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历史

晒晒曹玺曹寅的“工资单”

正文:

从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开始,曹家三代任江宁织造。那么“织造”是个什么官?

织造官的全称是“织造监督”,始置于明代。京师及各地设有织造局,归“尚衣监”太监掌管。朝廷特派“提督织造太监”到江宁(南京)、苏州、杭州三处监督御用丝织品的织造,那里是全国丝织业最发达的地方。

曹玺于康熙二年(1663)担任江宁织造,直至二十三年(1684)去世为止,前后供职二十一年。曹寅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接任江宁织造,一干又是二十年。此前曹寅在苏州织造任上干过三年,接任的便是他的内兄李煦。曹寅的妻子李氏是李煦的妹妹(一说堂妹)。

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第二年,由他的独生儿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可惜曹颙短寿,于两年后(大约1714年末或1715年初)病故。康熙皇帝特命将曹寅的侄子曹頫(也就是曹颙的堂弟)过继给曹寅遗孀李氏,仍袭掌江宁织造。曹頫任此职十三年,直至雍正五年(1727)获罪免职。

织造衙门所营何事?一是本衙设有机房(也就是织造车间),直接为宫中织造御用织物。但产能远远不足,因此还要把大量活计包给民间机户,由织造衙门兼管,并代征机税。织造衙门责任重大,如供应不及时,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皇上是要问罪的。

例如雍正四年,宫中查出缎库内的一批御用绸缎粗糙轻薄,还夹有生丝,这是欺君之罪!雍正于是传谕将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罚俸一年”(即扣除一年薪俸),并包赔损失。第二年,雍正又发现身上穿的石青色褂子掉色,一查问,又是江宁织造所进,于是织造官曹頫又被罚俸一年。也就是在这一年年底,曹頫被奉旨查抄。曹家祖孙四人担任织造官前后达六十年之久,一段曾经辉煌的家族史,从此落下帷幕。

那么江宁织造的薪俸又是多少?这些银两是否足以维持曹家贵族般的生活?曹頫两次罚俸,即两年没有薪俸收入,他的日子又是如何支撑的?其实大可不必“为古人担忧”,因为清前期的官员薪俸少得可怜,往往只是象征性的。做官者人人自有生财之道,没人等着这几两俸禄买米下锅。

按规定,江宁织造衙门每年的开支,要由安徽巡抚向皇帝汇报、奏销。我们看康熙十七年(1678)安徽巡抚徐国相向皇帝奏销的“江宁织造支过俸饷文册”,上面记录了曹玺等一干人的薪俸数额:

织造官壹员曹玺,每年应支俸银壹百叁拾两,除奉捐银陆    拾伍两不支外,实支俸银陆拾伍两。又,全年心红纸张银壹佰捌两,俱经议裁不支,理合登明。月支白米伍斗。

谁看了这个数字,都会倒吸一口凉气。曹玺此时的官位是堂堂三品,全年的薪俸只有一百三十两银子!就是这一百三十两,还不能全额领到手,其中有六十五两“奉捐”不支,实际到手的只有六十五两。此外,全年还有“心红纸张银”一百零八两,这相当于办公费吧,也“经议裁不支”,扣掉了。也就是说,曹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合到每月,只有五两四钱二分银子,另有实物工资——每月白米五斗,至多折银四五钱。合起来,曹玺这位三品大员一月收入不足六两银,合人民币1800元,只相当今天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最低工资,令人匪夷所思。

相比之下,曹玺下属官吏的薪俸却不算低。例如织造衙门设有物林达(也就是司库)、笔帖式(负责满汉文翻译及文字抄写的官员,又分不同级别)、物林人(库使)等职务。他们的俸禄水平是:

物林达壹员,每年应支俸银陆拾两,除奉裁银贰拾肆两不    支外,实支俸银叁拾陆两。月支白米伍斗。

柒品笔帖式壹员,每年应支俸银肆拾伍两,除奉裁银玖两    不支外,实支俸银叁拾陆两。月支白米伍斗。

物林人贰员,每员月支廪银肆两,白米伍斗。

笔帖式壹员,每月支廪银肆两,白米伍斗。

跟役、家口共计玖拾五名口,每名口月各支仓米贰斗 伍升。

这里有个奇怪的现象:由于实行“奉捐”制度,各级官吏的薪俸几乎被扯平,甚至出现“倒挂”。例如织造衙门最高长官曹玺每月实际所得为六两银子,比物林达的实际工资三两五钱多了不到一半。而物林达的三两五钱与级别更低的七品笔帖式相等,却还不如物林人的四两五钱高。怎么会有这等事?

如此工资现状,隐匿着一个可怕的暗示:朝廷鼓励贪污!官居三四品的织造大员,掌管着内廷丝织品的生产、供应,经手的银钱成千上万,然而月薪却只有区区六两,办公费更是一文皆无!皇上的意思明摆着:俸禄再高,也难阻贪渎之风,徒然浪费国库开支。不如象征性地给一点儿,略表官员与朝廷的隶属关系。朝廷还要从这少得可怜的俸禄中强行扣除一块,聚沙成塔,对于皇帝来说,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官员们自有生财之道,难道还真有人指着这点俸禄养家不成?

靠着这每月几两银子,官员们自然无法维持养尊处优的生活,更不用说买田购屋、筑园纳妾。不过有皇上的默许,他们正不乏弄钱的门路。在官场潜规则中,权力和金钱存在着正比关系:权力越大,捞钱越容易。替康熙拟定“奉捐”制度的官员深谙此理,因此在规定官吏“奉裁”额度时,注意到权力与奉裁金额的反比关系,即权力越大,所捐金额反而越多。如曹玺奉捐比例为50%,物林达为40%,七品笔帖式为20%,地位最低的库使物林人等,则免于捐裁。这就造成物林人的实际俸禄反超物林达、笔帖式的怪现象。

规则制定者一定是这样考虑的:官大一级、权重一等,其“搞钱”的路子也就活泛许多。无权无位的物林人是要靠这四两银子、五斗米“实打实”地养家糊口的,克扣掉就没法儿活。至于大大小小的官吏,又有哪个把这几两银子放在眼里呢?跟他们从权力中榨取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相比,这点儿俸禄不过是九牛一毛!

二十年后的康熙三十七年(1698),江宁织造处的掌印人已换成曹寅,官吏们的薪俸水平基本未变,只是略作调整。

可能是官阶不同的缘故,曹寅的年俸银比曹玺少了二十五    两——一百零五两是四品文官的年俸。不过由于国家经济好转,或朝廷官俸政策有所调整,曹寅的俸银免于“奉捐”,可以全额支取,反而比父亲多拿了四十两。唯作为办公费的“心红纸张银”一百零八两,仍旧“奉裁不支”。同样,物林达、笔帖式的“奉裁”银两也被免除,也都能拿到全薪。相比之下,作为底层吏役的物林人及众跟役,待遇却没有提高。

即便如此,曹寅的俸银也只合到每月九两——在《红楼梦》中,李纨的月例银尚且有十两之多,贾母、王夫人的月例更多达二十两,是曹寅月薪的两倍多!假使曹家女眷每月也都有月例银,曹寅的工资,还不够打发太太一个月的零花钱!

显然,鼓励贪渎的官场潜规则在二十年后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皇帝依然默许官吏们从权力中自己“找钱”花。这种情形,直到雍正年间才有所改变。为了治理官场贪渎,雍正对薪俸制度做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起一套“养廉银”制度。这套制度最初只在外省执行,地方官员在正式俸禄以外,可领取数额惊人的补贴,号称“养廉银”。例如在江苏,三四品官员一年的养廉银约在两千两到六千两之间(约合60万到180万元),比原俸提高了几十倍。

这笔经费,不是由朝廷颁发,而是由地方财政自行解决。由于地方财政贫富不均,不同地区同级别官吏的养廉银数额又有所不同,江苏算是多的。与此相配合,朝廷也加大了对贪污的打击力度,在短期内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在曹家三代四位织造官中,大概只有曹頫赶上了这一时期。不过养廉银为地方筹措,曹頫遭到罚俸处分,扣除的大概也只是朝廷发放的部分吧?因而此种处罚也只是象征性的,对曹家的实际生活不致产生太大影响。

话说回来,即便有这几千两养廉银,对奢侈成性的贵族之家来说,也仍是杯水车薪。何况曹家历年累积的亏空,多达几十万、上百万,区区几千两,又济得何用?曹家最终被抄,固然有政治方面的原因,但经济上的巨额亏空,仍是重要的致败因素。

2023-11-06 20:27:16

相关阅读