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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女流氓走上不归路
现今的人,说起佘爱珍,知道这个女人的并不多。说起吴四宝,大家只知道他是上海滩的一个白相人,跟我们现在经常说的黑社会混混是一个道理,说起另一个人物胡兰成,大家更是耳熟能详,知道他不仅辜负了张爱玲这个大才女,还知道胡兰成简直是女人的克星,每一个他遇到的女人,都掏心掏肺地对他,可是他没有把任何一个女人放在心上。但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胡兰成在遇到吴四宝的遗孀佘爱珍之后,就再也没有找过其他女人,这个自诩风流的男人,服服帖帖地拜倒在这个女人裙下,服服帖帖,恩恩爱爱,并且白头偕老。
这个佘爱珍,究竟有什么魅力,竟然把张爱玲都控制不了的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佘爱珍的祖籍是广东,自小在上海长大。由于耳熏目染,对上海的门派和黑帮比较了解,也算是老上海了。她的父亲叫佘铭三,是一位茶叶商人,也经营一些火腿鸡翅等小商品,虽说是小本小利,可是由于佘铭三头脑灵活,也很会照顾黑道白道上的人物,所以,到了佘爱珍出生的时候,家境是非常富裕的。
佘爱珍是佘铭三最宠爱的三姨太太所生,这个三姨太,年轻貌美,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佘爱珍降生后,虽说是个女孩子,可是生得眉清目秀,眉目之间既有母亲的美貌,又带着一股男孩子才有的清爽气质。性格也很是果敢跋扈,说起话来,快言快语,非常的爽利。
本来,佘铭三对女孩不是很看重,在大家族里,能够振兴家业的,还是儿子,可是,佘爱珍却比起男孩还要泼辣勇猛,爬墙上树,打架斗殴,无所不做,还经常把欺负她的邻居小孩子打破了头。
佘铭三觉得这个女儿将来不是等闲之人,于是对这个女儿格外的看重,他把佘爱珍送进学校读书,这所学校叫启秀女中,是如今上海市启秀实验学校的前身。位于上海市思南路香山路,已经是一所具有人文底蕴的百年老校。
佘爱珍在学校里,并不喜欢读书,已经步入青春期的她,出落得越发秀美,她已经不满足于在学校里过死板读书的日子了,对于她来说,还有更广阔的视野在等着她。
作为一位出众的美人儿,虽说女中里没有男同学,可是,每一次上学放学,她都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混混,开始的时候,这些混混就是挑衅滋事,后来见佘爱珍也并不反感他们,他们就开始对她前呼后拥起来,有的还跃跃欲试,打算把她追到手。
佘爱珍的心活泛起来,她觉得被这些混混们追求,是一件满足虚荣心的事情,她接受了混混们的邀请,去看电影,或者去舞厅跳舞。
佘爱珍第一次觉得上海还是这么一个奇妙的地方,以前,由于父亲管教严格,很难得去舞厅,她见识到了这个社会上另一种光怪陆离的生活,她渐渐沉溺于此,把父亲对她的希望置之脑后。
那个时候,有一个姓吴的富家子弟,他对于风流俊俏的佘爱珍很是喜欢,佘爱珍对他也算是有意,可是,追求佘爱珍的男子太多了,她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引来了很多的蜂蝶,佘爱珍喜欢被这些男子包围在中心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就像皇后一样,指使着这些男子为自己服务,是一件很得意的事。
吴姓男子对佘爱珍很是迷恋,对于佘爱珍的引蜂招蝶,心里就跟猫爪似的,恨不得马上就得到这个女人,于是,吴姓男子在一次舞会之后,把佘爱珍请到了一家酒店,说是请佘爱珍吃饭。
佘爱珍虽说和好几个男子关系暧昧,可是并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毕竟年纪尚小,母亲为了让女儿以后嫁个好丈夫,也经常告诫她,不要和一些男人单独在一起,以免玷污名声。
佘爱珍毕竟还是忌惮一些男女单独相处的,可是,那天她有点儿饿了,又经不住吴姓男子的苦苦追求,她也就没有戒心,跟着他去吃饭,结果,这个姓吴的混混,把佘爱珍灌醉后,把她搀扶着进了一间宾馆,那一夜,佘爱珍失去了贞操。
佘爱珍从此后就成为了不良少女,她几乎天天和吴姓男子厮混,不久,就怀了孕,佘铭三本来对这个女儿抱着很大的希望,希望她进学校,受到教育后,成为一个知书达理、体面生活的人,毕竟佘家的祖先曾经是清朝的官员,自己做了商业这行,觉得很是辱没祖先的遗风。
见到女儿怀了孕,佘铭三就对佘爱珍说,你去香港把孩子处理了吧,我还供你读书,让你去国外留学。
佘爱珍的想法和父亲正好相反,她不喜欢读书,觉得父亲的想法并不高明,她还愿意留在上海滩玩,就回绝了父亲,她想嫁入吴家,吴家这个少爷,生得也算是白净,佘爱珍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可是,吴家这个少爷,并不打算娶佘爱珍,他也就是抱着玩玩的态度,打算把佘爱珍甩了。可是,他没想到他惹的可不是平常的女子,一般性格温和的女子,被玩弄之后,最多忍声吞气,佘爱珍自小泼辣,争强好胜,岂肯别人辜负了自己?她寻死觅活,一次次去吴家大吵大闹,在她的威胁下,她得以成功嫁入吴家。
按说,吴家的产业也不算小,佘爱珍进了吴家后,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不久,她就生了一个儿子,成为母亲后,佘爱珍心性就收敛了很多,儿子越来越聪明可爱,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这个儿子身上。
佘爱珍的丈夫厌倦了佘爱珍之后,他又重新寻花问柳,出入于舞厅酒肆,佘爱珍和他争吵,争吵之后,两人还打破过头,这时候佘爱珍才发觉,年少的情感,就是一阵风,他们根本就没有感情。
佘爱珍很失望,她第一次后悔了,这个时候,九岁的儿子,得了猩红热,竟然夭折了。佘爱珍痛失爱子,本来就对这桩婚姻失望的她,一不做二不休,带着平日攒下的贴己,索性离开了吴家。
回到娘家后,佘爱珍觉得父母已经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弯。父亲佘铭三见女儿不争气,早就对佘爱珍冷了心,母亲也经常骂佘爱珍不知好歹,不好好去读书,偏偏和混混结婚,这下子,什么前途也没了。
佘爱珍在家里待不下去,觉得自己也算是出阁的姑娘了,不能赖在家里。于是,她离家出走,并且希望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
当吃饭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佘爱珍不得不放下尊严,去做工厂的女工,她觉得太累,不得已,她做了施德之的丫头。施德之是上海著名的三大骗子之一,当年在上海,创立了一种神功济众水,风靡上海,由于佘爱珍嘴巴很甜,长得也很清丽脱俗,施德之不久也就对佘爱珍动了心,把佘爱珍收做了妾。
佘爱珍本来也是大家户的女儿,落到如今这一步,也是不得已的一件事情,可是做人的妾,毕竟不是她的理想,不久,她就厌倦了施德之,施德之说话有点娘娘腔,办事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和这样半阴半阳的男人住在一起,佘爱珍觉得窝火。
佘爱珍以前常和上海滩的黑社会混在一起,木讷的男人,她还有点瞧不起眼。
于是,佘爱珍重新回到了社会上,她重新结识了一帮混混,为了谋生,还去赌场,做了摇缸女郎。摇缸女郎,顾名思义,就是赌徒们下赌注时,那个摇缸的女司仪,现在在澳门一带,叫做荷官。在旧社会,女人别说出入于赌场,就是和赌字沾边也是一件惊天破俗的事,除非是一些已经被坏了名声的女人,才会去做摇缸女郎。而且,做这个职业的女孩子,都要漂亮,嘴巴会说,还有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佘爱珍的性格很适合做这个职业,她爽利,聪明,能放下架子和一帮赌客调笑,又能威风八面,具有一定的“气场”。赌场很需要这样的人才,所以佘爱珍在里面混得还算是游刃有余,名气渐渐也响亮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得到了“花会女王”金宝师娘的赏识。
金宝师娘是上海滩有名的女流氓,看到佘爱珍伶俐美貌,也很泼辣,就把佘爱珍收了做干女儿。佘爱珍巴不得攀上这棵大树,要知道,金宝师娘的丈夫,就是青帮的大人物——季云卿。
此时的佘爱珍就如猛虎长了翅膀,依傍着季云卿和金宝师娘这两棵大树,在上海滩耀武扬威,由于她肌肤白润,身材妖娥,很多的黑社会成员,对她是垂涎三尺,可是,又慑于她是季云卿的干女儿,一时对佘爱珍献媚送礼的很多,但是还不敢对她造次。
佘爱珍在这种恭敬巴结的气氛里,渐渐觉得生活对她还是不薄的。
宁坐在宝马车上笑,不坐在自行车上哭
佘爱珍和吴四宝之所以能成婚,得益于季云卿的介绍。
吴四宝本来是一个鲁夫,胸无点墨,佘爱珍学习虽说不好,毕竟也上过几天学,也是一个受过中等教育的女子,怎么会看上吴四宝呢?
其实,吴四宝做人还真有一套,有人说他是上海滩的魔王,小孩子听到“吴四宝”的名字,就会吓哭。当时,他的名头,甚至和当时黑帮的头目杜月笙、黄金荣齐名。
小时候的吴四宝,可没这么风光。他的父亲过得很穷,在上海租界开老虎灶卖开水。在旧上海,有很多这样的老虎灶,它的形状是一种类似于老虎的灶台,前面一个张嘴的阖口,后面一个尾巴,所以叫它老虎灶。喝水的人,来打一壶开水,也就一文钱,放在毛竹筒里,吴四宝在一边帮忙的时候,经常偷竹筒里的钱,偷了钱就去上海滩游玩,买点心,逛城隍庙。后来他就跟着一些混混打打群架,一天书也没有读过,却也在上海滩混得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
后来,吴四宝长大了,就和哥哥和嫂子分了家,姐夫领着他去跑马厅,做了斯马童。
上海的跑马厅当时是远东最大的跑马基地,是英国人建立的,是一种和赌博相关的游乐场所。当时的吴四宝在给洋人马立斯牵马的时候,由于他生得比较高大,又喜欢惹是生非,竟然还得到了一些外籍巡捕的欣赏,并且与他结交。
吴四宝娶了妻子后,妻子看不起他,和别的男人有了关系,吴四宝一气之下,就把那个奸夫给劈死了。
后来他逃离了上海,投奔了张宗昌的军队,过了几年后,他觉得部队的日子太苦了,整天除了打仗就是行军,还没在上海做“混混”风光自在,于是,在他三十九岁的时候,他脱离了部队,带着女儿重新回到了上海滩。这个时侯,他觉得自己也老大不小的,还和小混混们在街上胡吃海闹,已经不符合身份,于是,他很聪明地投靠了当时的上海小八股流氓头子之一张鑫宝,给张鑫宝当了司机。
张鑫宝就是靠着倒卖鸦片,舞厅起家,住着小洋楼,开着小轿车,吴四宝身无分文,可是他还是很会巴结讨好上一层流氓组织的,他渐渐成了张鑫宝的心腹,张鑫宝觉得吴四宝是个够义气的人物,就和吴四宝拜了“先生”,也就是张鑫宝成了他的师傅,吴四宝跪在地上,“砰砰砰”给张鑫宝磕了三个头,为了能做人上人,在上海滩流氓界站住头脚,吴四宝什么尊严也不顾了。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吴四宝认识的人多了,又结识了青帮的季云卿,季云卿是青帮“通”字辈的大流氓,和黄金荣是拜把子兄弟。如果说,以前的张鑫宝是二等流氓的话,那么季云卿就是一等流氓。
吴四宝又成为了季云卿的保镖,当时的上海滩主要有两大帮派,除了青帮,另一派系就是洪帮,两派之间不时有摩擦。
那一天,季云卿正在家睡觉时,洪帮的两个刺客进了季云卿的屋子,多亏吴四宝警觉,一枪一发子弹,两个保镖当场毙命,后面接应的刺客,也都被吴四宝制服,那一次,季云卿非常感谢吴四宝,要不是吴四宝像条狗似的忠诚于他,说不定季云卿早就成了枪下之鬼。
以后,季云卿对吴四宝多加重用,后来李士群成为了汪伪政府的爪牙后,季云卿更加不可一世,因为李士群就是青帮的人,相当于季云卿的门徒,李士群对青帮老大也是恭敬有余,为了壮大76号的势力,李士群要季云卿给自己几个手脚干净的弟兄。
因为以前的多次暗杀行动,汪伪政府的特务都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季云卿也很想在76号安排自己的人,就介绍了两个徒弟,可是这两个弟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季云卿的推荐,其实有些黑道上的人物虽说目无法纪,可是帮着日本人做事,残杀中国人,这一点也是很不愿意去做的。
于是,季云卿就推荐了自己的保镖兼司机吴四宝,吴四宝没有想那么多,他觉得到了76号,不仅有武器,还能控制很多生意,捞到大把的钞票,就很痛快地答应了这个差事。
吴四宝进了76号后,果然行事利落,做事狠辣,很多出名的惨案,就都是在他的策划下完成的,李士群对吴四宝开始倚重,还给了他一个警卫队长的职务。
从此以后,吴四宝在管辖区内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很快就积累了第一桶金,第二桶金……跟所有的黑社会敛财手段差不多,吴四宝进了76号之后,所有的赌台每个月都要向76号交纳一定的“抽头”,吴四宝也很舍得给李士群和丁默邨行贿,所以76号这两位重量级的人物,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在这段时间,吴四宝还干了一件徒弟杀害师傅的事情。张鑫宝,也就是吴四宝以前的师傅,吴四宝曾经对他磕过头的二等流氓,他也经营了一家赌场,由于张鑫宝没有把吴四宝放在眼里,还到处骂吴四宝竟然对自己的赌场动土,不识好歹,吴四宝就动了杀念,1939年的冬天,张鑫宝被吴四宝带来的打手暗杀于一品香旅社门前。
张鑫宝这个混了上海滩半个世纪的流氓头子,到死也不一定会想到,自己会死在徒弟手里。
就这样,吴四宝的势力越来越大,也开起了轿车,住起了洋楼,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老婆。
季云卿为了笼络住吴四宝,就把自己最宠爱的姨太太金宝师娘的干女儿佘爱珍,配给了季云卿为妻。
要说,佘爱珍还真不是一个平常的女子,别人看着吴四宝长得凶神恶煞,一副歹相,而且吴四宝的年龄比佘爱珍还大十五岁,没有读过书,佘爱珍长得面似银盘,举止清爽,走到哪里,都有目光尾随,谁也想不到,她竟然会同意这门亲事。
佘爱珍眼里的吴四宝,怎么看怎么顺眼,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亲戚们劝她,不要嫁给这个大块头,气质和修养,和你一点也不相配。
佘爱珍却抖抖肩膀说,我就喜欢吴四宝这样黑社会的人,他不仅仅勇敢顽强,跟着他,还能坐上轿车,住上洋楼。况且,我这样的女人,已经不是黄花大姑娘,嫁给年轻英俊的富二代,我也不奢想了。
佘爱珍的想法,其实是很现实的,其实,作为女人,她也三十好几,条件好的男人,早已经三妻四妾,只有嫁给吴四宝这个大块头,虽说相貌丑了点,可是,性格上的豪爽,很对佘爱珍的脾气,再加上有车有房,过了门还是正夫人,这样的好事,到哪里找呢?
佘爱珍一同意,其他人也说不了什么了,尤其高兴的是吴四宝。吴四宝美得就像捡了个大便宜。这个佘爱珍不仅仅美貌,还是一个受过教育的新式女子,我是个大老粗怎么了,我不一样娶个知识女性吗?
结婚那天,他们请了好几桌的宴席,办的场面很是隆重,黑道上的所有人都来参加了。这桩婚姻,是佘爱珍生命里最值得浓重墨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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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爱珍和吴四宝结婚的第一天,就显示了作为一个江湖中的大姐大她聪明漂亮的办事能力。
吴四宝还沉浸在新婚蜜月的时候,一个包打听就找上了吴四宝的家门。包打听也就是现在社会的警察眼线,当然那时候是警察也不叫警察,而是叫巡捕。
由于吴四宝的婚礼排场太大了,所以以前吴四宝犯的命案,被包打听知道了,包打听就带着巡捕找上门来。
吴四宝一气之下,就想动粗的,带着几个弟兄就要去和巡捕玩命。佘爱珍很聪明,她告诉吴四宝不要轻举妄动,然后就去找包打听,问多少钱能够摆平这件事。
包打听觉得吴四宝是个有钱人,就想狠狠敲诈一笔,就说,少不了两千大洋。
佘爱珍说,我只出一千大洋。
包打听当然不乐意了,遇到有钱人,多敲几笔,就是他们的营生,于是,佘爱珍和包打听的谈判结果,就此中断。
佘爱珍就去找受害者家属,那个受害者的妻子,本来就对丈夫和吴四宝以前的夫人相好,感到愤懑不已,丈夫被人家劈死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这个时侯,看见佘爱珍自动上门赔罪,还拿出了一千大洋来救济自己,心里感激还来不及呢!
于是,这个受害者的家属,完全听了佘爱珍的安排,上堂指认的时候,完全否决丈夫是吴四宝杀的。
这样,吴四宝就被放了出来,回到家后,吴四宝对这个“军师”妻子,一个心地敬重起来,他觉得,读过书的女子,跟自己这个没读过书的就是不一样,不仅长得漂亮,办事也漂亮,真是一位女中豪杰。
从此后,吴四宝这个江湖混混,对这个妻子言听计从,由于吴四宝在76号很受重用,佘爱珍和李士群的妻子叶吉卿关系也就非常的好,她们几个76号的官太太还组成了一个“太太集团”,经常掺和76号的军事行动,佘爱珍由于泼辣能干,审讯女犯人的事情,经常落在她的头上。
本来,佘爱珍的日子这样过下去,还是很滋润的。丈夫对她恭恭敬敬,以前在社会上混过的地痞流氓,也赶着叫她师娘。佘爱珍认了很多的干女儿,由于佘爱珍出手大方,这些干女儿,也一口一个妈,叫得很亲。
只是婚姻的三年之痒还没过,吴四宝竟然就去寻花问柳,丽都舞厅的当红舞女马三媛,就被吴四宝看中了。
马三媛生得比起佘爱珍更有一番风流,而且,佘爱珍经常参与黑社会的打打杀杀,没有什么女人味,吴四宝见了妩媚靓丽的马三媛,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女人。
可是,马三媛并不喜欢吴四宝,吴四宝满脸的横肉,身材像个水桶,说话粗声粗气,没有丝毫的礼节,追求马三媛的小白脸还数不过来,又有钱,又有貌,这样的白马王子,才是马三媛最为欣赏的。
妓女也是女人,在有钱有貌的前提下,假如能两者兼得,那是无数女子的追求,何况,人家马三媛是有那个条件的,追求者甚多,完全可以从中挑选。
可是吴四宝是什么人,他可不是一般的男人,被人拒绝了,他就来硬的,他把马三媛关进了76号大牢,说她暗通地下党,马三媛有苦说不出,不得已,只好从了吴四宝。
吴四宝在极司菲尔路安乐坊对面的55号附近,给马三媛租了房子,马三媛就成了吴四宝的二奶,被包养起来。
可是,这个二奶可不是好当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尤其是吴四宝这样口无遮拦的粗汉子,先是流氓张康梅的老婆从丈夫嘴里得知了,就当做闲话告诉了自己的干娘叶吉卿,叶吉卿和佘爱珍很要好,就把这事告诉了佘爱珍。
佘爱珍带着一帮人,就闯进了马三媛的屋子,她一边骂着:“骚狐狸,你出来,今天我看你还勾搭我家男人吴四宝不?”说着,就把马三媛的脸抓破了,自己的头发也被马三媛抓挠得凌乱不堪。
马三媛本来就是被迫做的小三,佘爱珍走后,思前想后,觉得跟着吴四宝不会有什么前途,这个母夜叉似的婆娘太厉害了,自己就是做妾,也做不安生。于是她很聪明就此离开了吴四宝。吴四宝见到事情败露,给佘爱珍道歉跪搓板还来不及,哪还有心管马三媛去了哪里,于是,马三媛就此离开了魔窟。吴四宝从此再也不敢包养二奶。
佘爱珍大闹一场后,头发被抓挠得凌乱不堪,就想去做做头发,以前,每一次做头发,由于自己所居住的惠园路没有高级美发师,所以她必须要去静安寺附近的百乐门去理发,百乐门属于英法租界,那里的舞厅和理发店,都比惠园路的排场和洋气。可是每一次去,都要经过巡捕的查问,不仅仅汽车不让开进去,就连枪支也要缴械。
佘爱珍今天气不顺,就想碰这块硬骨头,于是,她又一次经过路口,巡捕查问的时候,她命令司机硬闯。
巡捕要制止,已经来不及了,佘爱珍的司机和保镖,对着巡捕一阵扫射,巡捕死伤大半,这个时侯,其他的巡捕也来了,对着福特轿车进行回击,不一会儿,佘爱珍的轿车就跟马蜂窝似的,司机和保镖都中弹身亡,佘爱珍把头缩在后座上,毫发未损。
这事的经过可谓是有惊无险,可是,佘爱珍无意中却为76号立了大功,经过日本人和英方的协商,最后英方不得不答应了日本人的条件,以后76号的特工人员进入静安寺的时候,再也不用被巡捕查问了。
佘爱珍和吴四宝先是风光了几年,不久,因为吴四宝抢劫了一辆日本装载黄金的汽车,引着了日本人的怒火,日本人设计,让李士群出面,把吴四宝押进监狱。李士群明明知道,日本人想害吴四宝,可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还是诱骗了吴四宝。
这个时侯,佘爱珍为了救丈夫,不得不四处打点,买通关系,最后胡兰成这个汪伪的宣传部次长,就凑了上来。
胡兰成早就觊觎佘爱珍的美貌,看到佘爱珍孤苦伶仃的,顿时起了才子的“怜香惜玉”之心,胡兰成为吴四宝出狱的确费心不少,出了不少力,谁料,吴四宝出狱的第二天,就暴毙身亡。
很多人都说,吴四宝是被日本人毒死的,胡兰成老年写《今生今世》的时候,说害死吴四宝的,是李士群。
“集邮男”的最后一个女人
吴四宝暴毙身亡之后,佘爱珍哭了三天三夜,哭得愁肠寸断。
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胡兰成在一边看着梨花带雨的吴太太,心里也是戚戚然。这个自命风流的才子,有着“博爱”天下女人的心肠,他的一生,有过关系的女人就有八个,其中包括著名的才女张爱玲。
此时,胡兰成正处于人生失意的当头。由于胡兰成喜欢卖弄自己的文采,经常越过主子,给日本人写信写推荐,发表议论,洋洋洒洒,这一招还真得到了日本人的另眼相看。
这件事让汪精卫很是不爽,这不是越级上访吗?汪精卫一气之下,就把胡兰成宣传次部长的职务免了,那个时候,胡兰成还没有认识张爱玲,他的人生中,妻子全慧文和舞厅里领回的小三,整天为了争风吃醋而吵架,胡兰成觉得很烦乱,他希望找到一位像佘爱珍这样既漂亮又具有一定资金的富婆,做终身的伴侣。
要说,胡兰成这辈子得到的女人也不少了,用现在的话来说,胡兰成就是个“集邮男”,很多女子,是他集邮相册里的目标,当然,更多的女人,不过是相册里普通的一枚。
从他的第一枚“邮票”说起。胡兰成的第一个女人,是家里定的亲,名字叫唐玉凤,这个女子死得早,没有看见丈夫后面的七个女人,也是她的幸运;第二枚“邮票”叫全慧文,是一名教师,给胡兰成生了四个孩子,是唯一给胡兰成留下后续香火的女人(第一个妻子唐玉凤留下的孩子一个夭折,一个“文革”自杀),可惜这枚“邮票”,也是胡兰成最不重视的一枚;第三枚“邮票”是应英娣,是胡兰成从百乐事舞厅领回的妓女,后来一张华美的“邮票”——张爱玲取代了妓女应英娣,成为胡兰成的第四个妻子;胡兰成喜欢张爱玲这枚“邮票”的热乎劲头还没结束,护士小周就又闯了进来,成为胡兰成的第五枚“邮票”,小周结束后,胡兰成逃亡期间,还没忘记“集邮”,又与第六枚“邮票”范美秀结成新的夫妻关系,第七枚邮票是日本女子一枝,后来一枝玩腻了,佘爱珍就成了胡兰成的第八枚邮票。
不过,佘爱珍也是胡兰成集邮道路上的最后一枚,不得不说,这是佘爱珍这枚邮票的厉害之处。佘爱珍是唯一笑到最后的女人,她是胡兰成相册里价值连城的无价之宝。
此时的胡兰成,对于佘爱珍,正处于一种追求阶段,胡兰成风流多情,也确实有几分才气,论长相,也算得上是一位美男子。至今的一些知名作家比如贾平凹、阿城、余光中等,都对胡兰成的才气表示折服,佘爱珍这个在上海滩号称女魔头的女子,当时却对胡兰成不是很感冒。
面对胡兰成的追逐,佘爱珍眼光是很狠毒的,她早就知道了这名才子的风流名声,一直对他以礼相待,因为佘爱珍看不起胡兰成,她是一个务实的女人,需要钱来养活自己,胡兰成刚刚丢了职,连座洋楼都没有,另外,胡兰成属于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又不会挣钱,佘爱珍可不愿意以后跟着这么一个男人过日子。
唯一让佘爱珍动了一下心的就是,胡兰成这个白脸书生,竟然很有义气地说,爱珍,你别哭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会替四宝把仇报了的。
佘爱珍没想到胡兰成还有一点硬骨气,毕竟她是一个女流之辈,以后有些事,还真需要胡兰成帮忙,于是,她哭哭啼啼地对胡兰成表示了自己的感激。
胡兰成这辈子都没有为女人尽心尽力地着想过,这个佘爱珍还真有魅力,胡兰成冒着生命危险,真的张罗着要灭掉76号的特务头子李士群,他认为,吴四宝就是被李士群用的“金蝉脱壳”之计害死的。
佘爱珍是聪明的,她虽然没有张爱玲那样的生花妙笔,可是她对爱情没有那么多浪漫的想法,她就像一个聪明的垂钓者,手里握着钓竿,看到大鱼上钩了,才能下饵。
抗日战争结束后,佘爱珍先是坐了几年监狱,后被保释出来,流亡到了香港,后到日本,在胡兰成的继续追求下,已经五十来岁,红颜不再,比胡兰成还大几岁的佘爱珍,终于被胡兰成追上,两人结为夫妻。
在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里,他用了四万字的篇幅描写了佘爱珍,其中,他是这样描写佘爱珍相貌的:“她长挑身材,雪白皮肤,脸如银盘。她那种脸相,只是小时候是圆脸,随着年纪成长,从她这个人的聪明秀气与英断舒发出来的轮廓线条,笔笔分明,但又难说是长圆脸或长脸带有方形圆意,可比花气日影摇动,不能定准,都变得是意思无限。她眉毛生得极清,一双眼睛黑如点漆,眼白从来不带一丝红筋,真真是像秋水。”
“她是生的男人相,性情亦大方条达像男人,谁亦与她只能是极清洁的男女相见,不觉得她有魅力,却自然大家都欢喜她,敬重她。”
“她不擦口红,不穿花式的衣裳,夏天只见她穿玄色香云纱旗袍或是淡青灰,上襟角带一环茉莉花。人说雪肤花貌,容貌已如花,衣裳就只可穿一色,而肌肤如雪,若再穿白,那真要变得像白蛇娘娘了。那年她三十八岁,人家看她总要看小十年,且觉得女人的妙年只能是像她现在这样的岁数。”
这是胡兰成所有文章里,描写女子最美丽最繁复的词汇,对张爱玲,对小周,都没有用过这么多的溢美之词。
2023-11-05 03: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