闪出他的皮外套。我上半身空在阳台外边,隐约闻到他身上一股懒洋洋的味道,就仿佛是太阳在皮衣服上面烘焙出来的,带点葡萄酒的香气。我目送他苍白的后颈向前移动,冷不丁他抬起头来,对我亮了亮手心,说嗨。我两只手拿着竹竿,愣住了,直到他转过了弯,才想起来轻轻说了声嗨。当我捧了满怀的衣服走进房门的时候,就像要遵守什么规则一样,把脸挂了下来。

  这天晚上,浴室的水龙头又漏水了。我躺在床上听那滴答滴答的声音,朦胧中那个人穿着皮衣服,低着头从滴答的水珠之间慢慢走过。

  再后来,我就考进了那个人的女朋友所在的大学。而我家对门那个单元一直空着,阳台上有一盆那个人留下来的枯萎的草花。他女朋友不住学校宿舍,我没有如愿在校园里遇见过她。但是每次走过那个草坪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说的那句温柔的话,于是就顺便想起了那个讨厌的人。

  没想到我还会重新遇见他。

  那天傍晚的时候,天很阴,铅灰色的风刮来刮去。我坐上一辆巴士,到我做家教的那个小孩家里去。我在心里真正地感到厌烦,因为我很不喜欢那个小孩子,而她也很不喜欢我。车子一站一站地开,我一直漠然往外面看着。然后,在一站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人,他还是穿着那件黑的皮外套。这时候,车子停下来,门打开,我迟疑了一下,突然站起身跳下了车。

  我跳下去的地方,正好是在他的面前。他低头走过来,猛地停住,注意地看了看我,随即笑了--还是都笑在眼睛里。他说:那么巧。我说:原来你还认得我呀。他扭头瞥了一眼我刚乘的那辆巴士,说:你倒正好在这里下嘛。我说:不是的,我看到你,就下来了。他听到之后,没说什么,带着没法相信的表情打量着我,然后,笑笑,说:真的啊。

  我们两个人一起站在那根窄条的人行道上,看着面前的巴士开走。铅灰色的风把我的心吹得皱了起来,心里有样东西沉下去,沉到底。过了一会儿,他说:那怎么办?你为我半途下车,我得报答报答你--到我那里去坐一会儿吧?就在前面。我迟疑地望了望四周,没响。他说:你有事啊?我说:嗯……去吧。

  他现在住的地方也是那么一个类似的单元。走上楼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搬家?他说:没什么,换个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他走在我前面,这句话说过之后,又扭头笑眯眯地说:我看邻居那么讨厌我,所以想想还是搬走吧。我抬头望着他,想不出什么回答的话,只好笑了一笑。

  可是他又没有带钥匙。

  他站在门前面,两只手撑在门上,似乎要这样把门推开,嘴里说:怎么办?钥匙没带。我诧异了一会儿,随即很高兴地说:那太好了,叫你女朋友来开门!他眼睛深处微微笑着,没有马上答话,过了半晌才说:我女朋友总不见得从美国飞回来给我开门吧。

  我诧异了好久。

  然后我跟着他默默无言地下楼。

  到楼下,他说:那么,我们去找个地方喝茶吧。我抬头望着他--在他像孩子一样瘦弱的脖子上面,他的面容显得柔和而亲切。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息了,他身后的天发出一种银灰色的光,给他的脑袋勾了一个冷冽的边。我突然高兴起来,说:不要,我不要喝茶,要去肯德基!他装出一种很惊讶的样子说:啊?你这个小孩!于是我们两个哈哈大笑,然后我看看他,说:喂,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为什么那么讨厌你。他说:是的呀,我也不知道。

  我坐在肯德基里。我的脑后是大块的玻璃,上面贴有山德士上校的头像。玻璃的后面,是照着法国梧桐光秃秃枝桠的路灯。我的面前是这个我曾经觉得很讨厌的人。

  他问我坐车到哪里去,我支吾了一会儿,说:“不到哪里去。”想了想,纠正道:“我去做家教。”他说:“那你现在不去了啊?”我不响,老着脸喝可乐。他笑笑,说:“我女朋友读大一的时候,也去做家教,做得恨死了。我就叫她辞职教我算了,反正我一样付工钱给她。”我大笑,伸出手去敲了敲他放在桌上的手背,说:“那你现在还需不需要家教?我来给你做家教好了,你也付工钱给我。”他说:“不行。你讨厌我到这种地步,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他说:“那还不容易?”说着做了一个十分冷漠的表情,脸拉得老长,一边说:“这种样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我脸拉下来,喝了一会儿可乐,说:“不行了,我跟那个小孩没有前途。”他说:“什么没有前途?”我说:“我也讨厌她,她也讨厌我,我也没本事把她弄好。一点前途也没有。”他眼睛里笑着,看着我,半晌,掏出一个手机来说:“喏,手机借给你用。”我询问地瞪住那个放在桌上的手机,瞪了一会儿,笑起来,拿到手里拨了个号码。他在桌子对面很得意地望着我。是那个小孩接的电话,我说:你自己复习功课吧,或者再去找个老师。她在那头大概愣住了,然后***妈来听电话,我就说:某某某妈妈,我不想做了。还有,你的小孩这样下去没前途。说完切断了通话,大笑出声。我对面这个讨厌的人一直望着我,在得意地笑,笑到眼睛外面来了,手伸过来拍拍我的肩膀。

  肯德基里面一首又一首地放着流行歌曲,我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冰可乐。我们的话渐渐少下去,越是少,声音就越是低。后来,话全部都说完了,只好默默地看来看去。可乐在我肚子里温情脉脉地流着,仿佛在我跟这个人之间流过去的时间——都是一种暗流。有那么一会儿,我默不作声地凝视着他,暗暗尝试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这种空虚的痛令我记起了他那个穿彩色衣服的女朋友--她那种敏锐的脚步声、那种敏锐的字迹,叫人听了看了,都忍不住有点细微的很享受的痛苦。突然我说:“怪不得我没有在学校里遇见过她。”

  他心领神会地望着我,随后,把目光投到我头顶后面的玻璃上,慢吞吞地说:“你还在放暑假的时候,她就走了。我倒难得看到飞机那么准点。”我用手掌紧贴着杯子湿凉的外壳,手掌心里都是水,接着我又用手去捂着面颊,于是面颊上也都是水。我的声音在牙齿后面说:“我真是喜欢她。”他听了,就把目光移回到我眼睛里,对我很和善地笑了笑,说:“我也是的。”然后又笑了笑,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点。”然后,又笑了笑。--这是我看到过的最伤心的微笑。他眼睛里都是笑容,很沉重的,交错着我的目光,一直掉到我心里去,融化不掉,坠着,挂在那里,很难过--于是我只好一大口又一大口地喝冰可乐,喝得我肚皮要破了。他还是在我对面,很和气地问我:“你还要喝吗?”

  走到肯德基大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于是我也站住。我站在那里,摇摆不定。他微微地弯下了腰,说:“你今天喝了几杯可乐?”我说:“我不知道。”过了一会儿,说:“数不清。”我的眼眶里面都是眼泪,风吹过去,眼泪没掉下来就变成冰凉的,简直让我怀疑是许多黑色透明的冰可乐从我眼睛里流出来。那个人低头到我面前,打量着我,然后直起腰,叹了口气,温柔地把手放在我背上,说:“小姑娘就是会哭呀。”我们脚往下跨,走出了肯德基的大门。我突然扯住他的衣袖,说:“你下次去做一个可口可乐的广告,就拍可乐从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眼睛里流出来。”想了想,说下去:“流出来之后,变成一个一个很小的心,掉在地上,碎掉。”想一想,又说:“你要给她穿红颜色的衣服……”我起劲了起来。他扭头对我笑,良久,说:“可口可乐的广告轮不到我来做。”顿一顿,又说:“百事可乐的广告也轮不到我来做。”

  我们开始朝车站走去。走了一会儿,我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伸手在我肩膀上拍了两下,像个老长辈一样,概括陈词道:“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拍我肩膀,还拍我背,用的都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方式--就是同一年零六个月之前他拍拍我,问我借钥匙的时候那种方式一样,代表他是一片好心。我们就这样朝前面走,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我们两个人只不过偶尔擦到一下胳膊,可是两个影子就像在打架一样。不久以后,我们站在了车站上。

  车站安安静静的。我说:“我现在太失望了。过去我总是在猫眼里偷看你跟你女朋友。现在怎么办?”他说:“什么叫现在怎么办?”我说:“好像太现实了。我不敢谈恋爱了。”他没有接上话茬,只是在我身边站着,手插在口袋里。过了很久很久,有好几辆车子开来又开走,他突然低声地说:“小姑娘就是那么感情丰富。她要走的时候,也在那里穷哭,哭到后来就走了。这是我的现实。”我别过头去,望着他的侧脸,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我悄悄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抬了抬头,转过来注视我。他的目光非常通透,透到灵魂的底部。我在心里疼丝丝地想:我和他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东西,那么大块的凝固的空气,那么多每个人不同的现实,还有那么那么长的时间。

  跳上车那一瞬间,他推了我一把,说:好好的。我转过身,车门关上了。隔着玻璃看他站在地下,像上帝俯视芸芸众生--他显得模糊、矮小、瘦弱得像个孩子。

  我飞奔回家上厕所,发现今天晚上龙头又漏水了。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跟着水滴很慢很慢地流走,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浴室里水滴答的声音,总伴随着我轻声的叹息。

第58篇、把伤害留给自己

  二战期间,一支部队在森林中与敌军相遇发生激战,最后两名战士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还能互相照顾、彼此不分,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小镇的战友。两人在森林中艰难跋涉,互相鼓励、安慰。十多天过去了,他们仍未与部队联系上,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依靠鹿肉又可以艰难度过几日了。可也许因战争的缘故,动物四散奔逃或被杀光,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看到任何动物。仅剩下的一些鹿肉,背在年轻战士的身上。这一天他们在森林中遇到了敌人,经过再一次激战,两人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已安全时,只听到一声枪响,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幸亏在肩膀上。后面的战友惶恐地跑了过来,他害怕得语无伦次,抱起战友的身体泪流不止,赶忙把自己的衬衣撕下包扎战友的伤口。

  晚上,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叨念着母亲,两眼直勾勾的。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生命即将结束,身边的鹿肉谁也没动。天知道,他们怎么过的那一夜。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

  事隔30年,那位受伤的战士安德森说:“我知道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时,我碰到了他发热的枪管,但当晚我就宽恕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我身上带的鹿肉活下来,但我也知道他活下来是为了他的母亲。此后30年,我装着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不提及。战争太残酷了,他母亲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跪下来,请求我原谅他,我没让他说下去。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宽恕他。”

  一个人,能容忍别人的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傲慢无礼、狂妄无知,却很难容忍对自己的恶意诽谤和致命的伤害。但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至高境界。

第59篇、流泪的“出卖”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肯定是油箱漏油了。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汤姆从机尾拿来降落伞,给每个人发了一顶,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他抓过降落伞包打开,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汤姆的妻子走出来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汤姆的妻子把旧衣服倒了出来,在包底她发现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是汤姆的笔迹,极潦草地写着: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去,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60篇、淡淡花香

        记得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友情就像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这样才能够持久。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恬淡的境界,美妙的哲思。 

  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我对某某那么好,那么细致入微,为什么他不能体谅我多一点?我说,不是他不够体谅,而是你要求的太多了。你付出了一,便要求同样的回报。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压力。不要和别人攀比,更不要把“所得”“所失”拿来比较。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真实的天平的两端,稍动一点歪脑筋就会失衡。感情不是简单的堆砌,投入的砝码多了未必就是轻松。  

  其实对万物都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谁也无法保证它不是空中楼阁。惟有在过程中寻找快乐。人生就如同一条绵延的小路,永远不要希望一眼望穿,那不是真实,也不现实,一路哼歌,看看四周变换的风景,也不失为一种朴素的快乐。

  简单的人用简单的眼光看待复杂的事物,复杂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待简单的事物。也许事情原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棘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静静等待,船也许会自己驶向柳暗花明;如果依旧原地不动,也不要灰心丧气,大不了跳出这个圈圈,或干脆忘记这份纠缠,从头再来。给自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人生道路的每个阶段,都有人陪我们一起走过,都有我们曾经彼此慰藉着的回忆,这,已足够。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要苛求朋友永远陪在身边。早已过了上一个驿站,就不要把心情留在过去。珍惜现在,珍爱过去,感激所有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人。

  没有理想是懦弱,顶礼膜拜是一勇之夫。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接纳自己、宽容别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心是满足的,快乐的。

        捧一束美丽的花束,插在瓶中,放在窗前,让它恣意地享受日光的温暖。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2023-11-04 01: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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